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的村子格外的黑。
这一晚,似乎连月光也没有。
王卿看不清站在自己门口的人具体的长相。
黑夜之中,只有一个影影绰绰的轮廓。
那身影并不算高大,胳膊和腿几乎是一样长,都出奇的细瘦,头上似乎还带着一个头套。
王卿心说,这村里风俗还怪诡异的,大晚上的唱戏,而且唱戏的人还要戴个头套。
只是她一个外来人,也不好置喙什么,入乡随俗算了。
只不过……
王卿拎起自己手里的兔子,面无表情地对那唱戏的家伙说:“我饿了。”
唱戏的没说话,一动也不动。
王卿又说:“你知道哪里能和处理死兔子吗?我要吃兔肉。”
终于,唱戏的那东西,动了。
它慢慢的抬起头来,对着王卿张开了嘴。
黑暗中,王卿并没有看清楚,她以为的头套,其实是一颗硕大的狗头。
只看见一排锋利的寒芒,即便是无星无月的夜晚,也依稀可见其轮廓。
眼见那一排锋利的寒芒逼近了自己的脖颈。
王卿条件反射地抬腿,一脚踹在了对方的胸口。
顿时对方整个倒飞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上,发出了一声痛苦的惨嚎。
“嗷嗷嗷!!!”
像狗,又像是狼。
“啊,对不起对不起!”
没想到自己下手会这么重,听着对方凄厉的惨叫,王卿一阵心虚。
连忙快步走上前,想要弯腰将对方扶起。
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只是条件反射啊。
然而还没等她靠近,那东西突然四肢着地,以一种极快的速度朝她冲了过来。
黑暗中,那一排锋利的寒芒清晰可见。
只是还没等它咬上王卿的喉咙,一个巴掌便盖在了它的脑袋上,将它牢牢地按在了几步开外。
那东西四肢不断地朝着前方刨着,就好像划水一般,但却怎么也没办法前进分毫。
这家伙怕不是个精神病人吧?
王卿在电视上看到过,有些人家里穷,没办法把得了精神病的家人送去医院。
有时候,这些精神病人就会趁着家里人不注意跑出来,甚至上街袭击行人。
她就说嘛,哪个村子里会有这种风俗,大半夜的不睡觉出来唱戏。
只有对方犯了精神病才说得通。
王卿有些头疼的,看着面前发疯的家伙。
她可是很清楚,法律上,精神病人伤人,是不判刑的。
那么,第一件事,就先收缴对方的武器好了。
为了防止被它伤害到,也为了防止它伤害到自己。
“喀喀喀!”
几声过后,闪烁着锋利寒芒的“利器”被打落在地。
被王卿强行按住肩膀无法动弹的家伙,只发出了一阵“呜呜嗷嗷”的叫唤声。
声音凄切,令人闻之落泪。
王卿一脚将散落在地的“利器”踢开,放心地松开了手。
别的不说,刚刚按着这人的时候,手底下毛乎乎一片。
看来,这家伙虽然深得瘦弱,但家里人对他还是挺上心的。
这么冷的天还特地给穿上了厚厚的羊绒衫。
不知道他这么晚跑出来,家里人发现了,会不会担心。
王卿热心肠地拍了拍这家伙的肩膀。
“放心放心,我这就送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