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毅摇了摇头:“刘家还是有一定势力和人脉的,刘婷云更是现在隐然有京城名媛,未来夫人的这种地位,我当初收留她也不是因为一时冲动或者是被美色所迷,而是看重了她本人的能力。当时她无处可去,只有靠了我才能保命,但现在这一两年下来,她算是稳住了局势,跟我从完全依附变成了合作互利,所以这次才有胆子违背我的命令,自行其事。这回我会惩罚她,但从长远看,还是缺乏一种让她绝对受制于我的手段,羡之,你精于情报,有无数种让人听命,不敢违背的办法,能帮我吗?”
徐羡之叹了口气,从怀中摸出了一个青瓷小瓶,递给了刘毅:“希乐,你可要考虑清楚,这个东西要不要给你夫人吃。”
刘毅揭开瓶盖,一股刺鼻的味道让他眉头微微一皱,定晴一看,里面却是一颗红色的小药丸,他合上了瓶盖,沉声道:“这是何物?”
徐羡之叹道:“此乃闽越之地的蛊丸,又名脑虫丹,外面的红色蜡丸,包了一只脑蛊幼虫,用那天师道的麻醉之药使之冬眠,也不会长大,只是,如果蜡丸一化,那蛊虫就会苏醒,片刻之间,就能长大,然后钻入人脑,嗜食脑仁,那种被虫蚁啃食大脑的滋味,只怕会胜过世上一切的残酷刑罚,到了这步,当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饶是凶狠骁悍如刘毅,听到这里,仍然是冷汗直冒,声音都有些结巴了:“这,这等邪物,你是怎么会有的?”
徐羡之摇了摇头:“此物太过邪恶,当年我也是举家迁往上虞时,机缘巧合,一个前辈高人授我此物,那脑蛊只生长在闽南的深山老林之中,吸取无数的瘴疠毒气而生,又因为蛊虫之间互相吞食,因此可能几十上百年,才能捕捉到一只,将之麻醉所需的各种药材又是极为珍贵,我自己也只有这么一颗,还没有用过。因为我的探子一般都可以通过施以恩情,控制家人这些办法来保持他们的忠诚,不需要此物,大概也只有刘婷云这种地位崇高,无法控制,又对你极为重要的人,才用得着吧。”
刘毅目不转睛地看着这脑虫丸,咬牙道:“这东西服下之后,一辈子就在体内,无法化解了吗?还有这蜡丸在人体之内,总会化开,如何控制保证这邪虫不会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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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羡之叹了口气:“这不是今天才有的事了,准确地说,从你们进北府军之前,寄奴就得到了谢家的支持和妙音的芳心,这么多年来,他也没有让他们失望。现在大局已定,司马德宗这个废人皇帝,也符合大家的利益,如果你真的有意要扶立司马德文,恐怕会引发天下大乱,最后自己也不会得利。”
刘毅冷笑道:“我这么多年来最不服气的就是这点,我哪点不如寄奴了,论武功可能他稍强点,但以前在京口我们隔三岔五的就打架,他也没打服我,至于用兵上,他比我狠一点,但我也不觉得真比我强,很多次他是拿命在赌,作为三军主帅是不能这样拼的。就算他运气比我好点,军事上的成就现在大过我一些,但论文才我可以甩他十条街不止,要论治军理政,得到兄弟们的拥戴,我哪点不如他了?谢安当年就是偏心眼,怕我这个文武双全的人以后会对他谢家造成威胁,这才会提拔刘裕这个大老粗!”
徐羡之摇了摇头:“谢家看上刘裕,可完全不止是因为他没文化,刘裕待人以诚,愿意用性命去保护兄弟,也愿意舍弃一切为兄弟争取利益,这点是你我做不到的。谢相公当年见多了太多这种自私自利和勾心斗角,所以刘裕这种不问其他,只想北伐的纯粹武人,才是他们真正想要找到的。”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再说感情这种事情无法勉强,妙音天之贵女,却是自己爱上刘裕,同样的刘婷云,却是找上了桓玄,现在又跟了你,只能说,这些都是有相近价值观的人,才能走到一起。”
刘毅咬了咬牙:“羡之,你是想说我就是那种贪图权势,不择手段,不肯以真心对人的人吗?”
徐羡之微微一笑:“希乐啊,咱们之间还用得着客套吗?难道你不是这种人?你做的所有事都是有目的的,都是为了对自己有利。尽管你一直在试图掩盖这点,但是,真正的智者,是能看出来的。”
刘毅默然半晌,才长叹一声:“真让你说中了,我做所有的事,确实是为了自己打算,也许,这就是谢家当年没看中我的理由。我原来一直以为是因为我当年黑白两道通知,私下做了不少巴结或者驱逐外来官员的事情,被谢安所知,所以不肯重用我,现在我才明白过来,还是给他们看透了啊。”
徐羡之正色道:“希乐,你虽然不可能象寄奴一样对人付出真心,但你有你的好处,那就是你可以不择手段地上位,可以做任何事,这点上,寄奴不如你,他的道德感和正义感太强,不少事情不肯去做。这个世上,不是非黑即白,大多数人是逐利之辈,靠着高尚可以让人感激,但只有现实的利益才能让人追随,现在你有兵有权,可以给很多跟随你的人好处。这点是寄奴现在未必能做到的。寄奴不愿意去结交那些剥削压榨百姓的世家子弟,但你却可以,如果将来真的要分寄奴之权,甚至转凌其上,这就是你的唯一机会。”
刘毅哈哈一笑:“羡之,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留下刘婷云吗?不是因为我贪图美色,而是因为这个女人可以帮我做到你说的这些事情,你看,我在前方打仗,她在后面也没闲着,只是这次,她做得过火了点,回去后,我要对她加以约束,不能再让她任意妄为。你有什么好办法,能让她听我话吗?”
徐羡之的眉头微微一皱:“你真的确定,这回不把她赶走,或者除掉吗?”
刘毅摇了摇头:“刘家还是有一定势力和人脉的,刘婷云更是现在隐然有京城名媛,未来夫人的这种地位,我当初收留她也不是因为一时冲动或者是被美色所迷,而是看重了她本人的能力。当时她无处可去,只有靠了我才能保命,但现在这一两年下来,她算是稳住了局势,跟我从完全依附变成了合作互利,所以这次才有胆子违背我的命令,自行其事。这回我会惩罚她,但从长远看,还是缺乏一种让她绝对受制于我的手段,羡之,你精于情报,有无数种让人听命,不敢违背的办法,能帮我吗?”
徐羡之叹了口气,从怀中摸出了一个青瓷小瓶,递给了刘毅:“希乐,你可要考虑清楚,这个东西要不要给你夫人吃。”
刘毅揭开瓶盖,一股刺鼻的味道让他眉头微微一皱,定晴一看,里面却是一颗红色的小药丸,他合上了瓶盖,沉声道:“这是何物?”
徐羡之叹道:“此乃闽越之地的蛊丸,又名脑虫丹,外面的红色蜡丸,包了一只脑蛊幼虫,用那天师道的麻醉之药使之冬眠,也不会长大,只是,如果蜡丸一化,那蛊虫就会苏醒,片刻之间,就能长大,然后钻入人脑,嗜食脑仁,那种被虫蚁啃食大脑的滋味,只怕会胜过世上一切的残酷刑罚,到了这步,当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饶是凶狠骁悍如刘毅,听到这里,仍然是冷汗直冒,声音都有些结巴了:“这,这等邪物,你是怎么会有的?”
徐羡之摇了摇头:“此物太过邪恶,当年我也是举家迁往上虞时,机缘巧合,一个前辈高人授我此物,那脑蛊只生长在闽南的深山老林之中,吸取无数的瘴疠毒气而生,又因为蛊虫之间互相吞食,因此可能几十上百年,才能捕捉到一只,将之麻醉所需的各种药材又是极为珍贵,我自己也只有这么一颗,还没有用过。因为我的探子一般都可以通过施以恩情,控制家人这些办法来保持他们的忠诚,不需要此物,大概也只有刘婷云这种地位崇高,无法控制,又对你极为重要的人,才用得着吧。”
刘毅目不转睛地看着这脑虫丸,咬牙道:“这东西服下之后,一辈子就在体内,无法化解了吗?还有这蜡丸在人体之内,总会化开,如何控制保证这邪虫不会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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