“而且纽约似乎也有很多有趣的,和哥谭不太一样,”安格利亚点了点下巴,想到了他们那边的吉祥物,“比如说钢铁侠啊,绿巨人啊之类的。”

和本土的蝙蝠侠不是一个类型。

“甚至就连史塔克总裁也...嗯,比哥谭的那位更有魅力点。”

和本土的布鲁斯·韦恩不是一个类型。

特梅姆附和:“确实,纽约的超英种类要比哥谭丰富太多了,要是能借机招聘几个,成为注入哥谭市的新鲜血液就好了。”

它丰富到连玛奇玛都不免十分好奇,露出了感兴趣、想挖走几个的神色。

哥谭市民是等不到蝙蝠侠一脸爽朗、喊着[我就是哥谭好邻居]登场了。

但是这个希望哥谭市更热情的美好期望,总得想个办法实现才行。

纽约之行,不能白来啊。

在临下飞机分别之前,在特梅姆好奇的注视下,安格利亚从座位下面拿起了一个笼子,递给了她。

笼子里关着一只形似鸽子的鸟,正扑扇着翅膀,悠闲地歪着脑袋四处观望。

“是斑鸠。”

“在中国,常被拿给老人做寿礼,意为祝愿老人饮食安康,长命百岁。”

稍作解释,安格利亚意味不明,说出了自己的委托:“就麻烦你把它送给总统,当做是我们的礼物吧。”

说罢,他们和睦地笑笑,又寒暄告别了几句,转身离开了。

望着这一行人的背影,还有手里一看就很珍贵的鸟笼子。

特梅姆哇了一声。

这就是酒厂的企业关怀吗。

也太亲切了。

总统一定会很感动的!

到达纽约时间尚早,距离开会还有一段时间,特梅姆便在纽约闲逛参观了起来。

没来过,多看两眼。

所谓旅行,就是从自己活腻了的地方,去别人活腻了的地方。

不愧是国际大都市,哪怕她身边跟着一个看着就像危险人物的杰森,纽约的市民也是如此地具有包容性,压根就不会多看一眼。

就像是哥谭一样。

不同的是,哥谭的市民们会加快脚步,紧急避险。

而纽约市民往往要更加大胆一些,比起[对方有可能是罪犯]这种哥谭风格的想法,第一反应是[对方应该在玩cosplay]。

怀抱着这样的英勇无畏,一个擦肩而过之际,训练有素的抢劫犯的反应飞快,极其速度地当起了扒手,在抢到东西后狂奔着拉开了距离。

特梅姆只感觉有股风吹过,再一搭眼,手里的鸟笼子不见踪影。

——飞奔而去的抢劫犯手里正提着一个平平无奇的鸟笼子,似乎看上去很是急切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