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那就庞中华。”
冷少风满口答应。
此时,庞中华的字已经开始流行。
不少人都练习他的字,以后更是火爆了很多年。
虽然后世很多人都说庞中华的字不好,让人走弯路,但是,就事论事,庞中华的字还是很好看的。
对于普通人来说,字写得好看,就可以了,不是吗?
非要求人家庞中华达到王羲之的水平,那不扯淡吗?
这种字帖倒是不贵,大概3-4毛钱一本。
不过,矿上没有,岩西镇也够呛。
真要买的话,可能要去二十公里以外的凤城新华书店去买。
两人正在说话的功夫,李红薇端着一盆热水走了进来。
“来,先洗个脚。”
李红蔷接过了热水盆,放在了床前。
“我刚洗完澡,不用洗了吧?”
这个时代的女人真贤惠,冷少风心里感叹。
“不行,热水都打来了,不洗就浪费了。”
李红蔷坚定的摇头。
蹲下身,伸手试了试水温,没问题。
“那要不你洗吧?我给你洗。”
冷少风刚重生回来,一下子有点不适应。
更重要的是,他心里受之有愧。
“你给我洗,这像什么话。
矿上的女人不都是给男人洗脚吗?你今天怎么了?以前也不这样啊!?”
李红蔷抬起俏脸,眨巴着眼睛,有点疑惑。
“啊,好吧。”
冷少风不再坚持,痛快的坐在床上。
李红蔷弯下身,开始给冷少风解鞋带,脱鞋,脱袜。
冷少风脚上穿的是那种绿色解放胶鞋,
这种鞋,那是真结实,就是捂脚。
平时不活动,还好。
要是走路比较多,冷少风的脚还是相当有味道的。
不过,李红蔷从来没嫌弃过。
熟练的把冷少风的脚放进热水里。
这时,李红薇很有眼色的搬过来一张小马扎,让姐姐坐下。
水一下子没过脚面。
热水一激,一股热流从脚底蔓延全身,浑身舒坦。
真爽!
李红蔷弯下腰,开始仔细的搓洗,连每一个脚趾缝也不放过。
衣服被绷紧,勾勒出好看的腰身曲线。
秀发披散肩头,俏脸半遮半掩。
有种说不出的朦胧美。
再加上脚上传来的舒爽感,
一双小手,灵巧,柔软,白皙,
传来非一般美妙体验。
这种感觉,如此美好,
无论视觉上,还是身体上,
或者是心理上
都能获得巨大的满足感。
随着柔软小手的轻轻搓洗,
美好的触感也从脚底传递全身,
那撩起的热水,明明浇在足面上,
却又好像撩在人的心里,
痒痒的。
更让人心里忍不住意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