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 蝴蝶剧院23(1 / 2)

苏摇铃来到了一个圆形的舞台。

舞台的四周是深不见底的黑暗。

一束束灯光围绕着舞台的周边打下来,正中间又是一束巨大的光束,照亮了一个摆放着七本剧本的倾斜面台子。

看来,虽然说是有八个角色,但最后通过测验的只有七个人,角色也就削减了。

台子上铺着黑色天鹅绒的毯子,上面还有一个很大的立牌,用烫金的字体写着一段话。

【我曾听过一个说法,在你的国家那儿,如果人们捉到一只蝴蝶,就要用铁钉把它钉住。

人们这么做,是因为不舍得失去那可爱的蝴蝶。

现在,你是我的蝴蝶。

——《蝴蝶夫人》】

这是苏摇铃等人之前刚进入副本时听到的男声。

也是蝴蝶夫人剧目中,男主角对女主角表白时所说的话语。

两个人隶属于不同的国家,蝴蝶夫人出生在岛国,而男主角却是来自另一个国度。

钉住蝴蝶的说法,来自岛国。

这段话,是一段深情的告白,也让她认为,遇到了自己一生的真爱,为此她抛弃了自己的信仰,国家和一切,与他结婚,在新婚之夜后,男主角归国的船舰吹响了汽笛,他从此离开,而她在家中等待,等待着某一日心爱之人归来。

在牌子下面有另一排字,绣在桌布上:【拿起剧本,代表你选择该角色】。

也就是说,他们无法翻看剧本角色之后在做选择。

除非和苏摇铃,江陵两人一样,早就知道了剧情,否则只看封面,是无法知道每个角色的具体内容的。

苏摇铃扫了一眼七个剧本封面的名字。

摆在最上面的剧本下面都标注着【主角】二字。

左边一本封面写着:【平克尔顿,海军上尉】。

右边一本写着:【巧巧桑,蝴蝶夫人】。

这一看就知道不是一个国家的。

第二排摆着2个剧本。

从左往右依次是【山鸟,公爵】【凯特,??】。

第三排3个剧本。

分别是【夏普莱斯,领事】、【五郎,婚姻掮客】和【铃木,侍女】。

凯特打两个问号可还行。

但熟知剧情的苏摇铃也能猜出来凯特的身份。

说实话,拿山鸟是最好玩的操作,拿男主是最骚的操作。

拿凯特也不是不可以。

无论接下来是什么情况,她都能应对。

让江陵吃瘪,的确好玩。

她如果拿走山鸟,江陵如果不选择平克尔顿,就只能选择第三排的角色,显然,第三排都是配角,那前面斗死斗活抢夺现在的选择机会,也就没有了意义,相当于白抢了。

但是男主?以他的性格绝不会选这个。

比起让江陵头疼,她最想做的还是这件事。

于是,苏摇铃伸手,拿走了第一排的剧本。

属于主角的人生剧本。

【主厅舞台是剧院最核心的区域,那里将上演主角最精彩的人生故事】

——蝴蝶剧院员工守则第三篇第五条。

苏摇铃:“如果这一条规则没错的话,希望不会让我失望。”

这一条规则很怪异。

因为它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一个不用特意写在手册里,人人也都会知道的事实。

只有主角才拥有最多的戏份,只有主角才会汇聚观众的一切目光,但即便是主角,也一定是他身上最精彩,矛盾最突出,最吸引人的故事,才有资格出现在舞台上。

那么这个主角,究竟指的是角色,还是扮演角色的人呢?

下一刻,圆台上的剧本和盛放剧本的台子不见了,正中间出现了一具“身体”。

那是一个紧闭着双眼,有着东方精致面孔的娇小女人,她穿着美丽的和服,静静的漂浮在那里,没有一点呼吸。

这是一个如同人偶一般精致,却没有灵魂的“身体”。

在身体的前面,有一个牌子,上面写着【请更换服装】。

服装?

苏摇铃感觉到自己的脖子后面出现了一个东西,她伸手一摸,居然是一个拉链,拉链往下拉,而这拉链是连接在皮肤上的。

蝴蝶剧院的【服装】,就是他们的【皮囊】。

她需要脱下“员工的服装”,穿上“女主角的戏服”。

在皮囊之内,并不是灵魂,而是白森森的骨头。

剧院不是将他们的灵魂放入容器之中,而是让承接着他们灵魂的白骨,披上血肉的皮囊。

他们的内核,是森森白骨。

包括那些台下观看表演的观众,也不外乎如此。

血肉之下,皆是白骨。

江陵第二位进入,看了一圈,轻笑一声。

苏摇铃果然还是拿走了主角,留下了山鸟。

她啊,就算一开始没打算拿走山鸟,也要胡口说说,还说的和真的一样。

他上前,伸手拿走了【山鸟,公爵】的剧本。

一具东方公爵的身体出现在他面前,同样是双目紧闭,面容英俊,没有灵魂。

下一个来到选角舞台的是噜噜噜。

作为打败残血的陈烨,获得第三的他已经做好男主角被人选择的准备。

他不知道陈烨是遭遇了什么恶战,总之看起来惨不忍睹,甚至都没打算和他缠斗,就且放他走了。

用陈烨的话来说,主角一定是“777”和“2号”那两个人的,后面第三第四区别不大,大不了他反串。

他惊讶于将陈烨打成这样的居然是“777”,要知道,她可只是一个青铜而已,虽然有多只召唤物,但是也不至于将陈烨逼成这样吧?

陈烨当然不会将林小萧的情报无偿告诉噜噜噜,噜噜噜只能将血鬼造成的伤害都归咎到“777”身上。

看到噜噜噜的反应,残血陈烨冷笑一声,“区区几只召唤物?”

噜噜噜:“对啊,最强的虽然是赤金,但是其他都是青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