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是巧合,还是预谋?(1 / 1)

舒小葵低着头,从头到尾认认真真把楼主发的帖子都看完了。评论太多,都是不怎么友好的恶意,她选择了“只看楼主”。

她有时候觉得有这个只看楼主的选项挺好的,可以过滤很多废话,直接看始作俑者的表演。

一张张图,侧脸的,背影的,正脸高糊的,都是偷拍的她。还有旁边的男生,一会是陆匀,一会是方嘉信,一会又是关系比较好的学长,一会又变成了她的爸爸。

只有图真的没有什么,让她感到恶心的是这位楼主在一边的“解说词”。

把陆匀说成她傍上的富二代小开,把方嘉信说成她死乞白赖贴上去的医学院男神学长,把关系比较好的学长说成是她的“备胎”,甚至把她的爸爸说成她在外地的秘密情人,说她是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

舒小葵捏着手机,气的脸都白了三分,本来白皙的脸更加面无血色。两只眼睛黑漆漆的,亮的惊人,里面仿佛有火焰在燃烧。

椰子和小白也在看,几个人皆是被这个发帖人气的不轻,连面前的火锅都吃不下去了。还是椰子比较冷静,她看着舒小葵,问:

“你想怎么处理?这个人不仅偷拍,还擅自传播,按照这个传播量可以构成谣言罪了,要不要直接报警处理?”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这位偷拍她,并擅自将她和别人的照片传到网络上,按照这个帖子的热度和时间,已经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了。

直接报警处理?让警察揪出这个ID是谁,并且找上门对其进行罚款是一种方法。但不是舒小葵想要的。

她想知道这个人是谁,以及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个ID名叫“白桃气泡茶苏苏”,从名字看很大概率是女性。这个“白桃”的主页什么信息也没有,显示注册时间是今年9月份,发帖记录只有这一个帖子,一看就是个小号马甲。

光从名字,主页信息确实看不出什么,只知道对方是个女的。

要么让懂计算机的朋友查一下这个IP的账号归属地?这样的话也只能查出发帖人目前的所在位置。

舒小葵皱了皱眉,似乎也没多大用。因为这个人显然一直在跟踪她,偷拍她,她常出没的地点,也是那个人常出没的地点。

有一条让舒小葵很在意,她发现,大部分照片都是在T大校园里偷拍的。只有一张不是,就是她和她爸一起的那张,这张是在宁城拍的。

偷拍者怎么知道她会去宁城?

是巧合,还是预谋?亦或是,那个人也和宁城有关联?

“守株待兔。”舒小葵说,对上薛宝、椰子和小白关切的视线,轻声说,“这个人应该是我们学校的,她下次一定还会出现,我们先什么也别做,等她出现。我……有一些话想当面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