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天才反而会被困在普通人不会困住的陷阱里。
绫小路清隆脑中突然闪过了这句话,那是白房子里一位人造天才对他说的话,虽然对方的本意不是如此,但是换个角度现在看来很是适合夜神月。
“我不会把笔记本给你。”
夜神月现在的神态像极了被什么东西蛊惑了人类,当然夜神月自认为自己没有被蛊惑,他只是怀疑面前的少年,但是他却忘记了面对可疑的笔记本,他却并没有做到足够的警惕。
可笑的仿佛恶作剧的笔记本,却让他因为自己的正义感动了杀人的念头。
你没有你想象中的正义且有道德。
这个想法出现的第一秒就让夜神月感到了惶恐,但是他并没有表露出来,母亲还在催促,他甚至听到了母亲走上来的脚步声,他无法解释自己房间里为什么会有警察说的离家出走的少年,同样他也无法解释万一这个少年将笔记本的事情告诉母亲,自己以什么理由来拒绝将笔记本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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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房门被关上而后传来了反锁的声音,这间房间绫小路清隆只剩下了从窗户离开的途径,并且他的目光锁定在了书架上,那里有着一本黑色的笔记本。
没错,夜神月没有选择将笔记本带走。
或许,他也在质疑自己的想法,他也被绫小路清隆的行为而动摇。
被反锁在夜神月房间的绫小路清隆没有与动那本笔记本,他对于任何可能威胁到自己的东西都敬谢不敏,他坐在了椅子上打了个呵欠,而后直接趴在了书桌上,几天跟父亲与警察的斗智斗勇消耗了他巨大的精力,现在有了安全的休息空间,他选择抓紧时间睡一觉。
至于黑色的笔记本,说实话绫小路清隆一向信奉人应该为自己做出的事情付出代价,只要夜神月不杀他,他对于别人的生命的逝去没有任何的感受。
笔记本的规则早就在夜神月默念的时候,绫小路清隆就完全记住了,如果这件事是真的,那么最关键的就是躲在笔记本背后的神。
弑神……绫小路清隆自认为现在的自己是做不到的,毕竟这个笔记本中早就写下了免责条款。
【……其四,作用无效的对象。
1.死神。
2.出生未满人间单位780天的人。
3.想着同一个人的样子,但四次写错该人的名字124岁以上的人。
4.剩下寿命不到人间单位12分钟的人。
5.先被写上死亡笔记,已确定死亡时间与内容的人(也就是最长超过400秒时),后来写上的内容将一律无效。
6.两本死亡笔记在相差0.06秒的时间同时写上同一人的名字,并想着同一个人的长相,则双方皆无效。
7.死因不合常理或物理定律未见过其长相者。
8.人类以外的生物……】
身为人类,绫小路清隆对于任何凌驾在人类之上肆意掌控生命的任何生物都抱有敌意,而且从这个规则中,完全可以得知世界上不止一位死神,也不止夜神月手里的一本死神笔记,现在拿走夜神月的笔记本才是最无效的手段,除非他有什么想要杀死的人。
但是很遗憾,绫小路清隆对于人很难升起杀意,以及比起夜神月这种温柔的杀死对方的想法,他更擅长杀人诛心,实打实的精神创伤,只要人活着一天都不会消失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