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章 莽金刚传:盛悬!【求月票!】(2 / 2)

【伱的‘弹指神通’得到提升,熟练度+1】

【你的‘六脉神剑’得到提升,熟练度+1】

【你的‘九阳神功’得到提升,熟练度+1】

……

【你的‘鬼狱阴风吼’得到提升,六境炉火纯青→七境出神入化。】

……

一门门绝学提升。

继《凌波微步》、《一阳指》、《弹指神通》、《天山折梅手》、《独孤九剑》之后,第六门绝学《鬼狱阴风吼》终于突破,从此七境,出神入化!

……

伴随着王城争霸赛的进行,一场场对局促使阎闯的各项绝学或突飞猛进或循序渐进,总之不论多少总有进步,仅此一项,说出去,就要羡煞不知多少天骄特别是《地榜》层次的老天骄。

但阎闯仍嫌不足。

不足之处,一则在于绝学堪至七境之后进步骤然缓慢,目前使用频率最高、进步最快、造诣最深的《凌波微步》如今距离七境后期也还有一步之遥,其他七境绝学更是磨磨蹭蹭,多在七境前期晃荡。

太慢太慢!

不过,相较于《凌波微步》、《天山折梅手》等‘显性’绝学,对于拥有《教学相长》的阎闯而言,进步更慢的还要数《九阳神功》。

“我在对局中不能讲解内功,仅靠厮杀时的表现,很难让人从中生出内功相关的思考与感悟。”

这是一弊。

想提升《九阳神功》,阎闯就非得像在【双城世界】中那样,大大方方讲解内功,甚至他直接讲都有很多人很难感悟,更别说现在只是在‘王城争霸赛’中让人只是去看。

《九阳神功》!

想要提升这门神功,在目前的局势下,可比其他任何绝学都要艰难。

阎闯暂时也没太好办法。

不过——

“六境《九阳神功》暂时也够用了。”

至少在当前仅是内力、内劲积累阶段,六境《九阳神功》足够用。至于等到内力蓬勃、丹田气海扩充到极限之后,进一步‘引神’阶段,或许够用,或许不够用,总归是七境的效果更好修炼更快,但距离那时还有段日子,阎闯还有时间。

毕竟,《九阳神功》距离七境不远——

【九阳神功:六境炉火纯青(93)】

……

习武练功,千头万绪。

内功!

武艺!

都不能落下。

对其他武人而言,平日里勤修内功,增长修为,每日打坐至多两三个时辰绰绰有余,到了极限。

就这还不是一口气打坐修行。

在这之余,在打坐练气、修炼内功的间隙,便是习练武艺,提升战力。

再之后。

或是生活享受。

或是奔波忙碌。

天上地下众多武人,因各自天资不同、追求不同,他们的修炼强度、生活方式也有不同。

整日不是修炼内功就是参悟绝学,除此之外别无生活的,那是十足的苦修士。

这种人,很少,很少很少。

武人也是人。

习武既耗体力也耗心力,一根弦不可能时时刻刻紧绷着,至少九成九的人都做不到时时刻刻修炼。

即便是王正一、丁香、马红娘等等天骄,他们也只是比大部分武人更努力,但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在修炼,他们也有自己的生活。

或是饮酒品茶。

或是踏青游玩。

或是看书写字。

都有爱好,都有放松的方式。

包括阎闯,阎闯也懂劳逸结合。

他目前的情况不一般,内功修为方面,有熊王赠予的‘北海之灵’阎闯吞服修为猛进,无休无止。

绝学参悟方面,只要他肯在天梯城中解说,听讲的观众总不会少于八百一千这个数,每每讲解,总有进步。

修为。

绝学。

阎闯都能持续且稳定的进步。

但他也是人,也有疲惫的时候。

在修行之余,阎闯也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爱好,他的爱好不多,‘晒着太阳读书看报’就算一个。

王城争霸赛第四轮旬赛第五日的比赛结束后,阎闯酣战,精神疲惫,拿下神谷战队后,阎闯离开天梯城,拿了一卷《莽金刚传》就如往常一般在外晒太阳翻看,这是他的放松方式。

……

“盛悬。”

“草根出身,二十五岁习武,三十岁先天,现年三十三,内修《金阳八宝玄身》,金刚不坏,手持《诛邪正阳刀》,浩然正气,斩兽王二十二,杀性十足。稳坐永山城第一把交椅,人称‘莽金刚’。”

永山城城主!

莽金刚盛悬!

这是破灭之后的檀谷王城境内数一数二的绝顶高手,年岁不大,成长极快,实力极强——

“二十五岁习武。”

“太晚。”

但是,短短五年,这盛悬居然就已经证道先天,这速度太恐怖,无论是起步的年龄,还是修炼的年限,比陈泽都要恐怖的多。

不止如此——

“三十岁证道先天。”

“现年三十三岁,居然斩杀二十二头兽王。”

三年。

二十二头。

平均每年七头。

单单这么看没什么概念,但等阎闯再结合前不久刚见过的金冠镇魂熊熊王,想到这熊王轻松秒杀陈泽的无敌姿态,再想想‘莽金刚’的这份战绩,就知道这位永山城城主有多恐怖——

“陈泽跟熊王的实力差距极大,可即便如此,同为先天,熊王想杀陈泽也没那么容易。”

“白虎、黑狐联手奇袭熊王,被熊王反败为胜,但即使白虎重伤,熊王也留不下它、杀不了它。”

先天!

无论是先天武人还是先天兽王,生命力都太旺盛,保命能力、爆发能力等等等等,太强太强。

阎闯跟江边柳是忘年交,陈泽更是嫡亲师弟,这两位先天对他可谓知无不言,阎闯这才清楚先天境界与众不同之处——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