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2 / 2)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是没错。

普天之下,合法的工作里。

我唯独对网络主播有着深深的芥蒂。

没为什么。

我就是不喜欢这个职业。

虽然我明白,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网络主播。

但是,我不希望自己朝夕相处的合租室友是做这个工作的。

尤其是个女孩子。

「诶?」

「当然不是啦,李哥哥。」

「我才刚来这个城市,还没开始找工作呢。」

呼……

我长出了一口气。

我真担心梦梦,告诉我她是女主播。

我要怎么开口,请她把这一大堆箱子哪儿来的搬哪儿去。

「行,那我就没问题了,」我淡淡一笑,从口袋中取出一把钥匙递给她,「那以后就请多指教了,我的合租室友梦梦同学。」

梦梦笑逐颜开的结果钥匙。

很认真的点了点头。

「嗯!谢谢李哥哥!」

「额……对了,我还有一个要求。」

「你说?」

「别叫我李哥哥,叫我大名李明曦就好……」

「啊?感觉这样很生分诶……那我叫你明曦哥哥可以吗?」

「……」

这女孩的自来熟,让我着实有些汗颜。

不过嘛,看样子今后合租的日子,应该是不会很枯燥了。

我帮忙把一堆箱子,都搬进了空着的那个次卧。

梦梦很贴心的给我递上了一张湿巾。

「明曦哥,给,擦擦汗。」

我接过湿巾,擦了把脸。

女孩子的湿巾香香的,我用的不是很习惯。

但也不好驳了梦梦的面子,笑着说道。

「谢了,梦梦。」

「咱们同住一个屋檐下,以后相互照应,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随时说。」

「打扫卫生什么的你就不用操心了,我有做家务的习惯,你顾好自己这个屋里就行,外面客厅厨卫我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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