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放任当事人,也是一种错误!(1 / 2)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开庭的时间。聂海兰案引起全社会关注,很多媒体申请现场听审。不过,由于席位有限,法院按照规定除给出一定席位供媒体听审外,还需要提供部分席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代表参与。这么下来,真正可以进入现场听审的人其实只能是申请者中的一小部分。

大批不能进入现场的人,就只能在白土市中级人民法院外面聚集。而法院的法警、交通警察和治安警,也提前来到门前维持秩序。这一案毕竟是举国瞩目的大案,绝对不能出现任何错误。

“周律师,现在是聂海兰的最后机会了。”田诗在开庭前找到了周薇。

“对不起,我有保守当事人秘密的义务。你们也找过聂海兰,她不同意把证据交给你们。我也没有办法。”周薇说道。

“周律师,其实我们已经掌握了王远行的证据了。不过,这条线索是聂海兰最先提出的。我们希望能够给她一个机会。就算是你现在不交给我们证据,也会在今天的庭审提出。”田诗说道。

“你怎么会知道?”周薇问道。

“因为今天是你们最后的机会。过了今天,聂海兰就没有自由发声的机会。如果聂海兰要通过自己的渠道发出这个信息,只能是今天。”

“如果我现在把证据提供给你们,会被认定为立功吗?”

“会,不过需要我们调查得出结论。”

“恐怕聂海兰等不到那一天。你知道,她可能被判处死刑。”

“从程序上讲,死刑案件你们可以上诉,然后是死刑复核。并且我们也可以向办案机关提供证明。总之,我认为时间上还是来得及的。不过,周律师,我并不能保证立功会改变案件的最终结果。毕竟聂海兰手里是三条人命。”田诗说道。

“对于聂海兰说,刘惠案件真相大白,真凶归案,比她自己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最为重要。我是聂海兰的律师,我的职责是为其无罪或罪轻而努力。但这不意味着,我会忽视聂海兰在其他方面的需求。”周薇说道。

“我也是这样想的。”田诗笑了笑。

在这种案件中,任何人都难以做到绝对的中立。在强者欺凌弱者,剥夺弱者的生命及尊严时,对二者的公平,实际上意味着对强者的纵容。

秉持这个原则,田诗在案件中更多为聂海兰的提供帮助,并不是一种私情的体现,而是对法律精神更好的体现。有很多人并不理解这一点,他们总是抱怨司法官员的不公正。

他们在说,为什么不对双方当事人平等一些。为什么要特别针对他们。但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双方的社会能力并不平等。如果平面化的公平适用于双方,反而是一种实质上的不公平。

“这让我很难办。如果我交出了证据,意味着违背了对聂海兰的承诺。一个律师不能遵守对当事人的承诺,是属于违背执业操守的。”周薇面露难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