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九百七十章 才兼文武国柱石(1 / 2)

刘道规笑了起来:“逵之?太有意思了啊,这孩子今年刚刚才二十出头呢,就比兴弟大了半岁,是我大哥的长女婿呢,前些年一直在京口,后来跟着他爹徐羡之处理一些公务,是按文官的路子培养的,怎么就成了我们北府军的关键人物了呢?严格来说,他是个世家子弟呢。”

刘穆之也跟着笑了起来:“道规啊,你在这荆州呆得太久,都不知道外面的情况了,逵之虽然是世家子孙,但在这个连庾悦都亲自上阵的时候,你们刘家人还有完全不知兵事的吗?这孩子并不是个好逸恶劳,贪生怕死的家伙,你可还记得,当年妖贼作乱,杀到京口的时候,兴弟守着奶奶不肯走,而小徐还特地从京城中跑来跟未来的媳妇在一起呢。”

刘道规点了点头:“我记得这事,逵之这孩子确实有我们京口人的血性,很勇气,但他自幼并不象我们这样在京口长大,也不象我们这样从小就跟乡邻一起打架,学兵法,有退伍的老兵成天讲那些战阵之事,他生活的圈子,一直是在京城,大哥也没有把他带在军中历练和培养呢。毕竟,这是徐家的儿子,不是我们刘家的。”

刘穆之也收起了笑容,正色道:“但是既然娶了刘家的女儿,就是刘家的半个儿子,完全跟世家子弟那样不习兵事,是不可能的,何况现在这种规矩下,非功不得爵,非爵不当官,就连世家子弟也得从军了,他们可以只跟着军队行动,人呆在后方或者是中军,甚至是挂个名就混到军功,但刘裕的女婿可不行,要是连逵之都带头违反这些政策,以后更不会有人执行了。”

刘道规的眉头微微一皱:“可是逵之从小并没有学过兵法啊,也没在军中锻炼过,难道这两年我不在京口的时候,事情有所改变?”

刘穆之点了点头:“是的,其实大军北伐南燕的时候,逵之就主动请战想要随军,但是因为萧老夫人舍不得这个从小看着长大的女婿,加上那时候兴弟刚刚生了孩子徐湛之,所以萧老夫人作主,没让逵之随军,但是,寄奴在出征前也有言在先,他在远方作战,逵之在京口也不能完全闲着,所以在大军北伐期间,他也是在广陵的北府军大营里,跟着留守大营的刘粹,学习兵法战事了。”

刘道规睁大了眼睛:“跟着刘粹开始进军营学兵法了?那可真不错啊,阿粹也是久经战阵的沙场宿将了呢,一直也是在广陵的大营里训练新兵,由他来教授,最是合适不过呢。”

刘穆之微微一笑:“除了刘粹以外,毛修之也教过逵之不少,而且逵之的兄弟徐漪之,也是跟着一起学习兵法,还有六七个其他世家的子弟,真的想建功立业的那些人,也是跟着学,现在的逵之,开得动三石四斗的弓,能骑马射箭,而阵战中的持槊,操刀的武艺,也都有模有样,比起我来,可是利害得多了。”

刘道规哈哈一笑:“逵之从小也会跟着叔伯们学一些枪棒的功夫,这个我是知道的,只不过,这回是他第一次地在军中操练了啊,一年多下来,能到这个程度,算是不错的了。”

刘穆之点了点头:“是的,徐羡之虽然是文官,但其实也是情报组织的首脑,他的剑术和轻功,都是非常强的,从小我估计也是秘密地训练过逵之,漪之这些子侄,所以逵之的武艺底子是不错的,比寻常农人百姓要强了很多。所缺的,是兵法,战阵这些东西,只有到军队中,才能练得起来。”

刘道规的眉头一挑:“这回妖贼起兵,直扑建康,按你这么说,逵之他们这些孩子,也是上阵参战了吧,他们是在江北的广陵,还是在建康城?”

刘穆之笑了起来:“本来逵之还多次请战要跟着刘毅的军团去讨贼呢,而孟昶当时都批准了,只可惜刘毅的军团败得太快,逵之他们没来得及成行,寄奴回到建康时,下令收缩兵力,豫州的孟怀玉军团,还有广陵,京口,昆陵等地的北府军分营守军,都退回建康城防守,而逵之他们,就是在那时随着三千大营的守军,搭乘孟怀玉的战船回到了建康。”

“在建康之战中,逵之是归属在孟怀玉的部下,防守新亭,这回可不是在中军中写写军令和战报了,而是披甲上阵,当了一个旅帅,管着二百人的小队防守,他的这个小队,加起来可是消灭了上千妖贼呢,战功不小,打完后,按军功评定,已经是个军主了。”

刘道规哈哈大笑起来:“看来是我小看了逵之,没想到这一年的建康之战,历练了他,居然有这样的本事了,假以时日,这孩子必然能成一番事业。”

说到这里,刘道规看着刘穆之,正色道:“大哥的几个孩子尚年幼,而逵之这个女婿,算是他唯一成年的子侄了,你的意思,是大哥接下来有意栽培和锻炼逵之,让他也能成为未来的新一代北府将领吗?可是逵之毕竟是徐羡之的长子,还是嫡长子,难道徐家的基业,以后他不继承了?”

刘穆之摇了摇头:“以后文武不会象现在这样分得明显,清楚,尤其是黑手乾坤有可能会和京八党合并成为一体,变成治国的文武组织,所以上马治军,下马治国这种,会成为以后掌国之权柄的顶级世家子弟必须要练出来的本事,徐羡之和我这样的文官,虽然也一直从军,但并没有作为将帅指挥过,而寄奴虽然作为主帅如战神一般,可是治政却并非其所能,倒是道规你,才是文武兼备的这种大才啊。”

刘道规苦笑着摇了摇头:“胖子,你就别损我了,这两样我自问都还有些本事,但都到不了顶尖,还是象你和大哥这样专精一样的好。”

刘穆之勾了勾嘴角:“但是世家子弟,或者是京八兄弟的下一代,以后要才兼文武才行,这个要求,总没错的,要是有你这样的兄弟和逵之这样的女婿,寄奴的担子和压力,才会小很多啊。”(本章完)

刘道规笑了起来:“逵之?太有意思了啊,这孩子今年刚刚才二十出头呢,就比兴弟大了半岁,是我大哥的长女婿呢,前些年一直在京口,后来跟着他爹徐羡之处理一些公务,是按文官的路子培养的,怎么就成了我们北府军的关键人物了呢?严格来说,他是个世家子弟呢。”

刘穆之也跟着笑了起来:“道规啊,你在这荆州呆得太久,都不知道外面的情况了,逵之虽然是世家子孙,但在这个连庾悦都亲自上阵的时候,你们刘家人还有完全不知兵事的吗?这孩子并不是个好逸恶劳,贪生怕死的家伙,你可还记得,当年妖贼作乱,杀到京口的时候,兴弟守着奶奶不肯走,而小徐还特地从京城中跑来跟未来的媳妇在一起呢。”

刘道规点了点头:“我记得这事,逵之这孩子确实有我们京口人的血性,很勇气,但他自幼并不象我们这样在京口长大,也不象我们这样从小就跟乡邻一起打架,学兵法,有退伍的老兵成天讲那些战阵之事,他生活的圈子,一直是在京城,大哥也没有把他带在军中历练和培养呢。毕竟,这是徐家的儿子,不是我们刘家的。”

刘穆之也收起了笑容,正色道:“但是既然娶了刘家的女儿,就是刘家的半个儿子,完全跟世家子弟那样不习兵事,是不可能的,何况现在这种规矩下,非功不得爵,非爵不当官,就连世家子弟也得从军了,他们可以只跟着军队行动,人呆在后方或者是中军,甚至是挂个名就混到军功,但刘裕的女婿可不行,要是连逵之都带头违反这些政策,以后更不会有人执行了。”

刘道规的眉头微微一皱:“可是逵之从小并没有学过兵法啊,也没在军中锻炼过,难道这两年我不在京口的时候,事情有所改变?”

刘穆之点了点头:“是的,其实大军北伐南燕的时候,逵之就主动请战想要随军,但是因为萧老夫人舍不得这个从小看着长大的女婿,加上那时候兴弟刚刚生了孩子徐湛之,所以萧老夫人作主,没让逵之随军,但是,寄奴在出征前也有言在先,他在远方作战,逵之在京口也不能完全闲着,所以在大军北伐期间,他也是在广陵的北府军大营里,跟着留守大营的刘粹,学习兵法战事了。”

刘道规睁大了眼睛:“跟着刘粹开始进军营学兵法了?那可真不错啊,阿粹也是久经战阵的沙场宿将了呢,一直也是在广陵的大营里训练新兵,由他来教授,最是合适不过呢。”

刘穆之微微一笑:“除了刘粹以外,毛修之也教过逵之不少,而且逵之的兄弟徐漪之,也是跟着一起学习兵法,还有六七个其他世家的子弟,真的想建功立业的那些人,也是跟着学,现在的逵之,开得动三石四斗的弓,能骑马射箭,而阵战中的持槊,操刀的武艺,也都有模有样,比起我来,可是利害得多了。”

刘道规哈哈一笑:“逵之从小也会跟着叔伯们学一些枪棒的功夫,这个我是知道的,只不过,这回是他第一次地在军中操练了啊,一年多下来,能到这个程度,算是不错的了。”

刘穆之点了点头:“是的,徐羡之虽然是文官,但其实也是情报组织的首脑,他的剑术和轻功,都是非常强的,从小我估计也是秘密地训练过逵之,漪之这些子侄,所以逵之的武艺底子是不错的,比寻常农人百姓要强了很多。所缺的,是兵法,战阵这些东西,只有到军队中,才能练得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