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再遇朴国昌(2 / 2)

他偷完宝爸的钱包,没有选择离去,而是将目标盯准了另外一位专心看表演的大妈。

“喂,干什么呢?”

熟人见面,当然要打声招呼,我走到朴国昌的背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或许是做贼心虚的本能反应,他撒腿就要跑,被我一把抓住肩膀的地方,制止住他逃跑的步伐。

他猛地回头瞪向我,反手的功夫,将他那把小刀变了出来。

“东哥!”

当他看到我的脸孔时,紧张的表情僵住,随即整个人放松下来。

收起了刀,脸上浮出一抹谄媚的笑容:“原来是我东哥在,险些把你当捕快。”

他的说话方式,还是那种独特的押韵。

听得我是浑身不自在。

“咱俩这算不算冤家路窄呀,每次一个人逛街都能碰见你。”

我用‘冤家’来形容,并不过分,因为我和他初识,是因为他偷盗我的钱财,算是不打不相识。

是‘冤家’也是朋友。

我跟朴国昌很有缘分,我这个人不喜欢一个人逛街,除了陪江凡外,我无聊的时候,会去四海棋牌室,或者去医院陪民叔。

唯独的两次逛街,都巧合地碰到了他。

“不羡冤家不羡仙,离合悲欢若等闲嘛,嘿嘿嘿。”朴国昌再次押韵。

这小子玩押韵已经走火入魔,以至于,为了押韵,已经不说人话,他说的东西,我根本听不懂。

却又觉得很耳熟。

“那叫不羡鸳鸯不羡仙吧?”我想起来了,上学时,语文老师曾说不羡鸳鸯不羡仙。

只不过,被这小子篡改了词。

“差不多,差不多。”朴国昌挠了挠头,一副无所谓的样儿。

“有小偷,我钱包丢了!”

正当朴国昌与我扯皮的时候,被偷钱包的宝爸,察觉到钱包被偷,突然大喊起来。

“走吧,去那边聊。”

我搂住朴国昌的肩膀,朝人群外走去。

我不是警察,更不是救世主,别人丢了钱包与我何干?

即使我知道偷钱包的人是谁,我也不可能出卖朴国昌,帮助一个陌生人。

每一个行业的存在,都有每一个行业的生存方式。

荣道靠偷窃为生,那是人家的生存之路,我改变不了整个社会现状,又何必装出一副大义凛然。

再则说,比起小偷,老千行业又能高尚到哪里去?

我们是靠做局坑钱为生。

小偷偷的东西,至少对失主的总体生活,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我们做局坑人,会让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比起小偷,老千更为罪孽深重。

行业就是这样。

如果社会治安加强,个人防范意识加强,小偷就会减少。

如果赌鬼能从自身上拒赌,收敛贪欲,又怎会输得倾家荡产呢?

我们又不是抢劫犯,不会拿刀架在别人的脖子上让他赌。

十赌九诈,不赌为赢。

上了赌桌,染上赌瘾,就算我不赢,也迟早会输给别人,结局是注定的,我自然不会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