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靖讶道:“胖子,你怎么知道会是丁零人,不是慕容垂?”
刘穆之笑道:“慕容垂的部下可是甲骑俱装,几千骑若来,必是马蹄沉重,而这些来骑,步履轻盈,显然是轻骑兵。”
蒯恩哈哈一笑:“那也可能是慕容垂先派轻骑来援,大队甲骑俱装在后啊。”
刘穆之笑着一指那骑兵头上的尘土:“看到没,此气漂浮,如五指状,乃是游骑所成之气,慕容氏的骑兵无论轻重,皆进退严整,是训练有素的职业骑士,绝不是这种类似马匪盗贼之气,再说了…………”他的鼻子抽了抽,面露一副恶心之色,扇了扇鼻子之前:“这股顶风臭十里,显然是一年以上没洗澡的恶臭,除了丁零人,还有谁?各位身上虽然味道浓烈,但跟这股子牛羊味道比起来,那简直算是芬芳啦。”
何无忌往刘穆之的肚子上轻轻地捶了一拳:“就你这死胖子话多。”
众人发出了一阵哄笑,这会儿烟尘渐渐地散去,来骑也从烟雾之中现身,一面“翟”字大旗,顺风飘扬,而在大旗之前,整个骑阵的前方,则分明是身着皮甲,背挎大弓的翟钊。
刘裕骑上了一匹战马,策马而去,而卢循和刘敬宣,也一左一右,紧随其后,向着对面奔去,翟钊也向着身后的同伴们作了个手势,示意所有人停下,自己带着两骑护卫,迎上前来。
两军主帅迅速地接近,直到相隔五六步处才停下,刘裕看着翟钊,这是一个三十多岁,满脸虬髯的壮汉,露在外面的皮肤上,不是纹身就是伤痕,一道长长的刀疤,自他的左眼上的眉处而下,穿过整个左眼,直到颧骨,而左眼之上,则是皮肉外翻,整个眼珠子,已经不见踪影,一颗玛瑙所制的眼球,镶在那空空的眼洞之中,透出一股诡异与凶悍,这副尊容,如果晚上见到,大概能直接吓死小孩子。
刘裕平静地在马上以手按胸,行了个丁零礼仪:“翟将军,久仰大名,我是大晋刘裕。”
翟钊哈哈一笑:“你就是刘裕?你的大名,我早就听说过了,很高兴这回我们是以朋友而不是敌人的身份相会。慕容垂已经被我们击退,败向了蓟城方向,现在,邺城已经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了,咱们携手入城,按约定,先由我们抢劫一天,然后,剩下的都是你们的。”
刘裕勾了勾嘴角,沉声道:“你们是如何打退慕容垂的?据我所知,他带的可是想去伏击我们的精锐主力,包括数千甲骑啊。”
翟钊冷笑道:“刘裕,你是在怀疑我们丁零勇士的战斗力吗?这些年我们以游击战法屡挫燕军,也缴获了不少好的装备,也有五千重装骑兵,这回为了打援,我们可是连这些重装骑兵都出动了,你看看我的身后,这些儿郎,比起什么慕容燕国的甲骑,如何?”
邺城城外,漳水河畔。
一支足有万余的步骑大阵,密密麻麻地列于城南,精甲曜日,枪槊如林,战士们都戴着恶鬼面当,而三千余名身着蓝色劲装的剑士,则是利刃在手,所有人的眼中杀气腾腾,充满了战斗的渴望,而一面北府军的飞虎军旗,则在中军步阵中,高高飘扬。
中军军阵处,刘裕站在一处荒丘之上,手搭凉棚,在这个位置,可以清楚地看到对面的城墙。而一众北府军与天师道联军的将校,则站在他的身边。
南城的三道城门已经大开,三座吊桥有气无力地搭在护城河之上,城头旗帜歪歪斜斜,而护城河的两侧,到处都是给抛弃的辎重,行李,百姓的独轮小车和包裹扔得满地都是,而在城门之前里余的范围内,百余具给活活踩死的百姓尸体,散布得七零八落,城中黑烟四起,从十几个不同的方向腾起,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是一座很明显的,被遗弃的城市。
刘敬宣笑着对刘裕说道:“寄奴,看来慕容兰果然劝降成功了,邺城已经被遗弃,跑得连人都没有了,而且从这里看来,城中百姓是自发地逃亡,那些遗尸也完全是给踩踏而死,绝非用死囚冒充,这回,我们是真的可以不战而取邺城,五桥泽的耻辱,今天可以洗清了!”
一边的卢循哈哈一笑:“太可惜了,本来还想杀个痛快呢。”
说话间,从城门中奔出了三十余个百姓装扮的人,一个个失魂落魄,与普通汉人百姓不同的是,他们身着皮袍,戴着狗皮帽子,扎着辫发,甚至还赶着十余头羊,从城中急匆匆地出来,一看到对面驻扎着的,旗帜飘扬的晋军,吓得连忙转身就往城中逃去,连身边的那些羊也顾不得驱赶了。
檀凭之哈哈一笑:“这些可是鲜卑人,早就听闻慕容垂把河北各地的同族,全部集中到这邺城,今天邺城城破,恐怕连慕容宝也顾不得带这些本族百姓逃离了,这些人不知道脑子里想的什么,居然会向南逃跑。”
魏咏之勾了勾嘴角,说道:“城中烟尘四起,想必是乱兵和暴民在趁机打劫,这些鲜卑百姓也是慌不择路,居然往南逃,寄奴,事不宜迟,我们最好趁机杀进城去,拿下这座空城。如果邺城在我们手上,那慕容垂就算突破了丁零兵马的围堵,也不可能来争夺邺城了。”
正说话间,西北方向腾起了一阵烟尘,马蹄声大作,听起来在这烟尘之中起码数千骑,趁风而来,迅速地向着这支混合大军接近,看不清旗号与来骑的模样,刘裕的眼中冷芒一闪,沉声道:“准备迎敌!”
刘敬宣的身边,两个四五十岁的老将,正是北府军宿将何衡与高素,他们的眉头深锁,沉声道:“想不到慕容垂这么快就能突破丁零兵马的堵截,来到这里了,看来,要取邺城,还需一番苦战。”
刘穆之的脸上肥肉跳了跳,伏身于地,竖起耳朵在地上听了一会儿,然后跳了起来,看着那队来骑,他的胖脸之上渐渐地闪出了笑容,摆了摆手:“大家不要紧张,不要担心,来的不是慕容垂的燕军,而是丁零人。”
ァ新ヤ~⑧~1~中文網ωωω.χ~⒏~1zщ.còм
向靖讶道:“胖子,你怎么知道会是丁零人,不是慕容垂?”
刘穆之笑道:“慕容垂的部下可是甲骑俱装,几千骑若来,必是马蹄沉重,而这些来骑,步履轻盈,显然是轻骑兵。”
蒯恩哈哈一笑:“那也可能是慕容垂先派轻骑来援,大队甲骑俱装在后啊。”
刘穆之笑着一指那骑兵头上的尘土:“看到没,此气漂浮,如五指状,乃是游骑所成之气,慕容氏的骑兵无论轻重,皆进退严整,是训练有素的职业骑士,绝不是这种类似马匪盗贼之气,再说了…………”他的鼻子抽了抽,面露一副恶心之色,扇了扇鼻子之前:“这股顶风臭十里,显然是一年以上没洗澡的恶臭,除了丁零人,还有谁?各位身上虽然味道浓烈,但跟这股子牛羊味道比起来,那简直算是芬芳啦。”
何无忌往刘穆之的肚子上轻轻地捶了一拳:“就你这死胖子话多。”
众人发出了一阵哄笑,这会儿烟尘渐渐地散去,来骑也从烟雾之中现身,一面“翟”字大旗,顺风飘扬,而在大旗之前,整个骑阵的前方,则分明是身着皮甲,背挎大弓的翟钊。
刘裕骑上了一匹战马,策马而去,而卢循和刘敬宣,也一左一右,紧随其后,向着对面奔去,翟钊也向着身后的同伴们作了个手势,示意所有人停下,自己带着两骑护卫,迎上前来。
两军主帅迅速地接近,直到相隔五六步处才停下,刘裕看着翟钊,这是一个三十多岁,满脸虬髯的壮汉,露在外面的皮肤上,不是纹身就是伤痕,一道长长的刀疤,自他的左眼上的眉处而下,穿过整个左眼,直到颧骨,而左眼之上,则是皮肉外翻,整个眼珠子,已经不见踪影,一颗玛瑙所制的眼球,镶在那空空的眼洞之中,透出一股诡异与凶悍,这副尊容,如果晚上见到,大概能直接吓死小孩子。
刘裕平静地在马上以手按胸,行了个丁零礼仪:“翟将军,久仰大名,我是大晋刘裕。”
翟钊哈哈一笑:“你就是刘裕?你的大名,我早就听说过了,很高兴这回我们是以朋友而不是敌人的身份相会。慕容垂已经被我们击退,败向了蓟城方向,现在,邺城已经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了,咱们携手入城,按约定,先由我们抢劫一天,然后,剩下的都是你们的。”
刘裕勾了勾嘴角,沉声道:“你们是如何打退慕容垂的?据我所知,他带的可是想去伏击我们的精锐主力,包括数千甲骑啊。”
翟钊冷笑道:“刘裕,你是在怀疑我们丁零勇士的战斗力吗?这些年我们以游击战法屡挫燕军,也缴获了不少好的装备,也有五千重装骑兵,这回为了打援,我们可是连这些重装骑兵都出动了,你看看我的身后,这些儿郎,比起什么慕容燕国的甲骑,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