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心脏中的晶石(上)(2 / 2)

“对我来说吞噬血液大概是恢复的最快办法。”张谌将兔子和野鸡直接扒皮,他仔细感应了一下,对于他来说,吸食獐子的血液和吸食兔子的血液,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看来吸食大型动物和小型动物唯一的差别大概是数量了,就是不知道吞噬人类的血液会怎么样?”张谌脑子里划过一道念头,然后迅速将这个危险的念头压制下去。

因为兔子和野鸡没有了血液,所以扒皮拔毛没有任何的血腥,张谌将两个小宝贝处理好,一路上向着溪水的方向赶去,想要洗掉手上的油腻,只是来到小溪旁的时候,张谌不由得一愣,你道是为何?因为小溪水位已经下降到了一半的位置。

“怎么会下降的这么快?”张谌看着干涸的河床,眼神中露出一抹难以置信:“这场大旱看来超乎我的预料啊!”

张谌蹲下身子清洗着手中的油渍,清洗完毕后才向着溶洞的方向赶去,今日体魄没有恢复,暂时不去挖坟墓了,万一坟墓内窜出个什么大家伙,他怕自己应付不来。

一路来到了洞穴内,张谌检查着洞穴内的布置,不见有外界脚印后才放松下来,一双眼睛看向困在背篓里的猎隼,拿出一个鸡胸肉切碎,小心的用木头棍子夹着送入筐篓内,那鹰隼却是看也不看,显得很是傲娇。

张谌嘴角翘起,今日左右不用入山采蜜,他直接发动了御兽术,强迫着鹰隼吃了鸡肉,然后满脸得意的正要将蜂蜜拿出来重新涂抹到鹰隼的身上,利用鹰隼将锋芒涂抹到溶洞顶端,可谁知下一刻一阵熟悉的振翅声响,张谌连忙循着声音望去,却见空气中居然多了几道熟悉的身形,那大黄蜂在溶洞内振翅而飞,似乎是察觉到了张谌的动作,直接落在了张谌的肩膀上表示亲切。

“大黄蜂找来了?”张谌看着趴在肩膀上、头发丝上、大腿上的大黄蜂,眼神中露出一抹惊喜,连忙抬头向着溶洞处仰望,却见之前自己涂抹蜂蜜之处竟然有了一点点蜂窝筑巢的痕迹,蜂胶已经开始在那里衍生了出来。

拍走腿上的大黄蜂,张谌一双眼睛看向溶洞顶端,眼神中露出一抹喜色:“大黄蜂要在这里筑巢,看来我的分巢计划成功了。”

貌似没有比这更好的消息了!

张谌也不吝啬,直接将鸡胸肉切了,开始喂养大黄蜂。

他决定了以后不去第一次发现大黄蜂巢穴的地方去喂大黄蜂,他要在这个溶洞内喂养大黄蜂,要将更多的大黄蜂吸引过来。

张谌在山中喂养完大黄蜂和猎隼,闲着无事干,低下头看向了猎隼:“可惜我没有那种操控野兽的技能,否则倒是可以直接将猎隼化作我的奴隶,可以替我办许多事情。”

伴随着张谌心头念动,其精神视角似乎无限放大,那一点金色血液刹那间放大了千百倍,然后张谌看到金黄色的血液后不由得一愣,眼神中满是愕然。

确实是‘一滴’金黄色血液,在那金黄色血液中,有一个熟悉的‘水晶’出现在了其精神世界内,那水晶和之前他吸食的从石碑上脱离下来的水晶一模一样,甚至于水晶中同样有一道血红色的影子出现,那影子多了一股灵性,张谌心头念动就能与那影子诞生一种玄妙感应。

他能察觉到,自己在冥冥之中和那影子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联系感应,就好像那血红色的影子似乎是自己的分身一样。

他心中也恍然明白,自己的三技能来源,居然是来自于那透明的晶石,只要晶石不被毁灭,就算是心脏被刺穿,对他来说也并非是致命伤害,因为这块晶石可以代替心脏暂时掌控全身血液,为全身提供动力。

“这晶石是什么东西?”

张谌面色讶然,看着水晶石伴随血液流动游走周身,并无固定的地点,不由得面色诧异。

伴随着张谌心头念动,那水晶石停止了流转,甚至于逆流而上,停在了肝脏附近,然后张谌的念头再变,那水晶石随着张谌的念头不断转动,做出诸般种种变化。

“我的念头可以操控水晶石的流转,同时也可以叫水晶石停滞于周身任何一个角落,从今日起除了头颅之外,我的身上大概没有致命弱点了。”张谌眼神中充斥着浓浓的惊喜。

当然了如果被狐狸精掏心挖肺,或者是五脏被洞穿一个大窟窿无法修复,还是要死的。

“对我来说可以受到致命伤害,但是决不能缺少关键器官。”张谌的目光中充满了喜色,世上还有比这更好的消息吗?他的生存能力增强了,可以说在某些关键时刻能救他一命。拥有如此神妙的蜕变,就算是再大的痛苦,那也是值得的。

“唯一可惜的是,力气还是没有什么变化,我的身躯没有蜕变,依旧和凡人一模一样。”张谌心中有些惋惜,他其实想要的是掌握那种拔山蹈海的力量,像是这种辅助类型的技能,总感觉少了些东西。

“不知道我的控血技能无限升级下去,会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变化,到时候滴血重生怕不是梦想。”张谌收回精神力感知,收拾了屋子一番后,检查了身上的火药,见到火药并没有丢失,才身形略显轻浮的向着山中走去。

检查陷阱,陷阱内有两只兔子和一只野鸡,张谌看着两只兔子并不觉得意外,这個时代兔子也是泛滥成灾。兔子一年可以繁殖六到八次,每次有四只到八只小兔子,可以计算下兔子的繁殖能力有多么强,而且这个时代狩猎技术落后,可以说山间兔子遍地跑。

张谌拿起兔子,掌心中那狰狞的嘴巴出现,两根獠牙狠狠的刺入了兔子体内,不过是一个呼吸兔子就已经全身血液被抽空。

两只兔子和野鸡的血液被张谌吞噬,张谌眼神中露出一抹亮光,肝脏中血液又开始塑造出来,此时张谌的血液大概恢复了五分之一,比昨日好了太多。

“对我来说吞噬血液大概是恢复的最快办法。”张谌将兔子和野鸡直接扒皮,他仔细感应了一下,对于他来说,吸食獐子的血液和吸食兔子的血液,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看来吸食大型动物和小型动物唯一的差别大概是数量了,就是不知道吞噬人类的血液会怎么样?”张谌脑子里划过一道念头,然后迅速将这个危险的念头压制下去。

因为兔子和野鸡没有了血液,所以扒皮拔毛没有任何的血腥,张谌将两个小宝贝处理好,一路上向着溪水的方向赶去,想要洗掉手上的油腻,只是来到小溪旁的时候,张谌不由得一愣,你道是为何?因为小溪水位已经下降到了一半的位置。

“怎么会下降的这么快?”张谌看着干涸的河床,眼神中露出一抹难以置信:“这场大旱看来超乎我的预料啊!”

张谌蹲下身子清洗着手中的油渍,清洗完毕后才向着溶洞的方向赶去,今日体魄没有恢复,暂时不去挖坟墓了,万一坟墓内窜出个什么大家伙,他怕自己应付不来。

一路来到了洞穴内,张谌检查着洞穴内的布置,不见有外界脚印后才放松下来,一双眼睛看向困在背篓里的猎隼,拿出一个鸡胸肉切碎,小心的用木头棍子夹着送入筐篓内,那鹰隼却是看也不看,显得很是傲娇。

张谌嘴角翘起,今日左右不用入山采蜜,他直接发动了御兽术,强迫着鹰隼吃了鸡肉,然后满脸得意的正要将蜂蜜拿出来重新涂抹到鹰隼的身上,利用鹰隼将锋芒涂抹到溶洞顶端,可谁知下一刻一阵熟悉的振翅声响,张谌连忙循着声音望去,却见空气中居然多了几道熟悉的身形,那大黄蜂在溶洞内振翅而飞,似乎是察觉到了张谌的动作,直接落在了张谌的肩膀上表示亲切。

“大黄蜂找来了?”张谌看着趴在肩膀上、头发丝上、大腿上的大黄蜂,眼神中露出一抹惊喜,连忙抬头向着溶洞处仰望,却见之前自己涂抹蜂蜜之处竟然有了一点点蜂窝筑巢的痕迹,蜂胶已经开始在那里衍生了出来。

拍走腿上的大黄蜂,张谌一双眼睛看向溶洞顶端,眼神中露出一抹喜色:“大黄蜂要在这里筑巢,看来我的分巢计划成功了。”

貌似没有比这更好的消息了!

张谌也不吝啬,直接将鸡胸肉切了,开始喂养大黄蜂。

他决定了以后不去第一次发现大黄蜂巢穴的地方去喂大黄蜂,他要在这个溶洞内喂养大黄蜂,要将更多的大黄蜂吸引过来。

张谌在山中喂养完大黄蜂和猎隼,闲着无事干,低下头看向了猎隼:“可惜我没有那种操控野兽的技能,否则倒是可以直接将猎隼化作我的奴隶,可以替我办许多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