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曾经的曾经(1 / 1)

陈旭打定主意之后,并没有马上回复林致远。虽然已经跟刘京生打过招呼了,但是要仔细把这件事情想仔细才行。第二天一早,陈旭出门,在走廊里看见了林致远,陈旭刚要和他打招呼,林致远转身赶紧离开,颇有些落荒而逃的意味。陈旭看着他的背影,扯了扯嘴角,并没有急着追上去。陈旭来到小区门口,高山已经在车里等着她了,高山乐呵呵的问陈旭学车学的怎么样了,并把自己的驾考经验传授给她。

陈旭坐在公交车上,望着窗外的景物,颇有些不真实的感觉。一年前自己怎么也没有想到,今天的生活是这个样子的。林老师从前总让陈旭好好学习,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她说,人不应该听从命运的摆布,应该做点什么。但是林老师并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画面,陈旭不知道所谓好生活是什么样的。其实那个时候林老师也很清苦的,她的衣服都是许多年前时兴的式样。林致远和李娜要结婚的时候,林老师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但仅够买了个一居室的房子,简单装修了一下,买了全套的家电和床上用品。但李娜对此表示不满,认为房子还是太小了。林老师当时对林致远说:“妈知道自己无能,我只能做到这样,如果你们对这个房子不满意,就先凑合住着,过几年等你们的条件好了再换大的吧。”李娜却哭哭闹闹,不依不饶,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才导致后来林致远意气用事,打了局长。

陈旭是知道那件事情的原委的,当初林致远毕业后就考了法院的工作,准备将来做法官。万万没想到在政审外调阶段出了问题。不予录用给出的理由是政审不合格:林致远的父亲吴建国看守所里畏罪自杀。林致远是学法律的,他义正言辞地对此表示不接受。他说: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没有确切证据证明自己父亲有罪的不能视为畏罪自杀。况且未经审判的不能也不存在有案底一说。小胳膊拧不过大腿,林致远到底还是没能去法院工作。后来他又考了北城县的国土局,这一次的政审倒是没有那么严格,他很快在国土局上班了。

上班那一年,正赶上局里集资建房,当时林老师和李娜都很高兴。从几年前开始,国家就取消了福利分房。但是这种集资建房也非常便宜,相较于商品房而言要便宜很多。国土局的干部职工,一听这个消息,人人都很高兴,纷纷报名,非常踊跃。理论上来说,要求是本单位职工无房户方可参加,但是局长在开干部职工大会时说,为了给大家谋福利,所有在职员工均可参加,怕是以后没有这样的机会。当时,林致远和林老师都非常高兴,因为婚房得到了解决。因为林志远刚参加工作时间不太久,经常跟着跑跑腿什么的。关于集资建房这件事情,很多手续都是他跟着一起跑,领导还曾经夸过他办事能力强。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房子已经开工时,林致远突然接到通知,和他同时进国土局的几个年轻人没有分房资格了。林致远觉得非常愤怒,后来经过详细了解,其他几个相关局的局长把自己的直系亲属安排进国土局上班挤占了名额。林致远不服据理力争。因为林致远是学法律的,言辞犀利,有理有据。弄的领导很下不来台,但领导已经决定,无论林致远说什么都已经无力回天,而是告诉林致远说:“你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就不接受,不是在征得你的同意,是通知你这个决定。下次再有建房的机会,就轮到你们了。年轻人不要太急功近利。”

林致远摔门而去,他非常生气,回到家把这件事情对母亲说了,林沛着急之下,赶紧拿出全部积蓄给他买了房子,生怕他冲动之下,做出什么事来?林沛手中的钱有限,又无处求借,只能买了一个一居室的房,房子装修完之后,林娜母女来看了,非常不满意。当时李娜已经怀孕,连哭带叫,情绪激动,林志远不胜其烦。李娜的妈妈也在旁边说:“你也太好欺负了,一开始都有你的名了,现在凭啥没有了,你就去跟他闹,领导咋的,领导也是看人下菜碟的,欺软怕硬的,你不能让人家当软柿子捏。”

在未来丈母娘的劝导下,林致远头脑一热,又跑到国土局去跟领导理论。林沛在后面拦都没拦住,可想而知,林致远带着一腔怨气,跑回局里,听说局长正在开党委会。林致远二话不说,推门而入,质问局长,结果局长说的非常难听。林致远怒及动手打了他,虽然在众人的阻拦下局长的伤并不重,但是局长被当众殴打,面子上过不去,直接报警了,因此林致远被抓进了看守所。这才导致后面一系列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