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房屋买卖临时合同(1 / 2)

“拐子,小弟就不客气了!”

“拐子和大姐看看,看有哪里不满意的?”

孙健将户口簿、房产证和土地证看了一遍,提笔在一张白纸上一气哈成,读了一遍,交给李松波。

“孙健,你这手钢笔字太棒了!”

李松波还没有看内容,就被孙健的一手颜式楷书惊呆了,他也是上个大学的人,不少老师都是教授或副教授,老先生中都没有一人的钢笔字有孙健这么漂亮,心里感叹,孙健这么年轻,不知道怎么练出来的?从小的家教严格。

“拐子夸奖了!”

房屋买卖临时合同

卖房(甲方):郭春华

买房(乙方):孙健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约定,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江城市江成区建国大道六百八十三号拥有的门面房,建筑面积为一百一十七平米。

2.单价:每平米人民币二百九十元,总价:人民币三万三千九百

三十元整(大写:叁万叁千玖百叁十元整),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定金二千元整,作为购买这套门面房的定金。

3.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屋交易所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一万叁千玖百叁十叁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二万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4.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一天内将交易的门面房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涉及的电费和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结清。

5.经双方协商,房屋交易费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过户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平均承担。

6.甲乙双方签订约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应在三日之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含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一日内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还给乙方。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孙健,写得好,我们没意见!”

李松波与郭春华仔细的读了一遍,相互点头同意,在孙健的面前,自叹不如。

“拐子,那我就再抄一遍!”

孙健很快又抄写了一遍。

房屋买卖临时合同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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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健,要不是出国,我俩也舍不得卖这套门面!”

真的要签字了,李松波和郭春华又有些不舍了,好像卖孩子似的。

“拐子一家准备到美国还是到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