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于舆论压力,地方政府不得不出面干预,追缴所盗文物,并以“AH省政府”的名义,明令禁止继续开掘,封闭掘开的墓室洞口。
此次盗掘方被制止。因而,墓未完全掘尽,墓内遗物没有全部取出。
蔡廷祥一面组织人力对此次盗掘李三古堆进行了调查,一面组织专家对追缴的古物进行研究,写成了《寿县楚墓被盗挖调查报告》。
据当时参与挖掘的农民对蔡廷祥讲述,挖开后看到——
“坑内中间为一大木堆,东西长一丈二三尺,南北宽约六七尺,均系四棱大木密密排比,现出者已深八尺,尚未及底,或有撺,或无撺,木缝排比极紧严,取出不易,仅去其三,一面黑漆具花纹,一面红漆之木板,即系夹于两大木间者。木堆西南、西北两角包以锡块,四面周以木头分间,式同箱笼,大小相差甚微,长与木堆相仿,宽度仅及其半,盖已腐朽,底部全系大木平铺,间隔不过二指,从木缝下探有黑泥,其下似仍为大木,南面箱子贰个,平列并有口门,内藏铜缸、铜锅等件。西面箱子贰个,亦系平列,石牛八座及其他石器多贮其中。东面箱子贰个非并列,略向南北错开,贴近木堆之箱古物最多,大部铜器所自出。其东者遗物未全取出,大体铜器已现形,惜被虚土坍压;兼以禁令再掘?出土古物又须悉数呈缴,工人遂听其埋藏无意取出。北面箱子木墙毕现,未见遗物,似贮存衣服等类易腐物件,亦未到底。”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盗挖,还挖出了斧、铲、锯、凿等数十件工具。专家们推测,这些工具可能是当年筑墓、做椁时的工匠的遗物,而不可能是随葬品;但也不会是盗墓工具,因为四周并不见盗洞。
蔡廷祥的专家们对古物的研究,再次证明当初对无字碑的推测:这是楚王陵墓,并初步确定为楚幽王熊悍①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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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盗墓被制止了,但李三古堆下面还有宝物一事,弄得四乡八邻人都知道了,盗墓贼自然更是不会忘记。
而且参予挖掘的人里面,不乏盗墓惯犯,他们在封闭洞口之后,做梦都想重新盗挖。
同时它也就为大军阀李品仙盗挖李三古堆埋下了隐患。
也为……
果不其然,稍后不久,李三古堆又被盗掘,据传挖出文物数百件。
这次盗挖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估计就是那些曾参与挖掘的盗墓贼所为。
这次盗墓规模虽小,但着名的“曾姬无恤壶”,推测就是此次盗墓事件中,从楚王墓中出土的。但是,这一次也没有挖到楚王的棺材。
此次救荒盗墓,虽然后来由于有地方政府出面制止和南京警方及考古界的介入,收缴及追缴了一些古物,但大部分古物已流向了市场。
而卖得的钱,则多数流进了唐明友、陈布林之流的腰包,真正用于救荒的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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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楚幽王(前268年―前228年),芈姓,熊氏,名悍(年表名悼),楚考烈王之子,一说是春申君之私生子,战国时期楚国国君。幽王十年(前228年)三月,幽王卒,同母弟熊犹代立,是为楚哀王。
注②曾姬无恤壶也称“曾姬无恤壶”或“无匹壶”。民国年间出土于AH寿县李山古(孤)堆楚幽王墓,当时就引起了我国史学界的关注,因为,在中国的历史上并没有曾国的记载。
后来,曾国的遗物不断在湖北、河南一带出土,特别是湖北随县曾侯乙墓的发掘,终于证实了曾国在春秋时期的存在。
曾姬无恤壶,同型两件,属一对。护身高124厘米,口径32厘米,底径36厘米,各有铭文39字,据专家考证为楚宣王(公元前369—公元前340年)所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