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人人都说做倒爷赚钱,真的太暴利了。】
陆莺看得眼花缭乱,恨不得当场雇佣一辆卡车拖一车回去。
不过黄三和陆明杉什么都没买,他们转了一圈。
晚上黄三拉着陆明杉去国营大饭店吃饭。
“几年没来,这里变化太大了,好在这一家饭店还在,七年前我存了很久的钱才舍得来这里一趟,这里的黑鱼还不错,一会儿要多尝尝。”
陆明杉:“三叔,你有想好卖什么吗?”
黄三做了个嘘的手势,“这里人多,不是聊这些的好地方。”
陆莺坐在椅子上撑着脸,“三哥,你刚来的时候鹏城是怎么样的?”
“那个时候刚刚开始开放,没这么多人和店面,东西也没有这么多,我当时什么都不懂,就看了些喜欢的带回去,结果每一件东西都非常好卖,我又不敢到处宣扬,每次挣了钱都偷偷藏起来,对外只是说我在城里和别人学做木工。”黄三十分怀念地说,“那个时候火车上经常有安全员来检查,要经常和他们斗智斗勇。”
在吃饭的时候,黄三说了很多之前的事情,说起以前认识的朋友,陆莺和陆明杉两人都听得十分认真。
【这可是大佬的发家史啊,可一定要好好记下来,要是放在以后随便上电视说说,不知道多少人会奉为圣经。】
吃完饭后,三人就回了招待所。
三人在鹏城逛了三天,都确定了自己要拿什么东西。
黄三看上的是衣服,他们到了一个转卖衣服的批发商谈钱,面前的衣服都是五颜六色的,黄三的毛病又犯了,凡是看到喜欢的,就让人家把所有的颜色都拿上,吓得陆莺立即拦住他。
【这么拿货虽然卖得出去,但是周转太慢了,应该每一种少拿几样,造成每一种货源都非常有限的假象,而且多拿几样还可以看看哪种款式比较好卖,下次可以多拿一点。】
陆明杉也觉得小姑说的有道理,于是他将黄三手里的衣服都抢过来放下。
“三叔,有这么多种款式何必一种款式卖这么多,而且秋天也快来了,你也可以拿一点秋装,一次性拿那么多,万一不出去就会砸在手里,我们多那一点款式,卖得快,到时候一个星期来一次更赚钱。”
黄三毕竟是老江湖,主打一个听劝。
他将衣服都放了回去,凡是喜欢的都挑一两件。
陆莺看到了未来的流行款式也往他的手里塞。
黄三看着手里的吊带,整个脸蹭的一下就红了。
不过他想到鹏城的女孩子都这么穿,于是也带了两件吊带。
老板可能从来没有见过两个男人加一个小女孩的组合,好奇的看了他们几眼。
“同志你好眼光,我家的衣服质量比别家好多了。”
陆莺挑了一圈都没有特别喜欢的,于是坐在一旁和老板聊天。
“老板,你都是几点就起来批发的?”
可能看她是个女孩子,老板并没有设防,笑着说:“四点。”
“这么早?”
“不早了,鹏城这么多人,想要多赚一点总是要比别人更加勤奋一点,我看你们也是生面孔,以后你们常来,我给你们折扣。”他一边帮别人打包衣服,一边笑着和陆莺说。
“那谢谢老板了。”
“相互照顾生意嘛。”老板趁着打包的间隙给陆莺拿了两包饼干,“先吃点,肯定没吃早饭吧。”
正在挑货的黄三和陆明杉浑身僵硬。
他们着急出来买货,忘了带福宝去吃早饭了。
陆莺接过,笑着说:“谢谢哥哥。”
“叫我哥哥?”中年老板眉开眼笑,“你这孩子有点意思,嘴巴跟灌了蜜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