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比赛规则(2 / 2)

1. 直接攻击得分

成功使用异能对对方队伍成员造成有效攻击,根据攻击的威力和效果给予1 - 3分。轻微干扰性攻击得1分,造成一定伤害或限制对方行动的攻击得2分,造成重伤或使对方成员长时间失去战斗能力的攻击得3分。

2. 战术得分

成功完成一次团队战术配合(如诱饵、夹击等)并对对方队伍造成影响,可得3 - 5分,具体得分由裁判根据战术的复杂性和有效性判定。

3. 特殊目标得分

场地内设置3个特殊目标(如旗帜、能量源等),成功夺取并在己方控制下保持10分钟的队伍可获得5分。

成功破坏对方队伍的特殊目标防御设施(如护盾发生器等),可得3分。

五、异能使用限制

1. 禁止使用致死性异能直接攻击对手,如有违反将被直接判负,并可能面临禁赛处罚。

2. 不得使用能够影响裁判判断或干扰比赛设施正常运行的异能(如心灵控制裁判、破坏防护屏障等)。

3. 异能的使用应在场地范围内,不得对场地外的人员或设施造成影响。

六、裁判判定

1. 比赛现场设有主裁判1名和若干名副裁判,他们负责监督比赛过程,判定得分、犯规等情况。

2. 裁判的判定为最终判定,参赛队伍如有异议,可在比赛结束后通过正规申诉渠道提出申诉,但在比赛过程中必须服从裁判判决。

七、犯规处罚

1. 轻微犯规(如异能使用超出范围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裁判将给予警告,同一队伍累计3次警告将被扣除1分。

2. 严重犯规(如违反异能使用限制中的关键条款),将直接扣除3 - 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