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9章 唐倭壬辰条约(2 / 2)

“李大使,其他的没什么可说的,只是这个钱数,是不是有些太多了?”

“老子已经拿出最大的诚意了,就这条件,你们要是不同意,咱就一拍两散!真以为老子愿意谈呢?”

看见李丰田又要掀桌子,犬上御田锹马上上前劝说道:“李大使先消消火,我们再研究研究。”

说完,便拉着尼子勇正到一旁开始研究了起来。

由于高表仁和李丰田默契的配合和高超的演技,他们错误的认为了这就是李丰田的底线,所以,很多只要不涉及到统治的条件,就只能答应了。

因为尼子勇正认为,只要是钱能解决的,就用钱解决,无非就是多搜刮领地一番和多隐忍几年罢了。

最后,经过了最后一轮的拉扯,双方最终签订了《大唐与大和国关于开放通商口岸的备忘条约》,由于今年是壬辰年,这份条约又称《唐倭壬辰条约》。

条约具体如下:

第一,尼子家交出挖塌矿洞的凶手交由唐人处理。

第二,在矿洞塌方中死伤士兵的抚恤,按大唐的三倍抚恤由尼子家进行赔偿。

第三,尼子家需赔付大唐开拔大军的费用,由新港港口的税赋做抵押,为期二十年。

第四,划分新港一带为大唐的租界,租期五十年,五十年后,除非大唐主动放弃,否则强制性继续续约,五十年为一周期。

第五,前二十年新港的税赋作为给大唐的赔付,二十年后,港口的税赋大唐和尼子家五五分成,尼子家可以派人进行监督,但是只有监督权。

第六,租界之内,视为大唐的领土,租界之内的秩序,只承认大唐的法律,不受倭国法律的制衡,倭人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派兵进入,除非大唐允许。

第七,在尼子家领地之内,有义务保护唐人商队和唐人安全。

第八,任何唐人犯错误,倭国律法都无权处置唐人,只能由唐人自己制裁。

第九,唐人可以在尼子家地盘上,除了农时之外,可任意招募人工从事任何形式的劳动,尼子家无权过问。

第十,唐人可自由在新港之内驻军以保护大唐商队,尼子家无权过问。

看过了这最终修改后的十条,犬上御田锹和尼子勇正相视无奈的苦笑了一番。

尽管地盘是要了回来了,但是付出的代价也的确是不小。

但是也没办法,看李丰田随时一副要掀桌子的样子,只能多付出点代价了。

最终无奈,只能在条约上面签了字。

而被怼的高表仁,也是最后黑着脸,在上面签了字。

临走时,犬上御田锹意味深长的看了高表仁一眼,觉得此人可以引以为大和国的助力,暗暗的记在心中。

……

“《壬辰条约》的签订,在华夏的历史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节点,是标志着华夏民族开始进入了大航海时代,走出了固有的土地,为今后的扩张和开辟全世界商路和港口,起到了一个模板作用!”

“这段话圈上,回去一个字不落的背下来,考试必考!”

两千年后的某学校,历史老师指着投影仪对下面的学生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