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瞧着不似貂毛?”
朝瑾掀了衣袍在长鱼姣身边落座,接过长鱼姣极为自然推到眼前的瓷盏。
是一盅山药雪梨汤。
唇角不自觉的翘起,嘴上却要说,
“姣姣不喜山药又何必总为朕备着。”
看他得意的劲儿,长鱼姣颇为好笑的睨了他一眼,旋即又将一旁的苦丁茶推到他跟前,
“喏,怕你不想吃苦罢了。”
这倒也是,又好喝暖身的汤,谁耐烦喝苦丁茶?
默默的将苦丁茶推开,眉带春风的舀了汤入喉。
一路而来的未寒被驱的干净,就连乍然从寒风迈入温暖屋中生出的几分虚火,都被抚慰。
其实这并不是多难做到的事,但朝瑾确确实实也只在携芳阁感受过这样的熨帖。
“那是狼毛,姣姣摸摸?”
长鱼姣惊讶的看了朝瑾一眼,狼毛比之狐裘兔绒都要硬些,就算是要她坐那四轮车往外走,怎么不给寻一条绒毯垫着?
看朝瑾眼中隐隐带着的几分期待,长鱼姣便也伸手,指尖在黑亮狼毛中划过,倒也不如她想象中的刺硬,
“这是皇上亲自猎的?”
朝瑾慵懒的笑意中带着几分打趣,
“姣姣总不肯让朕得意一回。”
这样说着却又是自己提起了这张黑狼皮毛的来由,
“朕十二岁那年,第一次亲入林射猎,不巧落了单,就遇上了这只黑狼王,小臂上那道伤便是朕与其博弈时落下,不过它断了朕左臂,朕却取了它性命。”
寥寥数言,却也足够将其中凶险展现。
不提其他,只说十二岁的少年便能杀狼,就足够人钦佩。
看朝瑾无意识的隔着衣袖拂过左臂旧伤痕,长鱼姣偏过头,认真的看了朝瑾许久,方才带着笑意很是为他自豪一般夸赞,
“我便知道你很厉害。”
眉眼透露出的欢喜让朝瑾看的一愣,旋即故意绷起脸,看向长鱼姣,
“姣姣便不心疼朕?”
看他分明自豪又要装模做样的模样,长鱼姣轻笑着点了点朝瑾左臂,
“我知道,自皇上十二岁春狩下场后,此后数年,同辈再无敌手。”
说着轻哼了一声,一副看透朝瑾把戏的傲娇模样,
“那伤是英勇的徽章,既是徽章,我只管为你自豪便是。”
朝瑾听着长鱼姣说出他心中所想,说那道凶险异常的伤疤是英勇的徽章,只觉得心中暖的不像话。
宫中太医无数,左臂的伤严重,却也不是没法抹去伤疤。
可正如长鱼姣所说,与黑狼的博弈,是他平生第一次为自己鲜卑血脉中的英勇而感到沸腾,是证明他勇敢,强大的徽章,而不是需要怜悯,惋惜的伤疤。
这么多年,除了先皇,长鱼姣的第一个道出他心中所想之人。
朗笑着击掌,复又俯身捧着长鱼姣面颊,狠狠亲了一口。
带着无处安放的喜悦,朝瑾整个人都显得轻快,
“姣姣,朕在你心中果真厉害?”
长鱼姣不满的抬手蹭了蹭面颊,颇为无奈的点头,
“皇上最是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