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京都新青年》的反击(2 / 2)

“这个田诗呀,东江的案件可是在全国闻名。因为她的辩护,让全国严打行动提前结束。案例永远载入史册,成为法学院必修的案例。东江省司法机关也被耻辱性地记入历史。我不想咱们白山省也出现这种情况。”苏康说道。

“我了解您的想法。”石青山当然了解苏康的想法。他本人也不想被耻辱地记入历史。谁会希望自己承办的案件输呢。

“不过,有些事情不取决于我们。我们不能弥补公安方面的错误。这个案件,侦查单位被辩护人找出太多的问题了。”石青山有种预感,侦查机关还会有问题被辩护人找出来。

公诉机关在审查起诉时,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审查。然而有些时候,这种审查并不严厉。说到底,大家都是常年合作的伙伴,谁可能做到毫不留情呢。

辩护人的情况就不一样。辩护人站在侦查机关的对立面,二者的关系是对手。这种关系下,你是难以要求辩护人手下留情的。

“你这么说,那侦查单位一定存在不少问题了。”苏康也是老检察了,一听石青山这话,就知道问题所在了。

“问题不少,还很致命。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对手非常可怕,他们是不会放弃这些破绽的。”强大的对手,有时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只有战胜强大的对手,才会有成就感。可是强大的对手也是难以战胜的。比如现在面对的田诗,战胜她,石青山会感觉到无比的荣耀。问题是,能赢吗?

“努力吧。有些事情,我们尽全力就好。”张康安慰道。

检察院其实对公安机关还是非常照顾的。有的时候甚至会提前介入案件,对侦查卷宗的材料进行指导。这种提前介入,其实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对检察机关的角色分工,是一种检察权过度干预侦查权的表现。

试想,检察机关介入过的侦查活动,在审查起诉阶段会有什么样的审查标准?这材料就是你检察机关的指导下做出来的嘛,你还能自己的刀砍自己的手吗?

同理,这种合作关系,会让侦查活动过关难度降低。也会让侦查活动的质量下降,不会太担心未来可能面临的监督问题。问题累积下来,可能就会对公诉形成较大的负担。对于这种情况就算是检察长,也是没有办法的。

“老何你看,这是新出的《京都新青年》。”陈冬生拿着一本杂志找到何亚辉。

“我已经看到了。”何亚辉说道。

“想不到呀,孙家的反击这么快,而且出手的还是《京都新青年》。”《京都新青年》的影响力,陈冬生是知道的。《光环》毕竟还是新出来的杂志,影响力还是要差上一些的。

“意料之中的事情。不过,这其实也是一件好事。多一家媒体报道,也就意味着争议性更大。更会引起公众重视。司法机关更会全力维护原来的办案的结果。不然,案件结果要是被推翻了,只怕是所有人的面子都不好看了。”何亚辉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