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法拍房(1 / 2)

这天上午大约十点多,我在窗口叫到一个号,然后之见浩浩荡荡的一群人径直朝我走来。我心说,这应该就是一宗二手房买卖的业务,否则怎么会前前后后跟着那么多人呢?

他们走到我的窗口前,我接过取号条,核对无误之后,例行的向他们询问他们要来办理什么业务,他们说的是什么业务,我似乎没有听明白。

我干脆直接问他们是不是要办理过户手续,这几个字似乎是触发了他们控制点头的开关,他们一个劲的在点头。我这才能够确认,他们应该是办理二手房过户业务。

于是我便让他们其中办理业务的申请人在我窗口处坐下。这也是不久前我们上级领导三番两次对我登记窗口办理业务时提出的一个要求,那就是必须让申请人在办件窗口坐好了再办理业务。

不要感觉这个要求显得有些过分的琐碎,并且觉得上级领导连这种小细节的问题都要管上一管,是不是有些搞笑了。

因为这个要求的出台是有它的时代背景的,那就是前一段时间有一部大火特火的反腐题材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这里面有很多的情节都在现实世界里引发了人们广泛的讨论,其中就包括一个因为这部剧而诞生的一个名词——“丁义珍式窗口”。

“丁义珍式窗口”指的是该部电视剧里面畏罪潜逃的某地前区委书记丁义珍,为该区信访局的信访窗口设计的特殊窗口。这种窗口的特色就是该信访窗口又低又矮,而且故意不给信访人准备座椅。

因此如果说信访人想在信访窗口办理业务,要不然就是弯腰低头从小窗口处办理业务,要不然就是蹲跪式的姿势办理业务。反正不管哪一种方式,都会让信访人吃尽了苦头。

这个“丁义珍式窗口”,随着电视剧的热播在社会上广泛的传播,然后万能的网友按图索骥,还真在自己身边找到了疑似“丁义珍式窗口”的现实窗口,再次让社会哗然,同时也将这些窗口单位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因此上级单位要求我们一定要自查自纠,避免因为这种问题出现舆情。面对这种情况,科长自然也是高度重视,毕竟不动产登记一直是我市群众分外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我们大厅这边有一丝风吹草动,都会被自媒体发布到网上,引发各界的讨论,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半分的怠慢。

但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虽然我们大厅为窗口办件群众备有黑色的带轮圆凳,但是圆凳带轮且不固定,经常会被人推到其他的地方去使用。而当收件窗口没有圆凳的时候,再看看窗口边上的办件群众是什么一副样子呢?只见有人弯腰低头,俯身在台面上填表办手续,有的人曲膝半蹲,探出头来看在工作台上填表办手续。

完了,这要是按照电视剧的剧情解释,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动产窗口者也算是“丁义珍式窗口”了,妥妥的。还好没有遇到好“摄”之徒,把这样的窗口样子拍摄下来,别有用心的发到网上,那“丁义珍式窗口”的大帽子扣下来,那可真是跳进黄河里也洗不清了。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也很简单粗暴,那就是在每个办件窗口前面,都会把两个黑色的圆凳焊死在地面上。老实说,可能是之前警匪片看多了,我总感觉也许某一天,有申请人会直接抄起来他自己坐的圆凳砸我们登记窗口的玻璃,就像电影里的银行劫匪一般。这下好啦,圆凳被焊住了,我这个稀奇古怪的念头,也就此烟消云散了。

然后科长反复对我们所有的窗口办件人员强调,一定要叮嘱并且盯住申请人,一定要让他们先坐下,再办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所以,对待这一组办理过户手续的申请人,我也是先招呼他们的申请人,让他们坐下来,后续我再慢慢说后续具体如何办件。

只见其中一人果断坐下了,另外一个凳子却迟迟没有人坐。奇怪,为什么不坐下呢?还是第一次见这么谦让的二手房申请人。

我打算先看一下他们手里的二手房买卖协议,确定另外一位没有坐下的申请人是谁,再嘱咐他坐下。

“您把协议拿出来,给我看一下。”我说道。

我的话好像让他们感觉丈二和尚一般,摸不着头脑,几人之间,又是一阵子的交头接耳。我心下不解,难道这一群人之中没有一个是中介吗?我说的话真的有那么难以理解吗?

只见几人叽叽喳喳的说了一会儿之后,其中一人从自己的包里翻出来了一张纸,把它递到了我的窗口然后问道:“您说的协议是指的这份文件吗?”

我心里想着这几个人怎么这么奇怪,来办理过户怎么能不知道二手房买卖协议是什么样的呢?怎么会把一张纸当成买卖协议啊!

直到我看到那张纸抬头上写的那几个字,直接倒吸一口凉气,一字一顿的念出来——《XX省XX市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

我这是摊上大活了,据同事介绍说这类业务,踩坑率极高,且我从来都没有接触过的一项业务,心下登时就变得如同十五个水桶打水般,七上八下,莫名的有一种紧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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