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残疾人杀夫案(12)(2 / 2)

玫瑰法则 霏倾 1383 字 1个月前

“慧慧我已经给她送进学校了,这会儿正要从学校回去,你那边怎么样啊?”

宁稚一听,赶紧说:“我这边完了,你先别打车,我和萧让过去接你啊,我们就在涞水派出所。”

“好嘞,那我在涞水中学门口等你们啊。开车小心。”

宁稚指挥萧让往涞水中学开。

他们很快接到张晗。

张晗拉开后排车门,宁稚说:“晗晗你坐副驾舒服点。”

她尴尬笑笑:“不用了,我想和你一起坐。”说着,挤上后排,在宁稚身边坐下。

看到宁稚脖子上的伤,她吓了一跳,问过原委,知道宁稚是为了救赵春梅才这样,气道:“我要知道你今儿来这里这么危险,我就不让你来了!反正案子开庭后,向法庭申请强制传唤她出庭作证,她能不来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张晗这人平时看上去就有点严肃,此时板起脸,更吓人了。

赵春梅听到不作证要拘留,吓得一抖一抖的。

她偷偷看一眼张晗:“律师小姐,这位是?”

宁稚还未说话,张晗就板着脸说道:“我是海淀区检的检察官。什么是检察官知道吗?”

赵春梅摇头。

张晗严肃道:“专门起诉、逮捕违法犯罪的人!”

赵春梅哽住呼吸,片刻后,小心翼翼地对宁稚说:“律师小姐,你昨天说,如果我出庭作证,你会保我没事的对吧?你说他们不会抓我的!”

宁稚忍笑:“你出庭作证,立功了,就更不会。”

赵春梅松一口气,点点头:“那行吧,我出庭作证,到时候万一我被抓了,你记得帮我啊!你答应过要帮我!”

宁稚内心狂喜,但面上没表现出来,佯装沉稳地点了点头。

张晗对她眨巴了下眼睛。

……

赵春梅两个女儿的家里都没多余的地方住,宁稚把她安置在房山法院附近的快捷酒店。

她和张晗扮演辩护人和公诉人,萧让扮演审判长,跟赵春梅走了一趟出庭作证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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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梅这人脑子还算活络,张晗板着脸质询她,用各种话质疑她,她倒是回回都接得住。

张晗(公诉人):“赵春梅,你是不是很缺钱?”

赵春梅不以为然道:“谁不缺钱呢?”

张晗(公诉人):“你欠了一屁股债,为了还清债务,所以出来卖身,几十块钱就能买你的身体,如果给你几千块,甚至几万块,让你到法庭上说几句死无对证的话,你是不是也愿意接受?”

宁稚(辩护人):“反对!审判长,公诉人对证人做出无证据的揣测!”

萧让(审判长)看向公诉人,未发言。

张晗(公诉人):“审判长,赵春梅是一个失足女性,男人拿几十块,就能买她的身体。一个连自己身体都能出卖的女人,我方有理由相信,她的证言证词有虚假的成分!”

宁稚(辩护人):“反对!公诉人认为证人证词存在虚假成分,必须举证证明!否则视为证人证词真实可靠!”

排练到这里,宁稚对赵春梅说:“春梅大姐,你作为临时申请上庭的证人,第一次出庭,公诉人肯定没证据证明你的证言证词有问题,这时候就会休庭,可能几天后再开庭。这段时间,他们会费尽心机去挖你的过往,来证明你的证言不可靠,大概率还会攻击你是为钱出庭作证。这时候,你要好好想一想,如果他们质疑你是拿钱出庭作证,你要怎么回应?”

赵春梅想了想,说:“我当然不会!我再傻也知道这种事情是犯法的,要坐牢的,我可不想坐牢!我才不干!我真的想靠这种事来钱,我何必当鸡?”

张晗说:“但你当鸡也是违法的不是吗?”

赵春梅眼睛转了转,说:“当鸡被抓到,至多也就罚三五千,关个几天就出来。犯法可不是这样,那坐牢是要大几年的,我大几年没得挣钱,我又不傻!”

宁稚看向张晗:“可以吗?”

张晗点了点头。

宁稚松一口气,站起身:“那春梅大姐你好好休息,明天我来接你出庭作证。”

她招呼张晗和萧让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