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老毛病又犯了(2 / 2)

玫瑰法则 霏倾 1148 字 1个月前

正想着,又听邻居叹气道:“陈达这孩子也不容易啊。前些日子查出肝癌,听说得换肝,如果不换,可能就剩两三个月的活头。”

宁稚大骇,看向萧让。

萧让也很意外:“您知道陈达住在哪个医院吗?”

“他还没住上院呢!公立医院便宜,但要等排期,他妈妈说得排半年,那陈达肯定是等不及了,那就只能去私立医院。但香港的私立医院贵啊!他们怎么去得起啊?”

宁稚没忍住,问:“香港的私立医院,做换肝手术得多少钱?”

“大几百万肯定是要的咯!”

宁稚叹气。

邻居突然想起了什么,拍了下手:“我去拿个东西,你们稍等。”

她从房间拿了一个月饼铁盒出来。

“刘老爷子之前偶尔还清醒的时候,寄在我老公那儿的信,说是如果他死了,他老家的亲戚朋友找来了,就把信拿出来。”

她在铁盒里翻着,终于翻出一个牛皮纸色的信封,递给萧让。

萧让接过,落眸看向信封。

上头写着:“北京的亲朋(收)。”

他把信交给宁稚:“收起来。”

宁稚拿出密封袋,装起来,收进包里。

原来陈达母子急于卖房,是为了换肝,而非刘立奎说的——遗嘱是假的,急于卖房变现后潜逃。

房子是陈达的救命钱。

可现在海淀的三套房都做了诉讼保全,陈达动不了,那换肝的手术是做不成了。

肝癌的发展是很快的,至多就三个月到半年。

而财产纠纷案,一审快则三个月,慢则半年,还不说二审。

陈达等不到判决结果下来了。

宁稚突然有点可怜陈达。

如果他的遗嘱是真的,那他因为刘立奎的起诉而卖不了房子,错过手术机会,并因此丧命,真的很冤了。

宁稚觉得这对陈达不公平,捏紧录音笔,冲动问道:“老人没去养老院之前,有没有对邻居说过,陈达对他怎么样?”

“挺好的啊!陈达这孩子实在,脾气也不错,他们关系很好的。”

宁稚还要说话,萧让出声警告:“好了!”

宁稚没管他,继续问道:“老人是不是一直把陈达当做儿子看待?”

“是呀!他平时都说‘我儿子怎么样怎么样’!”

萧让拉着宁稚起身,向邻居告别:“今天感谢您的招待,我们先走了。”

他拉着宁稚进了电梯。

宁稚解释:“我觉得遗嘱有可能是真的!事情也并非刘立奎说的那样……”

话没说完,萧让就大声骂道:“你老毛病又犯了?”

宁稚急道:“刘立奎2岁不到就离开老人,到老人死了,都不愿意来见老人一面,可陈达却和老人一起生活了十几年,与老人相处融洽,在这种情况下,老人把遗产给陈达,也不是没可能啊。”

“所以呢?”

“如果最后证明遗嘱是真的,可陈达却因为我们对房子做了保全而失去手术机会、失去性命,那我们就是杀人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