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被认可,被看到自己的价值,王惠惠当然也不例外。
“谢谢余厂长的夸奖,我会更加努力的。”王惠惠当即说道。
“你做得也很不错。”余笙笙见余承行将事情处理得井井有条的,也忍不住夸奖了一句。
余承行眼底的亮光瞬间比王惠惠的更加明亮了起来。
他也拔高了声音,当即道:“谢谢余厂长夸奖,我也会继续努力的。”
余笙笙都有些忍俊不禁了,道:“好了,不用厂长前厂长后的了,只要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就行了。都下去继续干活吧。”
两人这才一脸兴奋喜色地退下去了。
余笙笙目前的目的还是要尽力将余承行培养出来,这样可以将自己从厂子的杂务中摘出来,做更多的事情。
人忙碌起来,时间就过得飞快。
一天时间眨眼就过去了。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今天加菜了。
王叔做的黄豆红烧猪蹄,每个人碗里头都可以打三块。
食堂虽然吃得丰富,不过一向都是吃鱼虾蟹多,毕竟这些都是渔船上面剩下来的,不用花钱。
买猪肉或者鸡鸭肉之类的都是要另外花钱的,所以吃得比较少。
而且就算吃猪肉,也一般会倾向性价比较高的五花肉,不管是炒还是炖,都是做五花肉多。
这猪蹄一年都吃不到两回,可以算得上是大餐了。
吃饭的时候,谁都没有想到,余安安忽然将碗里头的猪蹄夹到了余承行的碗里头。
就连余承行都觉得有些不可置信了,当即抬起眼看向了余安安。
自从来到岛上之后,这安安不从他们碗里头挑走肉就不错了,现在居然将肉夹到他的碗里头了?
这简直就是太阳从西边起来了啊。
太叫人惊悚了。
余承行脸上当即露出了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道:“安安,我碗里头有,你自己吃就行了,不用给我。”
然而,余安安却是深深地看了余承行一眼,这才低声道:“四哥你吃吧,一看到这个猪蹄,我就想到了以前在家的时候,你知道我喜欢吃城西的烤猪蹄,有一次我生病刚刚好,嘴巴里头寡淡,就是想着吃这一口,你踩着自行车半夜出去给我买,人家老板都打烊了,你还死皮赖脸地缠着老板,让他给我加热了一个,又紧紧地捂在怀中带回来给我吃,我吃到大时候还是热的,你的胸口都烫出来一个印子了——”
听了余安安的话,余承行的脸色当即就变得羞窘了起来。
余安安说起这件事,看似是在感念余承行对她的体贴和细微,其实,当时她生病,就是因为余承行。
余承行当时不学好,经常翻墙离开学校去跟一帮伙伴玩儿,有一次被余父逮了个正着,余安安为了掩饰他的错处,这才说是自己让余承行去帮忙买东西的,因为学校的饭堂太难吃了,弄得余父一气之下罚她饿了整整两日,余安安撑不住,这才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