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不怕地狱厨房的混乱,因为他足够的强大,作为一名穿越者,他是有自己的金手指的,他拥有超人之躯。
就在一年前,原主林克在警校毕业,晚上和同期的学员们一起庆祝,结果喝多了,回家的路上一不小心跌倒在路边儿。
而同样一个叫做林克的灵魂,占据了他的身体,吞噬了他的灵魂,从此以后林克换人了。
等到从地上爬起来,按照原主的记忆回到家中,这是一栋修建于五十年代的三层联排公寓。
一门一户,林克家中只有他自己一人,原主父母一年前出了车祸,留下了房子和一些积蓄,随后又得到了巨额的保险赔偿。
林克很快适应了自己新的身份,不过随后查看一些新闻,发现这个世界竟然有斯塔克工业,以及托尼·斯塔克本人。
这就明白了,作为漫威宇宙的指路明灯,托尼·斯塔克以高调的作风,成为了这里的最为亮眼的信标。
这让林克有些慌了,辗转反侧直到凌晨才睡着,一觉起来,阳光洒落在卧室之中,让他浑身暖洋洋的,一时间被封印在了床上。
结果很快身体产生了一些反应,他的身体好像在不断的增强一般,这个发现让他有些迷茫,没有系统的情况下,一切都要自己摸索。
随后的日子,林克一方面努力完成实习,一方面不断的晒太阳,还好他在街上巡逻,即便是坐在车里,可是阳光依然可以照射到。
休息的时候,自己就在卧室晒太阳,随着一些能力的出现,比如X视线、超级听力等等,他确定了,自己拥有超人之躯。
所以,去地狱厨房,应该担心的不是自己,而是那些家伙。
……
林克没有成为超级英雄的想法,他可不会没事儿找罪受,他的想法就是,找机会拿到一颗无限宝石,然后管他们打生打死呢!
来到西中城分局,林克报到之后,竟然被单独分组,也就是说,他这個才转正的警员,要自己开一辆警车巡逻。
纽约的警察工资不高,像是林克这种大学毕业的,可以拿到五万多的起薪,这是年薪。
不过在纽约这个国际化的大都市,这点儿钱着实不多,当然还有高额的加班费,这也是主要的收入来源。
可是账不是这么算的,本来美利坚警察就是高危职业,在这个枪支泛滥的国家里,你不知道谁身上就带着枪,谁会突然掏枪出来射你。
在这红高压之下工作,每班要工作十二个小时,这种高强度的工作压力,让很多人不愿意当纽约的警察。
所以,警力一直不足,尤其是西中城分局,大名鼎鼎的地狱厨房,想要全部两人一组都困难,林克的到来,正好多出一人。
而且据说他的得罪了地方检察官,于是干脆直接让林克自己一组,反正他是正式警员了。
林克对此无所谓,领取了一把格洛克19作为自己的警用配枪,同时自己购买了一把格洛克26作为随身配枪,这是下班之后可以佩戴的枪械。
上班的时候,一般都会放在脚腕位置,隐藏起来。
开始几天的白班还好,到了夜班麻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