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 血色雒水29(1 / 2)

行驶在山间的两辆马车,通体漆黑,车帘遮盖的严严实实,就连车夫也不知道车里坐的是什么人,只知道是出手阔绰的富人。

渭阳的眼线不少,尤其是监视白起动向的人。

苏摇铃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只用找出那些暗桩,再用幻术遮盖一二,就能完美脱身。

等马车沿着官道出了渭阳城,两辆车便分头而行。

一辆南下,绕过战场,前往邯郸。

另一辆则直奔丹水,秦军大营。

显然,苏摇铃就在前往丹水的这辆车上。

她固然可以用传送卷轴直接抵达战场,但白起不行,为了确保路上万无一失,她必须要全程护送。

郑季的销声匿迹让她有很不详的预感。

以对方的疯癫程度,如果说他数年来的谋划因为郑红的死毁于一旦的话,一定会展开疯狂的报复,而现在居然毫无动静。

事出反常必有妖。

要么,他在暗中报复,重新布局,要么就是在准备更疯狂的计划。

而丹水一战,想要获胜,就必须要白起。

一千人,一万人的指挥,她不一定擅长,但王龁擅长,可如果变成十万人,二十万人呢?

王龁的能力,苏摇铃多少也了解了。

他是一个不错的将领,但是战场经验依然很少,尤其是大战,这二十万秦兵若全是训练有素的士兵,倒也还好,可其中不少是韩人,去年还在家里种田,今年就被送来上战场。

当然,他们也不是白来的,赢了有军功,有田宅,有富贵,无数人甚至可以实现阶层的飞跃。

战场形势复杂,赵军将战线拉的太长,苏摇铃要的是一场足以打开玄门的决战,而不是一次次的试探和小打小闹。

既然是决战,就一定要最合适的人选。

若说天下间有谁能打这样的仗,那必然是白起。

苏摇铃见到这个头发大部分已经虚白的老人时,就感受到了他身上的血腥气和肃杀之气。

他只是坐在那里,什么都不说,都能让人感觉到一股压迫感。

白起的身体的确是没有年轻时那么健康了,病也有一些,都是长期行军打仗所带来的病症,但还不到重病的地步。

他坐在马车里,更多的时间在闭目养神。

偶尔也会抬头看一眼苏摇铃,“你不怕我。”

苏摇铃:“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也不会对我下杀手,我为什么要怕你?”

“你好像并不知道我做过什么。”

“我当然知道。”

苏摇铃不仅知道,还很了解,毕竟眼前的“武安君”,是在历史课本上有名有姓的人物,“同样是左庶长,王龁领兵二十万,却迟迟攻不下泫氏等城,而你,却能在伊阙破韩魏联军,这是你的成名战。”

苏摇铃说:“如果我没记错,这一战,你斩首了二十四万。”

这一战的军功,让他直接从左庶长,连升数级,任大良造。

没有哪个将领的第一战,是以二十四万人头为句号。

二十四万人,比现在在丹水的赵军还要多。

“三十多年前,你攻魏国,攻占魏国城池上百座,”

“十八年前,你率军拔楚城,破楚都,把楚王家的陵墓都烧了,秦王夸你武安天下,自此被封为武安君。”

为了攻破楚国别都,他挖了一条水渠,引水淹城,溺毙楚人数十万。

更不要说,这之后他攻韩,获取了多少城池,又砍了多少人头。

秦军从不被看好的边陲小队,变成战无不胜,令诸国闻风丧胆的恐怖军队,白起手上的人头功不可没。

因此,看见他的人无不双腿打战,很多人更是被他一个眼神,就能吓得跪地求饶。

但眼前的这个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却似乎丝毫不怕他。

当然,苏摇铃对白起的战绩这么了解,并不是因为她了解秦国,实际上,她读书的时候,更喜欢的是楚国,她对楚国的历史更为了解。

而白起,就是凭借着淹死楚民数十万人,斩首无数,外加烧了人家祖坟这样的“丰功伟绩”,进入了苏摇铃的了解范围。

“我听说,让我前去丹水率领秦军攻赵,是你的主意,”

白起睁开眼,用一双锐利的眼睛盯着苏摇铃,“可我已经将战场的形势与他们说过了,先不说对面的将领是老成稳重的廉颇,单说赵军的防御工事,只要他们不出来,即便是我去了,也于事无补。”

苏摇铃:“若对面是廉颇,自然不好做,无论用什么样的计谋,都骗不出赵军来,所以,想要逼赵军出来决战,必须要换掉廉颇。”

所以,她才让秦王派人前往邯郸。

就算是秦王派人去了,她也不太放心,前几日,已经让777同时从赵军大营出发,跟随赵军的邯郸使者,回到赵都。

她手里的召唤物大多都是san值为负的疯子,要么就是一心开饭的非人生物,像是老余这样的,居然都还算能用了,但老余挂了,现在第八页还灰着,唯一能委以重任的,也就是777了。

一路上,777痛苦的抱怨就没停过。

【救命啊老板,你就没有点什么传送道具给我用用吗?】

【这路也太颠簸了,为什么我还要受这种苦啊!】

【早知道走的时候问江陵要点符纸了,我上辈子吃的饭都要颠出来了。】

777的任务和另一辆马车里的人一样。

马车里的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身上带着的“重金”。

有了钱,在加上777的能力,才好办事。

如果对面是廉颇,那无论他们使用什么手段,赵军都不会出来。

所以,他们要使的是一招反间计。

这一招,还是苏摇铃从历史书上看来的。

在加上777之前在赵军大营摸清的形式,苏摇铃已经可以断定,赵王和廉颇之间并不和,廉颇是老赵王留下的老将,功高盖主,年轻的赵王根本就压不住他,再加上廉颇的脾气又直,早就将赵王得罪了无数次。

所以,只需要一些流言蜚语,就能让赵王换将。

换谁上,也很重要。

之前江陵说起过,赵王身边除了郑季以外,还很信任另一个年轻人。

那个年轻人眼光毒辣,军事知识渊博,论战无敌,给他一张地图,他就能驰骋疆场。

更重要的是,之前赵国毁约,收了秦国的城池,却不给约好的土地,致使秦军发难,围攻阏与。

一旦秦军掌握了阏与,就能掌握东进邯郸的重要关卡,但邯郸要救援阏与,需要翻山越岭增兵,风险极大。

老成稳重的廉颇,也是如今日一样,拒绝出战,认为这一场救援之战没有意义,去多少人都是送人头。

结果呢?

另一个年轻人站了出来,他主动领兵,翻山越岭,奇袭秦军,第一次在野战之中击败秦军,救下了阏与城!

廉颇做不到的事情,一个姓赵的年轻人做到了。

他从此闻名天下,打破了秦军不败的魔咒,被封为马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