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同性恋骗婚案(7)(1 / 2)

玫瑰法则 霏倾 722 字 1个月前

下午的庭审,宁稚按诉讼策略走,懒得再用什么技巧。

最后陈诉环节,陈毅还是坚持不愿离婚。

法官例行调解后,驳回了方兰的诉讼请求。

第一次起诉离婚通常不会判离,这个结果在宁稚意料之内。

庭审结束,她立刻带方兰离开法院。

一上车,就给翁超打电话:“你到隆化了吗?”

“我们预计一个半小时到隆化,你现在把孩子带到附近的商场,然后把坐标发给我。”

宁稚挂上电话,对方兰说:“翁超现在在陈毅亲戚家,和孩子在一起,我们一会儿就能接到孩子了!”

方兰哭着点头。

一个半小时的路程,所有人都在担心又出岔子,不得轻松,皆都沉默着。

刚过隆化境,翁超就发来了坐标,宁稚把手机给林恒,让林恒跟着导航走。

车子来到一家商场附近,越来越靠近坐标。

方兰忽然激动起来:“孩子在那儿!在那儿!”

宁稚也看到戴鸭舌帽的翁超,让林恒靠前停车。

车一停,方兰立刻打开车门冲了出去,从翁超手中接过孩子。

她轻轻拨开孩子的帽子,拿额头去贴孩子的额头,又去吻孩子的眉眼,泪流满面。

宁稚护着她和孩子上车,关上车门后,转身问翁超:“孩子不见了,你打算怎么跟陈毅交代?”

翁超拉了拉鸭舌帽:“我会说——我带孩子出来逛商场,方兰找人跟踪我,把孩子抢走了。”

宁稚点点头:“行。你放心,我不会告诉你老婆你的性取向,但我希望你不要去辜负一个真心爱你的人,也不要轻易毁了自己的家和孩子。”

“我知道了。我会和陈毅断干净,回到我老婆身边。”

宁稚回车上,坐后排。

她侧过身去看孩子,手背贴了贴孩子的额头,小声说:“还是低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