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只有三天时间(2 / 2)

“田律师,你们好。我是本案的承办检察官马东生。”经过讨论,还是由马东生来单独面对田诗。

马东生没想到田诗还带了一个男助理。不过,这并没有什么,不会影响到双方的交流。

“这是我的委托手续。马检,我们希望能够复印一些卷宗资料,你看可以吗。”

“当然,依据刑事诉讼法,你们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复印部分卷宗的。这没有问题,你需要复印什么尽管跟我说。我叫人帮你复印。”马东生可以说态度非常和蔼,这与平常有很大不一样。

“马检,虽然我对卷宗材料还没有完全看到。但我已经接见郑方,还进行了一些调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希望咱们检察院可以给我们一些时间,我们准备一下交一份书面材料过来。”

“田律师,我实话实说,你们的时间不多了。现在是严打时期,讲究从重从快。这个案件不过在我们手里停留太长时间。至多三天,我们就会提起公诉。如果你有什么意见,我只能等你三天。”马东生说道。

“马检,三天的时间有些太短了,我们可能赶不急呀。”只给三天时间,那不是为难人吗,这可是命案呀。

“田律师,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我也没有办法。这个案子引发外界关注,我们也有压力。我只能等你三天。”马东生说道。

“那……,我们尽量赶。”田诗也不再说什么了,话已经说到这里了,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诗姐,检察院是不是在为难我们。”走出检察院后,郑平问道。

“也许,检察院不会给我们太充裕的准备时间。不过,马东生说的可能真的是实情。这个案子是严打期间,整个东阳市的重点大案。别说这样的案件,就是其他案件现在都是从重从快。更不用说咱们的这个案件了。”

“三天的时间,我们能做什么。那还不是一晃就过去了。”郑平说道。

“三天的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不利的。不过,我们也可以把不利的情况变成有利。”田诗说道。

“那怎么可能。”郑平说道。

“怎么不能。”田诗看了一眼郑平说道。

“三天的时间,我们自己都不够用。人家检察院早在侦查阶段,应当就与公安通过气。他们对案件的掌握肯定比我们强。”郑平分析道。

一般情况下,重大案件在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有时是要提前介入的。似乎这种提前介入,已经成为了检察系统的一种潮流。

不过,很多人对于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还是持批评意见的。他们认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结果,整个侦查阶段你都参与了,你本身是侦查工作的参与者,那你还怎么开展监督,自己监督自己吗。这不是让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流于形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