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秒钟,红衣女子想了想,好像自己的语气不太礼貌,毕竟对方救了自己。于是解释道:“我之所以和他同居,是因为,我感受到了他的爱,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我确定,他就是能陪伴我一生的人。”
岳思雅笑道:“你怎么确定的?说出来让我也借鉴一下。”然后,笑眼看着齐小胜。
红衣女子说道:“我们认识第3天,他就开始追我,浪漫的事情都做了一遍。在公园里吃爆米花,去河边欣赏美景,带我去放风筝,去野外露营,还给我写了不少的情书。”
齐小胜发出不屑的“啧啧”声,感叹道:“又浪漫又省钱,真是个好男人。”
红衣女子反驳道:“他可不是为了省钱,他给我买了很多新衣服,然后过几天说不好看,又会给我买更多。”
齐小胜点点头,说道:“7天无理由退货。”
红衣女子一时哑然,片刻之后,又说道:“就算东西是7天无理由,他给我写的情书是真的呀,而且我在他的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浓浓的爱意。”
齐小胜被这奇葩的恋爱脑,给打败了。说道:“情书有爱意,管什么用啊?首先,这情书是他抄的?还是自己写的?就算是他自己写的,那也只能证明他文才好,不能证明他多爱你啊!同样的情书,换个名字,是不是可以追到另外一个人?”
红衣女子沉默了一会,然后底气不足的说道:“不会吧…”
齐小胜自信的说道:“那有什么不会的?写‘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人,居然是一个奢靡的贪官,这你敢想吗?写‘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诗人,其实是个渣男。你敢信吗?”
见红衣女子不说话,感觉气氛有点尴尬,岳思雅又问道:“你那个男朋友多大呀?是做什么工作的?你要是不甘心,我们替你出气。”
一听说有人会为自己出气,红衣女子立马就精神起来了,说道:“他长得挺年轻,虽然看上去只有29岁,实际上已经30了。他的工作是区域经理,专门跑销售的。”
齐小胜撇了撇嘴说道:“29和30只差一岁,你有必要分得这么清楚吗?”
红衣女子辩解道:“话可不是这么说的,我今年才21呀,如果被人知道了,和一个30岁的人谈恋爱,毕竟不太好听。”
齐小胜嘴角抽了一下,没想到还有这么个理由。但随后又说道:“区域经理跑销售?这不就是基层的经销商吗?你是不是被骗了?”
红衣女子嘴硬道:“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曾经我们在一起很开心。”
岳思雅叹了口气,说道:“看出来了,你宁可自己死,也不打算拉上他垫背。”
红衣女子有些委屈的说道:“我是想拉他垫背来着 ,可是我找不到他了,所以我穿上红衣红鞋,准备化身成厉鬼,找他索命。我就算死,也要和他在一起。”
齐小胜恍然大悟,然后说道:“穿的这么红,我还以为你本命年呢,不过话说回来,不是凌晨死的才叫厉鬼吗?你怎么清晨死啊?”
虽然被误认为年纪大,红衣女子也没心情在意了,只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是打算凌晨死来着,结果连续两天,都睡过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