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刘队长还是没有传来消息,看来还在调查。
夏梦就在旅馆躺了一天,玩了一天的手机。
一直到第三天早上,刘队长才打来电话。
“喂?”夏梦语气有些激动,“找到了吗?”
“找到了,”刘队长语气带着疲惫,“经过我们仔细调查,发现王虎确实跟一个名叫崔丽娜的女人好过。”
“这个崔丽娜曾是S市一家KTV的小姐,跟王虎偶然认识后,就成了王虎的女人,不过前几年洪涝,S市被淹了大半,再加上后来的极端低温天气之下,很多S市的人被分配到各大城市,这个崔丽娜就消失了。”
“我们查了许久,都没有查到她的消息。”
夏梦想了想,“刘队长麻烦你把崔丽娜的信息资料发给我,我去查。”
刘队长,“好!辛苦你了!”
夏梦很快收到了刘队长发给她的,有关于崔丽娜的信息资料。
夏梦拿到资料后,仔仔细细看了一遍,然后决定先去S市!
开车去S市的话,花费的时间太长,夏梦决定先开车去省城,然后再乘坐飞机去S市。
夏梦说干就干,当即就退了房,开车去了省城。
到了省城后,夏梦找了个偏僻的地方,把车子扔到了空间里,就直接去了机场。
进了机场,买了票,过了安检后,夏梦决定找个店吃点东西。
夏梦转了一圈,找到一家拉面馆,“老板,一大碗拉面。”
老板,“好嘞。”
还不到十分钟,老板就把面端到了夏梦面前,上面铺着薄薄的三片牛肉,还有两片白萝卜,就这么一碗面五十块!
不过面条倒还算劲道,汤也挺鲜。
一碗牛肉拉面,夏梦当然吃不饱,于是,就吃了三碗。
吃完饭,就差不多到了登机的时间。
天快黑的时候,夏梦到了S市!
夏梦打了辆出租车,车子行驶在路上,很明显,此时的S市远没有以前那么繁华了,人也变少了许多。
但至少也还算是一座大城市。
司机把夏梦放到童话KTV门口。
不过,KTV早已关门,门牌一遍斜着,一副快要掉下来的样子。
大门台阶上都是灰尘,很明显,自从洪涝灾害一直到现在这KTV就没再开过。
不过这家KTV的老板,调查资料里倒是有,上面甚至还有老板的电话号码。
于是,夏梦直接给老板打去了一个电话。
好一会儿,对面才传出声音,“喂?”
是个略有些苍白的男声,听声音,对面的男人年纪应该不小了。
夏梦,“您好,请问您是童话KTV的老板吗?”
对面‘嗯’了一声。
夏梦,“抱歉打扰您了,我能找您打听点事情吗?”
老板,“不行!”
夏梦被噎了一下,语气越发轻柔,“先生我真的有急事,我不会麻烦您很长时间的。”
在夏梦的哀求下,这位老板终于松了口,不过,他说,
“我现在在医院里,你若是想见我的话,就来XXX医院吧。”
夏梦,“好的!”
夏梦当即打车,就去了医院。
依据老板给的地址,夏梦很快就找到了老板所在的病房。
夏梦站在病房门口往里面张望,就见病房里放着四张病床,有两张病床上躺着人。
夏梦推开门进去,扫了两人一眼,另一个是年轻人,才二十出头的年纪,此时正闭着眼睡得正香,而另一个则头发花白,身形消瘦,脸色蜡黄,精神萎靡,一副快要活不久的模样。
夏梦看向头发花白的男人,“您好,我是夏梦!您就是田老板吧。”
田丰华不动声色的打量夏梦,然后微不可察的点点头,
“嗯,我是田丰华。”
田丰华指了指自己床边的凳子,“坐吧。”
夏梦礼貌道谢,“谢谢!”
等夏梦坐下后,田丰华没等夏梦主动询问,而是突然开口,
“你是想要打听有关崔丽娜的事情的吧?”
夏梦点头,“是的。”
田丰华神色很平静,“之前,有警察来找过我,也是打听有关崔丽娜的事情。”
夏梦没有开口打断田丰华的话,田丰华继续道,
“我不知道你们想要找这个崔丽娜做什么?但我已经不记得有她这么个人了。”
田丰华语气很平淡,仿佛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一般。
夏梦不确定田丰华是真忘了,还是不想说。
不管是哪种,对夏梦都不利。
夏梦来的路上,让刘队长帮忙查询了一下有关田丰华的资料。
这个田丰华白手起家,在S市挣下偌大的基业。
不过,田丰华这人...虽然是名牌大学毕业,但走的是偏门,年轻时江湖气很重。
田丰华这人没结过婚,但有过很多红颜知己,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三个孩子全在洪涝灾害时,死了!
现在的田丰华就是孤家寡人一个。
而他住院的原因则是,他得了肺癌,时间不多了,而他也并不缺钱。
对于这样一个人,夏梦想不到短时间内能做什么事情可以打动他,让他说出关于崔丽娜的事情。
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人,因为他无欲无求!
夏梦看了眼手机时间,问田丰华,
“您晚上吃饭了吗?”
田丰华似也没想到夏梦会问这样的问题,下意识的摇了摇头。
夏梦冲田丰华露出一个和煦的笑容,
“那您晚餐想吃点什么?我去买。”
田丰华看到夏梦的笑容,却忽然冷了脸,嘲讽道,
“你不用做这些事情,我说不记得,就是不记得了。”
“你就算再怎么讨好我,我也不会告诉你的。”
夏梦点点头,倒也没生气,“好,我知道了,您还没说,您晚餐想吃什么?”
田丰华再过不久就要死了,夏梦真不至于跟一个将死之人计较。
田丰华眯眼打量夏梦,他的眼睛很锐利,像是能透过人的外表,看到人的内心世界;
“你在可怜我吗?”
田丰华的语气很危险,仿佛只要夏梦回答的不对,他就要生气打人了。
夏梦却丝毫没有被田丰华影响,而是实话实说道,
“也没有吧,现在这个世界...,谁都有可能下一刻就死去,包括我,没有所谓的同情不同情,有的只是物伤其类吧。”
夏梦回答完,眼神坦荡的跟田丰华对视。
田丰华深深看了夏梦一眼,竟也点点头道,
“是啊,天灾远没有结束,人类想要在这个世界上挣扎生存,会越来越艰难,谁都可能会在下一秒死去...”
说着说着,田丰华的嘴角竟翘起一抹愉悦的弧度,很明显,夏梦的回答取悦了他。
夏梦倒是在这个时候,站起身,
“那您如果没有其他事情的话,我就先走了。”
田丰华这个时候,却不乐意了,不高兴的瞪着夏梦,
“你不是说要给我买晚餐的吗?说话不算数?”
夏梦苦笑,“我以为您不想吃呢。”
田丰华冷哼一声,“谁说我不想吃了,我想吃,我还要吃大餐,我要吃鹅肝!吃牛排!”
夏梦有些为难,“这...,”然后小心翼翼的问田丰华,
“这些东西,医生让您吃吗?”
“你这不是废话吗?”田丰华没好气道,
“就我这破身体,你觉得医生能让我吃吗?”
这老爷子的脾气还挺暴躁。
不过,也是,谁得了癌症,心情能好呢!
田丰华看了看自己,语气忽然变的低沉起来,
“我这破身体,很快就要不行了,”说到这里,田丰华的语气又忽然变的豁达了起来,
“已经无所谓吃什么了,反正不管吃什么,我的病都不会好,既然如此,还不如想吃点什么就吃点什么呢。”
夏梦闻言,点点头,颇为认同道,
“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也希望在我最后的一段时间,我吃的是好吃的,而不是苦的要命的药!”
田丰华看夏梦的眼神终于带了一丝赞赏,“就是这样!”
夏梦,“那您稍等,我这就去买,您还需要别的吗?”
田丰华摆摆手,“你去吧,我暂时只想吃这些,而且...我其实也吃不了太多。”
夏梦点点头,离开了病房。
夏梦打开手机,搜索了一下,周围的店铺,然后找到一家评价比较高的西餐厅,打了车。
夏梦来到店里后,见店里的顾客还真不少。
这家店比较高档,天灾末世前,消费就挺高,现在消费更高,但架不住不管什么时候,都不缺有钱人啊,所以顾客那是一点儿也不缺。
夏梦先给自己点了一大桌的好吃的,她也饿了。
等夏梦自己吃饱喝足后,又点了一份牛排和鹅肝带走,同时,夏梦还买了一瓶红酒。
夏梦拎着东西到了病房,田丰华见夏梦来了,有些生气,
“怎么那么久?”
夏梦倒是一点儿也不心虚,“老爷子,我总得把自己喂饱吧。”
田丰华却不买账,“哼,你真是一点儿也不尊老。”
夏梦不服气,“我怎么不尊老了,我还不但给您买了鹅肝和牛排,我还给您买了这个,您要是不要,我就自己留着喝了。”
夏梦说着,把红酒拿了出来。
田丰华一看到红酒,眼睛都发直了,回过神来后,直冲夏梦招手,
“快,快给我!”
“我已经好久没有喝酒了,哎呀,真是馋死我了。”
田丰华脸上的表情立刻变的丰富了起来,不像之前那般的死气沉沉了。
夏梦笑了起来,然后把红酒给了田丰华。
田丰华让夏梦拿来开瓶器,把红酒打开后,田丰华凑到瓶口处闻了闻,脸上的表情是那样的陶醉,闻够了味儿,田丰华瘪瘪嘴道,
“一般般吧,我就凑合着喝!”
夏梦坏心眼的说,“凑合着喝?那可不行!”
“您是长辈,我怎么能让您凑合着呢,把酒给我,这酒您就别喝了,我不委屈您。”
田丰华双手紧紧抓着酒瓶子,一脸警惕的盯着夏梦,眼里尽是防备,嘴里还不忘说道,
“你这么大个人了,怎么那么小心眼呢?”
“我老了,你让让我怎么了?”
夏梦哼笑一声,“您老了,我就得让着您啊?我还小呢,您怎么不爱护爱护我这个小辈啊。”
田丰华懒得再搭理夏梦了,指挥着夏梦把买来的鹅肝和牛排打开,然后又指挥夏梦把水杯洗一洗,洗干净后,倒了半杯红酒。
田丰华端着水杯,不停的摇晃...
等酒醒的差不多了,田丰华有些嫌弃的接过夏梦递给他的筷子,嘴里嘟嘟囔囔,
“怎么能用筷子呢?这得用刀叉!你懂吗?要用刀叉才行。”
“哎呀,都差不多啦,”夏梦哄他,“咱们老祖宗都把刀叉给淘汰了,这证明筷子才是最好的,您得习惯。”
田丰华轻哼一声,不吭声了。
但是夏梦注意到田丰华拿筷子的手有点抖,夹肉的时候,哆哆嗦嗦的,一直夹不住,眼看着田丰华要暴走,夏梦立刻善解人意道,
“老爷子,”夏梦轻声道,“我去给您切成小块。”
田丰华的脸色很难看,但他没有吭声,也就是默认。
夏梦觉得田丰华此刻心情一定很不好,当然,心情不好,不是冲着她来的。
而是,田丰华无法接受自己衰老的事实。
田丰以前在众人眼里,是一个非常成功的人,简直无所不能,但现在年纪到了,白发人送黑发人不算,自己还得了癌症,连吃点肉,手都拿不稳筷子,对于要强的人来说,这比杀了他们,更让他们难受。
夏梦端起牛排和鹅肝出去了,然后她找到无人的地方,快速用刀叉把肉切成大小适中的块状。
切好后,夏梦才端着食物重新回到了病房。
此时,田丰华正端着红酒喝,喝了酒,田丰华的脸色明显好多了,身上缭绕的怒气,似乎也消减了不少。
夏梦把切好的鹅肝和牛排放到田丰华面前,田丰华举起依旧颤抖的手,但这次切成的小块,至少更容易夹起来了。
夏梦没有提出喂田丰华吃饭,毕竟他们还没熟到那份上。
而且根据夏梦的观察,田丰华恐怕也不会答应那种让他有损面子的行为。
田丰华吃的很慢,咀嚼的更慢,但他却吃的很认真,吃一口肉,喝一口红酒...
不过,当杯子里的酒喝完后,田丰华就放下了筷子,他吃的并不多。
田丰华有些可惜的看了看鹅肝和牛排,抬头看夏梦,难得的给了夏梦一个笑脸,
“很好吃,在蓝岸买的吧!”
夏梦点头,佩服道,“您吃的出来?”
“当然,”田丰华颇有些自得道,“我以前经常在他家吃,他家的味道跟别家的不一样,有一种让人流连忘返的味道,是别家没有的。”
夏梦点头表示赞同,“确实,他家的食材很新鲜,味道也极好。”
“不过,再好的东西,我现在也吃不了多少了,”田丰华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我现在胃部消化也不好,明明想吃东西,但身体已经不允许了。”
田丰华的眼神透着可惜和无奈。
“今天谢谢你了,”田丰华抬头对夏梦说,
“天很晚了,你走吧。”
夏梦点点头,把剩下的鹅肝和牛排装起来带走,打算一会儿给流浪汉或者流浪狗吃,也不算浪费。
见夏梦二话不说,就要离开。
田丰华看着夏梦干脆离开的背影,“你...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
夏梦笑着回头,“有啊,可您不是不记得了吗?”
“我也不好逼问您啊!”
田丰华冷哼一声,“确实,我忘了!”
夏梦冲田丰华微微颔首,然后离开了病房。
夏梦来到医院外面,看到有流浪汉躺在地上睡大觉,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夏梦走过去,把田丰华没有吃完的鹅肝和牛排放到了流浪汉旁边,然后径直离开。
夏梦并没有走很远,她在距离医院不远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开了一间房。
夏梦在酒店里舒舒服服洗了一个澡,就睡觉了。
夏梦第二天起得很早,她出去吃了个早餐,顺便还买了一份带着去了医院。
到了病房,夏梦见田丰华正倚靠在床头,床桌上摆放着白粥,清淡的小菜等。
很明显,田丰华对这些食物没有胃口,倒是他旁边病床上的年轻人正在家人的照顾下吃着家人买的灌汤包,吃的满嘴流油。
病房里到处飘散着,灌汤包的香味。
夏梦推门进去,所有人下意识的看向门口,见夏梦是个陌生人,也就不在关注她,倒是田丰华有些诧异的看着夏梦,
“你怎么又来了?”
夏梦笑着举起自己的右手,“担心您没吃早餐,所以给您买了些早餐送来。”
田丰华更意外了,他以为,夏梦不会再来了,毕竟,昨天晚上,夏梦给他买了牛排、鹅肝和红酒,他都没告诉她什么有用的信息。
在这个女人眼里,自己应该是已经没用了,这个女人怎么还...还会来?
夏梦大概能猜出田丰华的心思,但现在,除了从田丰华这里得到有用的信息外,其余线索全断。
夏梦若想早日抓到王金龙,只能希望田丰华看到她的诚意,最后告诉她有关崔丽娜的信息。
双方都知道对方在打什么主意,但双方似乎也都不太在乎。
夏梦把买来的早餐放到桌子上,笑着招呼田丰华,
“还热着呢,您趁热吃。”
田丰华倒也没有客气,刚才还病恹恹的,一副什么都不想吃的样子,此时见夏梦买来的早餐里面有灌汤包,立刻拿起桌上的筷子,吃了起来。
“唔...”灌汤包的汁水喷了出来,田丰华也顾不得烫,更舍不得吐,咀嚼几下就咽了下去,吃相略显急切和狼狈。
田丰华本以为自己没啥胃口的,没想到足足吃了六个灌汤包,吃完后,别的再也吃不下了,田丰华躺在床上,捂着自己的肚子,发出满足的喟叹。
夏梦把桌上的食物收拾了一下,问田丰华,
“老爷子,您要喝茶吗?”
田丰华眼睛一亮,“喝!”
钓鱼和喝茶,是田丰华为数不多的兴趣爱好。
夏梦就站起身,“那您等一下,我去沏茶。”
田丰华冲夏梦摆手,“快去!快去!”
夏梦从空间里拿出一套茶具,洗干净后,又拿出一罐上好的毛尖!
夏梦拿着这些东西回来,然后把东西放到了病床旁边的桌子上,又对田丰华说,
“我去打热水。”
田丰华没搭理夏梦,他拿起夏梦的那套茶具看了看,又拿起那罐毛尖闻了闻。
等夏梦打了热水回来,田丰华就有点嫌弃道,
“这套茶具是你在市场上买的吧?价格应该不超过一千块。”
夏梦点点头,“嗯,我不太懂喝茶,更不懂茶具,我觉得这套茶具很漂亮就买了。”
田丰华略有些得意道,“看着确实漂亮,但没啥用,我家倒是有不少我收藏的好茶具,我可以送你一套。”
夏梦高兴,“真的吗?那可是太好了。”
田丰华嘴角上扬,哼哼了两声,又拿起那灌毛尖,
“这信阳毛尖倒是不错,价格应该不低。”
夏梦点头,“我买的是最贵的!”
田丰华哼哼了两声,“最好的不会在市场上流通的,我那里有更好的,可以送你一罐。”
夏梦看着老爷子得意的样子,脸上笑容更加灿烂,
“好啊!”
见夏梦笑的一脸开心,田丰华不知为何,竟也笑了起来。
夏梦泡茶时的手法,也被田丰华给吐槽了,还不厌其烦的教夏梦怎么泡茶?
茶具虽然一般,但幸好茶叶不错,泡出来的茶清香怡人,喝一口,唇齿留香。
“嗯...”田丰华啜了一口茶,闭上眼睛,脸上露出陶醉的模样,点评道,
“不错!不错!”
只喝茶未免有些无聊,于是,夏梦就主动开口道,
“老爷子,我听说您是白手起家?”
“是啊,”田丰华语气和缓,倒是没了之前的防备和不善,眼底弥漫回忆的色彩,
“我小时候家里可穷了,小时候并不觉得穷有什么不好,虽然也羡慕条件好的孩子穿得好,吃得好,直到我妈去大城市给有钱人家当保姆。”
“我爸是个农民工,在城市工地干活,有次不小心从三楼摔下来,双腿粉碎骨折,没办法再挣钱养家,我妈没办法,只能去大城市找活干。”
“我家农村和小县城没啥好工作,工资也低,根本养不起我们几个孩子。我大哥暑假时,担心我妈,偷偷带着我去看我妈。我妈带我们进入了雇主家的大别墅,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富人?什么叫阶级?什么叫好日子?什么叫活着!”
田丰华眼神里闪烁着灼热的色彩,“雇主家的别墅现在想想其实也没多大,也就七百多平方米,比我现在两千多平方的别墅,差多了,但那时对我来说,雇主的房子,就像是宫殿,古代皇帝的住处也不过如此了吧?”
“吃的更别提了,明明家里只有三口人,却摆满了一桌子的山珍海味,很多食材我听都没听说过,见都没见过...”
“他们穿的衣服是那样的好看,跟电视里的明星一样光彩夺目,他们戴的首饰,璀璨如星子...”
“一切的一切,都对年幼的我,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他们家的孩子跟我大小差不多,却已经去过北极看过极光,去过世界上五十多个国家旅游,给他补课的老师,都是名牌大学的博士...”
“明明我们都是人,他们有的,我也有,为什么大家的境遇,会相差那么大?我也想过好日子,我也想住大别墅,开豪车,戴名牌...,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变成他们那样的人,我唯一想到的就是学习,于是,我回到老家后,就开始拼命学习,拼命学习,终于,我考上了最好的大学,我终于有机会去实现我的梦想...”
“但是还不够!我只是一个小地方的穷小子,在大城市我没有人脉、没有资源、没有信息渠道,我若想发达,就只能另辟蹊径......”
田丰华或许太久没跟人说话了,他说起这些事情时,眼里是有光彩的,那是他一生梦开始的起点,那也是他一生中记忆最深,最自豪的事情。
“后来...”田丰华看了夏梦一眼,“我就真的发达了,我拥有很多很多钱,有了很多很多豪宅、豪车,和女人!”
夏梦撇嘴!
这些男人总是把女人当成用钱能买到的商品,然后大肆夸耀!
不过,不可否认,很多女性确实只要给钱,让她们做什么都乐意。
但这并不是女性的特质,很多男的不也一样嘛。
“口渴了,”田丰华指挥夏梦,“给我倒杯茶。”
“好,”夏梦站起身,给田丰华倒了杯茶,然后递给他的手里。
田丰华喝完后,把茶杯放到桌上。
夏梦却冷不丁的问道,“您既然认识那么多道上的人,那您应该听说过王金龙的名字吧?”
田丰华闻言,瞳孔有一瞬间的震颤,然后看向夏梦,倒也没有否认,
“王金龙是王虎的弟弟吧。”
夏梦点头,“是啊!”
“我跟他们不熟,”田丰华语速很慢,语气带着几分漫不经心,
“不过,我倒是听人提起过他们。”
“哦?”夏梦表现的很感兴趣,直直的盯着田丰华,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田丰华想了想,“王虎这人,没什么特别的,主要是王金龙,那是一个...狠角色。”
能让田丰华说是狠角色的人,一定不简单!
夏梦不动声色的询问,“他是怎样一个狠角色?”
田丰华又看了夏梦一眼,就在夏梦以为田丰华不会回答的时候,田丰华竟然开口了,
“王金龙这人睚眦必报,我听道上的朋友说:他这人不讲道义。”
“道上很多人也讲究做事留一线,但王金龙奉行的却是斩草除根!”
“就算是在道上混,但混的也是人情世故,王金龙不是,谁得罪了他,他就灭谁全家!这样一来,固然可以震慑众人,没人敢惹他那个疯子,但同时...他也惹了众怒。”
“他现在势强,没人敢拿他怎样,但若有一天,他势弱了...呵呵!!”
“而且,他啊,不仅对外人狠,对自己手底下的人也狠!据说,他贩卖‘白粉’时,因手下不小心走露消息,被警察一窝端,钱没了,货也没了,损失了几个亿。”
“他那个手下,直接被他剥了皮,而且这还不算,他弄死那个手下,倒也没什么,但他竟连那个手下的妻儿一起弄死了。”
“你说...”田丰华看向夏梦,笑呵呵的问,“你如果是他的手下的话,你会怎么想?”
夏梦笑了笑,“兔死狐悲。”
田丰华点点头,“没错。不过啊...听说他对他那个废物哥哥,倒是真的好。”
“他那个废物哥哥,本事不大,色心不小,我有个朋友,生性风流,最是怜花惜玉之人,他曾有个相好的,长得那叫一个漂亮,他年纪渐大,本想金盆洗手,带着他那个相好的隐退,没想到...”
“他那个相好的,竟然被王虎给看上了,王虎仗着自己有个谁也不敢惹的弟弟,直接强上了那个女人,没想到啊...那个女人怀孕了,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怀孕了,被王虎活生生给玩死了。”
“我那个好友,因为自身身体的原因,一直没有后代,那可能是他唯一的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