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二章 得魂(2 / 2)

码农修真 维度论 2284 字 14天前

但是还不待他继续言语,孔雀见此,华丽的尾巴闪烁了一瞬,一团五色的神光,向着张德明笼罩而来。

根本不给他闪躲的机会,张德明就被光芒笼罩。

“哐当!”

突然的动作,让张德明措手不及,身上悬浮的龟甲,直接被光幕侵染,掉在了地上。五色光芒流转间,短时间失去了防御能力。

而发出一道神光的孔雀,也虚幻了不少,和当年相比,已经很虚幻了。显然,它也不是没小号,而且应该还是不可恢复的。

“五色神光?经术?”张德明惊异间,闪电回身,翻手一招,残破长琴再次被张德明收了起来。

随即张德明警惕的看着孔雀,孔雀明显愣然了一下,却没有继续的动作,呆愣在了原地,仿佛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做了似的。

这时玉质的墙壁闪烁间,似乎就要将它重新吸回去,临时的封存起来,保存力量。

“争······”

这时,育灵界中,被张德明收起的长琴,发出了一声急切的长鸣。

“出去!”一个虚弱至极的身影,冒了出来,在育灵界中说道。

一直关注着动静的张德明瞬间有感,心神内敛间,发现长琴上,浮现出了兰扶摇那极其虚幻的身影。

张德明见此,面色一喜,道:“出去?你说将你放出去?你先等等,我先研究清楚,确定对你无害再说。

你如今太虚弱了,魂体都彻底破碎了,意识完全就靠着命器和我之前的手段保留着。

万一你真是玄女转世,我也得确保醒来的是你兰扶摇,而不是九天玄女才能方心。”

“不用担心,出去!”兰扶摇的状态是真的超级糟糕,回复张德明都非常勉强,言语显得急促而短暂。

毕竟她现在连残魂都算不上,整个魂魄当初自爆时就和双泉古宝一起炸了。

要不是她修的心神器琴一道,修为又到了六合,意识还能暂时寄存在器琴中,加上之后张德明手段逆天,想来这三个月以来,她就已经渐渐消散了。

当然,要不是受伤这么夸张,但凡有一点残魂,张德明救起人来,也不会这么棘手了。

听着兰扶摇的话语,加上发现此刻对方强制激发间,稳定下来的状态,更加不稳定了,张德明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翻手将长琴重新放了出来。

毕竟兰扶摇也是个六合大修了,应该明白事情的严重性,不可能害自己的吧!

······

当张德明将残破长琴重新取出后,呆愣的孔雀再次看了过来,茫然和疑惑间,再次轻拍翅膀,缓慢的向着张德明面前的残破长琴飞来。

张德明略微迟疑了一下,缓缓离开了一点距离,紧张的看着一琴一鸟。

“啾······”

孔雀飞到长琴面前,疑惑的叫了一声,偏着头,真像一只普通的傻鸟一般,看着长琴。

“争!”

长琴再次震动了一瞬,紧接着,闪烁起了流光。

这瞬间,张德明发现,随着这声轻响,孔雀身上开始溢散出灵光,缓缓流向了长琴。

而随着灵光的涌入,长琴灵光闪烁越来越强烈。而孔雀却渐渐透明了起来,这个过程中,孔雀毫无察觉,也没什么反应,只是疑惑的看着长琴。

张德明见此,微皱着眉头,没有插手。只是紧绷着神经,以防意外发生。

片刻,不过几息的功夫,张德明就眼睁睁看着那气息恐怖的孔雀,化作了流光,涌入了长琴中,或者用养分来形容更加准确一点。

当孔雀彻底消失后,长琴闪烁起了五彩的灵光,紧接着,一声鸟鸣冲破云霄。

“啾······”

这一次的鸣叫,可不是感知中,而是正儿八经的鸟鸣,并且穿透了整个禁地,让外面守着的众妖都瞬间惊觉,一个个露出了惊容。

一个巨大的斑斓孔雀虚影,从长琴中浮现,并冲天而起,漂浮在了禁地空中,似乎囊括了整个禁地。

孔雀灵光闪烁间,似乎在经历着什么蜕变。

外面,建筑群中,赤飞羽第一时间惊醒,闪身除了房间,激动的看着天空的孔雀,道:

“是玄鸟大人的气息,而且这次居然不是灵智觉醒在低级妖兽身上,而是又回到了涅槃重生的状态了么?看谁还敢说玄鸟大人要彻底归陨了!”

不仅仅是她,此刻鸟族的几个大妖,全都带着激动的情绪,看着这一幕。

而陆陆续续出现的其它妖兽,却没有多少的情绪,只是静静的看着天空那只虚幻的孔雀。

随着孔雀的变化,整个雾气微微波动间,似乎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

禁地之中,张德明此刻也全神戒备的看着面前开始不断修复的长琴。

当鸟影浮现后,掉在地上的灵宝龟甲上,闪烁的五色光芒突然消失,龟甲重新飞了起来,飘回了张德明身旁。

张德明见此,眼神一闪,看着长琴道:“看来你情况不错?”

长琴闪烁间,没有回应张德明。

张德明见此,迟疑了一下,翻手一招,三个金色光团浮现而出,道:“虽然不知道你现在什么状况。

但是根据之前的卦象,我不管如何解卦,你应该也是往器妖这个路子走了吧?所以如今这帝流浆,对你是无用,还是有用?”

言语间,张德明将三个光团一推,推到了长琴面前。

长琴灵光闪烁间,两个光团相继炸裂成无数灵光丝线,融入了光团中。而随着光团的融入,整个长琴已经被金光包围。

甚至就连长琴上方,那个五彩的孔雀虚影,也染上了一层金色光辉。

相继的两个帝流浆炸裂,已经让其金光满溢,第三个没有在继续炸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