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红色的,可漂亮了,那是野生的,还是林大哥你种的?”凌雪瑛好奇的问道。
凌雪瑛看见血液,红色的布匹还是会头疼,但是,看见玫瑰花却没有。
“我种的……”
“林大哥太厉害了,眼光独到……这种花要是做胭脂,不光味香,颜色还漂亮。”凌雪瑛不得不佩服林浩天的眼光。
是叫这个名字的人都善于经商吗?
她一度以为这个林浩天跟她一样,也是异世来的,而且是他的那个林大哥。不然怎么会这么巧。
可她用现代很多词语,电子用品试探了很多次,都没有发现有什么异样。
她还暗示了很多次她以前的生活细节。
林浩天都没有什么特别表现。
“我本来只是种着观赏,但是听到雪瑛小姐这么一说,我觉得我又要发财了……”
“林大哥,你太聪明了吧……告诉我,你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为什么所有东西在你眼里都能变成金子。太厉害了……简直就是一座行走的金山……”凌雪瑛说的也不算夸张,林浩天确实是经商奇才。
“这是雪瑛小姐提出来的点子,以后赚了钱分你一半。”林浩天用开玩笑的语气说着真心话。
“这个算了吧,受之有愧……我就随口说说。”凌雪瑛连连摆手拒绝,兜里可还揣着人家南山酒馆的分成呢。
“你的随口说说,你知道能赚多少银子吗?这么给你说吧……十年可以富可敌国……或许都用不了十年……”
林浩天说完,凌雪瑛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妈呀,十年就可以富可敌国,仅凭做胭脂?”凌雪瑛毫不掩饰她的惊讶。
“不光做胭脂啊,玫瑰花可以做很多东西……比如……香囊,头油,鲜花饼……”林浩天只说了一些他们当下生活能用到一些的东西。
凌雪瑛震惊的下巴都快掉了。
“厉害啊……果然叫林浩天的都是赚钱狂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