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军这群人是地痞无赖。”江凡拿起热水壶,涮洗面前的餐具。
她的这一句话,直接给我弄无语了。
地痞无赖难道比法律还管用?
这是法治社会,地痞无赖在江凡的口中,好像能无法无天一样。
“啊?”
我诧异的看着江凡,等待她给我一个更详细的解释。
“笨蛋,他们这群地痞流氓最不缺的就是蹲拘留的小弟啊。”
江凡无奈地瞥了我一眼,漫不经心的跟我解释起来:“我这样问你吧,你觉得你们上次去闹事,杀了人家一条狗,这种行为如果对方报警的话,警察会怎么处理?”
面对江凡的提问,我思索了一下。
我们上次去王艳艳家里闹事,大军的手下,打了他们全家,包括孩子在内,不过都没有打坏,挺多是皮外伤。
傻强杀了一条狗,那条狗对于王家人是亲人,但是在法律的层面,那就是一个条狗,是用价值能衡量的东西。
“拘留十五天,另外赔偿一点钱吧。”这是我的预测。
大军这群人的行为很过分,甚至可以说,惨无人性。
但是法律讲究公平,公证,法律不讲人情,只讲证据。
从法律的层面,大军这群人似乎并不能构成判刑的标准。
“那不就得了。”
江凡摆了摆手,莞尔一笑:“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总会有人钻法律的空子,大军这群混混知道他们做的那些龌龊事不负刑事责任,所以才敢如此嚣张。
大军小弟众多,一天去五个闹事,被抓走,第二天再去五个,抓满十五天也不过七八十人,这还是在警察能全部抓捕,并且不偏袒的情况下。
大军手下养那么多小弟,不在乎被抓几个进去,但是王艳艳他们一家人能好过吗?家里,工作单位,邻里邻居,亲朋好友,哪个能消停得了?”
听完江凡的讲述,我明白为何有些人碰到地痞流氓,宁可选择忍气吞声,也不会选择报警。
原因就在此。
警察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但是这群混混,却是一直在找法律的空子,用最狠,最卑劣的手段,担最小的责任。
“唉,那确实是没什么好办法。”
这种无赖手段,好像是无解。
逃又逃不掉,自己逃了,自己的家人要连带受苦,除非能举家搬迁。
打又打不过。
利用官方的手段,又不能遏制这种事情的发生,只会让彼此之间的矛盾大爆发。
王艳艳选择妥协是无奈,也是明智,至少她没有拖到最后。
不然,利滚利能让她倾家荡产。
“小东,入了这个江湖,以后这种事情很常见,慢慢你就能明白,得罪这群地痞无赖根本没好下场。”
江凡夹起几片羊肉,下入沸腾冒泡的牛油火锅中:“想在这片江湖站稳脚步,要么跟对老板,要么自己有实力,否则就会一直被人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