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启明也拔下匕首,用刀刃在兔子后腿脚踝骨处环切,后用刀刃在大腿内侧拨切开,慢慢使劲把身上的皮毛缓缓剥,然后是前腿用同样的环切,至此大功告成。
至于脑袋,直接枭首,虽然好吃,但没那么多功夫料理。
解决完两只兔子,林启明起身准备去四周找找有没有什么植物可以当作料,毕竟七步之内,必有香料可不是假话。
但他还没走两步,就见郝平川脸色严肃的大步走了过来,手里也没拿柴火。
林启明也严肃了起来,原因无它,因为郝平川的是按照作战时抓舌头的进攻方式赶路的,步幅虽大,却没有任何声响。
林启明若有所思,眸光一凝,看向郝平川。
“有情况?”
“前方的树林里我发现了脚印,根据现场分析应该是三个人,而且脚印很新鲜,预计离开的时间不会超过半小时。”
“呦呵,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林启明拔腿就朝着森林走去,瞄了眼脚印的深浅,以及鞋印的受力程度,他在脑海里开始模拟三人的身高和体重,
三个人,两个身高大约一米七到一米七五,重量大约在一百二到一百五,另外一个大约在一米八左右,身高在一百四到一百六左右,穿的是鹿皮靴…
越分析他嘴角的咧起的弧度越来越大,转头看向郝平川,
“老郝,看来咱们的野餐得耽误一会。”
郝平川摆了下手指,左右摇了摇脑袋,骨头那是咔咔作响,也是面目狰狞道:“不碍事,刚好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