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惩治汉奸(1 / 2)

李三古堆 老兵阿三 1784 字 2个月前

话说罗宋带着旺五和春仔下了城墙,来到了城中。

日本人走了,许多老百姓都不晓得。有些即使晓得了,但也不相信。这些人先是偷偷的打听,唯恐有不怀好意的人知道,惹来祸端。直到看到有亲历者在绘声绘色地讲述,这才相信了。

“日本人是悄悄离开,走的是北门,北门外停泊着一艘高大的舰艇。先是日本人上船,然后才是皇协军。这些人是坐舰艇走的。”

亲历者最后颇有些神秘地说。

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最后传遍了全城。

人们这才觉得自由了,于是纷纷走上街头。人们奔走相告,久违的笑容又浮现在脸上。

有些人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竟然放起了鞭炮。“噼噼啪!噼噼啪!”那场面竟像过年一样热闹。

罗宋自然被这种喜庆气氛感染。但他没有停留,而是直奔汉奸的家。

日军占领县城后,首先就找代理人。由于日军在城里进行了大规模的屠杀,名曰杀的是抵抗分子,但人们都清楚,那些所谓的抵抗分子,其实十有八九就是平民百姓,因而这些个代理人很不好找。

据说,当时的日军联队长中村右一想找的人有两个,那就是县长唐明友和警察署长陈布林。可是他俩人在城快破的时候,逃到乡下去了。

没办法,日本人只能求其次,在县城里找最有钱的人。

据坊间传,寿县城里最有钱的人莫过于肖中存。

而罗宋找的第一个大汉奸就是维持会长肖中存。

肖中存确实是寿县城内的首富。日本人让他出来做维持会长,开初他是不情愿的。但是经不起日本人的威逼利诱。

日本人对肖中存说,你不做维持会长也可以,不过,你的生意就做到头了。你不但生意做不了,你全部的财富还得充公,作皇军的军饷。

如果你做维持会长,不但生意照做,财富不充公,还可以领取一笔可观的俸禄。你自己看着办吧!

肖中存最后不得不答应了下来。

做了维持会长后,日本人让肖中存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动员城中的老百姓清理街巷一一把那些瓦砾清除掉,把残垣断壁修复,死尸(人或者是牲畜的)掩埋。

第二件事就是向老百姓征收钱、粮、物,以资皇军的军需之用。

第一件事情,老百姓觉得还能接受。日本强盗毁了他们的家园,不重新清理出来怎么过日子?所以他们不须怎么的动员,自觉地就加入进去。

因此上,这项工作进展很快。不到半个月,市面上就基本恢复正常,街上也有人开始营业了。

但不管怎么弄,街面上失去了战前的热闹,还是一派冷冷清清的模样。

第二件事就遭到老百姓的抵制。

原本呢,这几年都是大灾年,穷苦人饥一顿饱一顿,真正有钱的人不多,若再在他们的身上要钱,要粮,要物,无疑是雪上加霜!

肖中存征收不到,只得让日本人出面。日本人使用暴力,杀了好些个抗捐的人。

人们把肖中存恨透了。

第二个大汉奸就是商会会长冷小飞。

这冷小飞是寿县城里仅次于肖中存的有钱人。

商会不同于维持会。维持会是日本人搞的玩意儿,有临时权力机构的意思;而商会只是做生意人的组织,原本在战前就有。而这时的商会就是向大大小小的生意人募捐。

日本人在普通老百姓身上榨不到多少油水,瞄准的就是这些商人。而日本人是通过冷小飞去向那些生意人榨取的。

因为日本人的横征暴敛,不到一个月,寿县城里的生意人纷纷宣布破产、倒闭!

第三个汉奸就是伪治安队长潘有才。

中村右一因为他的联队被肢解,感觉兵力明显不足。特别是由于语言不通,很难与中国人相处。故而就在寿县城里招募了一批流氓、社会渣滓组成了一个治安队。

这个治安队隶属于维持会,成了维持会的武装。

治安队不同于治安军,档次不同。治安队的主要职责是维持社会秩序,而治安军(也叫皇协军)是协助日军的军事行动的武装。

潘有才四十多岁,从小就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他在三十岁上犯有前科,因犯强奸罪蹲过好几年大狱。出狱后赶上日本人来了,他竟如鱼得水。

这个人心狠手辣,当上治安队长后,他在不长的时间里,竟犯了几起命案,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

西街有一对夫妇,老实秉份。就因为潘有才看中了那个妇人,就想去占为己有。

可那妇人坚死不答应,他就来硬的,当着妇人的老公,把妇人给强暴了。

妇人的老公因为懦弱,吓得半死,但终究忍不了这种羞辱,抡起铁铲就要拼命。潘有才掏出枪来,冷笑一声,就把妇人的老公打死了!

妇人从此就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