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霄的一番话后观赛区恢复了平静,各自心思不知,只是众人的目光回到了讨论的当事人身上。
莫惊春的状况越发不好,眼见着生命值缩减的速度变快,秦朝歌知道对方不能再跑了。
莫惊春对此神情不甘,他不想队伍因为自己而错失机会,虽然遗憾那么早就要退出,但与其成为拖累不如自行早做决定。
“队长我……”
“咽回去。我之前才说的话你那么快就忘了?
莫惊春,我没有后悔让你加入队伍,也希望你不要让我后悔做这个决定,受伤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别整的马上就要死了似的,你这生命值只要人别大动作明显还能撑两小时。”
秦朝歌语气并不严厉,但却让莫惊春很不好受,愧疚的。刚才那一脚着实把他也吓了一跳,就算他没受伤也没能耐将那壮汉踢这么远,可想而知若没有他,队长说不定早就大杀四方去了,哪会照顾他这伤员慢悠悠地跑或走。
“可……可我慢吞吞行动的话,咱们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到明松那儿,如果正常跑我肯定中途就没了,即便成功活着抵达我那会儿应该也帮不了队长你什么忙了。”
莫惊春话说的干巴巴,表情也干巴巴地看着秦朝歌,他越说越小声,因为他突然觉得身上凉飕飕的,感觉是因为队长射过来的眼刀。
“上来。”
秦朝歌在莫惊春身前半蹲下来,简单粗暴地说了两个字,一看这架势就是要背人。
“这怎么行呢?我很重的!
这真没必要啊队长!你就先走吧,我自己在这附近晃悠晃悠,看能不能在死之前带几个人走,说不准我中途能好运找到别的医疗用品又能活下来呢?那时我一定去找你们。”
莫惊春把头摇成了拨浪鼓,他一个男人怎么能让女生背呢?
不是说觉得丢脸,而是他真的觉得自己即便活下来对队伍的作用也不大,那些伤药顶多也就是止止血增加点生命值啥的,难道还能让他恢复如初吗?伤口只要存在他就一定比别人早死,这花路上的功夫还不如让他去宰几个人,为队伍发挥余热。
“你重还能比刚才拿铁锤的人重?别说了快上来,我背你去明松那边。
你现在啰嗦的功夫才叫浪费队伍的时间、浪费你自己的生命!再多话我也把你踢飞,去和那男的作伴!”
副馆里正在关注的程强:怎么又cue我?(忧桑~)
程强已经知道一脚踢死他的其实是女生,人顿时更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