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英雄救美(2 / 2)

一回到青府,奶娘早就为火绯月准备了一大桌美味佳肴,连翘那丫头正在将院子中的药草收回屋内,两人一见火绯月回来了,马上热情地迎了上来。

三个人热热闹闹地吃完晚饭,奶娘清洗餐具去了,而连翘则陪着火绯月整理新采集来的药草,整理完药草后,火绯月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澡,便盘腿修炼起来了。

自从突破第六重后,虽然火绯月每天努力修炼,但到如今还丝毫触摸不到七级的甁壁,修炼是一件非常考验毅力的事情,很多人,不怕流汗流血,就怕没有成就,耐得住寂寞的人,才能度过这漫长的积累期,为冲关破隘积累必须的能量。

一夜无眠,皆在漫漫的修炼中度过。

第二天,火绯月洗漱完毕后,准备出门查探一下元祈的弱点,要想对付一个人,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将他的弱点抓在手上。

就在火绯月准备出门之际,青威突然找上门来。

原来,青威担心自己的孙女还在为林靖的死伤心难过,所以特意带她出去散散心的。

面对青威的好意,火绯月有点不忍心拒绝,心想先跟着青威出去,然后再见机行事。

祖孙二人来到大街上,一路上走走停停,青威给火绯月买了很多礼物,火绯月大包小包地全都扔到了纳戒之中。

“这只纳戒挺漂亮的,秧儿,你是从哪儿买来的?”一见火绯月手指上那枚古朴的戒指,青威好奇地问道。

见青威居然对这枚戒指感兴趣,火绯月怕自己说太多会穿帮,于是,美眸微垂,长睫轻轻颤抖着道:“这枚戒指,是林靖大哥送给秧儿的,秧儿也不知道林靖大哥是怎么得到这枚戒指的。”

青威一听是林靖送的,暗骂自己老糊涂,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害得秧儿伤心难过了,连忙环顾了一下四周,转移话题道:“秧儿,你看,那边好像有什么事情发生了,那么多人围观着,我们也过去看看吧。”

火绯月知道青威是故意转移她的注意力的,于是从善如流地道:“好啊,我们快过去看看。”

两人拨开人群,好不容易挤了进去,待火绯月看清楚眼前的一幕的时候,整个人傻眼了。

只见人群中央,一个清秀的男子正可怜兮兮地坐在地上,此人赫然竟是黑鹰。

今日的黑鹰与往日很不一样,往日的黑鹰,身上除了黑色便再也没有其他颜色了,可今日的黑衣,居然披麻戴孝一身是白,这改变也太彻底了点吧?黑鹰的身边,居然直挺挺地躺着一具尸体,也不知道黑鹰是打哪儿搞来这么一具尸体的,尸体的边上,粗麻白布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四个字:卖身葬父。

火绯月一见这架势,嘴角轻抽,想起昨天黑鹰告诉她,要正大光明在她的身边保护她,她还以为黑鹰有什么了不起的招数呢,搞了半天,居然是这么老掉牙的烂招。果然,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奴才,真是土得掉渣。

一见火绯月出现,原本耷拉着脑袋仿佛死尸一般的黑鹰连忙站起身来毛遂自荐。

“这位小姐,请你发发慈悲,可怜可怜我的父亲吧,他已经死了三天了……”黑鹰滔滔不绝地卖力演出,火绯月差点就要当场笑喷了,好不容易忍住了没有笑出来,心中暗叹:黑鹰这小子的演技真好啊,她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呢?

“年轻人,你都会些什么?”青威上下打量着黑鹰,心中盘算着为火绯月再配一个贴身侍卫。

“我会烧饭洗碗洗衣服拖地……”黑鹰闻言,连忙努力地推销起自己来了。

“你会武功吗?”青威打断黑鹰的话,直截了当地问道。

“会!那是我最擅长的!”黑鹰毫不谦虚地道。

“怎么证明?”青威一听对方会武功,马上感兴趣地问道。

“这个简单。”黑鹰话音一落,双掌一翻,隔空朝着边上的一棵大树挥去,大树应声倒下,眼看着就要砸在那具尸体上面,黑鹰的双掌再次隔空挥舞,只见那倒下来的大树马上改变了方向,朝着相反的方向倒去,惊得四周的百姓一阵逃窜,周围一片混乱,而肇事者却毫不在意,一脸无辜地扬眸望向青威。

“怎么样?我的功夫可还算过关?”黑鹰扬眸问道。

青威在心中一阵暗叹,真是后生可畏啊,这样的功力,何止是过关,简直就是太震撼了,这么优秀的年轻人,入奴籍实在是太可惜了,将来总有一天是要出人头地的,趁着他落魄的时候,施以恩惠,将来这少年万一考上什么武状元飞黄腾达了,也算是他提拔起来的。

青府能够在北真国成为世家大族,身为族长的青威自然功不可没,不得不说,青威很有远见,对人才更是非常珍惜,只是有一点他没有想到,对于黑鹰来说,人类世界的种种规矩压根儿束缚不了他,除了端木辰以及端木辰在乎的人之外,谁也无权干涉他。

“一千两银子,不需要你签订卖身契,想走的时候你随时可以离开,你看如何?”青威伸出一个食指,声音沉稳有力。

四周响起一阵抽气声,天哪,买个奴才居然花一千两银子,而且还不用签订卖身契,虽说这年轻人神力过人,但这条件也太匪夷所思了吧,青老爷这是疯了吗?

黑鹰闻言,清眸中闪过一阵错愕,这青老爷子还真不是普通的大方,花一千两银子买个奴才,这委实有点太败家了啊,这青府该不会败在他的手上吧?

其实,青威这人聪明的很,他赚回来的钱比败出去的多的多,就算他想败家也绝不可能。

就在黑鹰打算点头应允之际,火绯月却突然开口了。

“爷爷,一千两银子哪里够啊。”

众人闻言,差点一个站立不稳群体栽倒在地,这到底是神马状况啊?一千两银子还不够买一个奴才?再说了,哪有买家嫌便宜的道理,这事怎么看怎么诡异,饶是见多识广的青威也忍不住惊呆了。

“秧儿,那依你之见,我们得出多少银子呢?”虽然不解自己的孙女怎么会说出那么奇怪的话,不过青威还是非常民主地征求火绯月的意见。

“爷爷,如此优秀的人才,怎么能用银子去侮辱了他呢。”火绯月一脸不依地道。

众人头顶上皆打满问号,银子侮辱他了?那怎么样才算不侮辱呢?

望着所有人一脸疑问的表情,火绯月慢条斯理地道:“至少也得一千两金子嘛。”

众人闻言,差点集体栽倒,一千两金子?青秧小姐这是要干神马?联合外人来敲诈自家人么?

青威闻言也是一愣,但随马上反应过来了,他见黑鹰长得高大威猛,眉清目秀,再加上神力过人,此时此刻,四周的姑娘正一个个含羞带怯地望着黑鹰,少女情怀总是春,莫非,秧儿也看上黑鹰了?

虽然秧儿已经被皇家看中,将来是要成为太子妃的,但是,凭青威对太子殿下的了解,他一点都不担心。尽管太子殿下浑身都被烧黑了,但却依旧心高气傲,怎么着也不可能看上秧儿的,不是他青威看不起自己的孙女,实在是太子殿下的眼光太高,这天下间能入得了太子殿下法眼的女子,恐怕还没有哦出声,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才纵容青丽和青敏在那装病,反正不管自己的孙女们如何折腾,这太子妃啊,怎么轮也轮不到自己的三个孙女身上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当青威看到青秧对黑鹰似乎一见钟情,顿时在心中开始谋划起来了。幸亏黑鹰没有读心术,如果他知道此刻青威心中所想,不吓得举刀自尽才怪,要是被自家主子知道,不将他活活烧死才怪呢,居然敢觊觎女主子,嫌命活得太长了?

思索一番后,青威一脸大方地应承道:“一千两黄金就一千两黄金,只是我身上没带这么多银票,这样吧,我先付你一千两银子的见面礼,那一千两黄金,等你安葬完自己的父亲后,到青府报道后,直接去账房领取就是了。”

青威此言一出,街上的围观者莫不发出阵阵抽气声。

天哪,一千两黄金啊,他们拼死拼活干几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啊,这青老爷也太大方了点吧,这少年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早知道自己也来这儿摆个卖身葬父的摊子了,羡慕嫉妒恨啊!

就在众人羡慕得眼冒绿光之际,一道骄纵的呵斥声响起。

“青秧,这个少年是我先看中的,你居然当街跟我抢人,你还要不要脸了?你可是已经被皇家钦定了的太子妃,这种事情要是传到皇宫中,我看你有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咦,火绯月惊呆了,她什么时候跟她抢人了?再说了,她如今买的可是贴身侍卫,又不是买丈夫,这跟要嫁入皇室有什么关系?她哪里不要脸了?真没想到,原来黑鹰的行情这般好,这女人真是想男人想疯了,连天上飞的雄鹰都不放过,真是造孽啊!

“你是谁?你什么时候说要买他了,我怎么没听到?”火绯月扬眸冷冷地望向眼前的骄纵女子。

“我堂堂钱家二小姐钱月虹,整个京城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你居然装不认识我,真是太假了。”钱月虹一脸狂妄地道,“就在你们到来之前,我已经打算买下这个少年了。”

“那为什么没有买走呢?”火绯月闻言,掩唇轻笑,她大概有点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估计是在她之前已经有好几个有钱人家的小姐打算买下黑鹰了,但都被黑鹰拒绝了,所以才会出现钱二小姐的这场闹剧。

这话踩到了钱二小姐的痛处,她恶狠狠地瞪了火绯月一眼,然后转身对着黑鹰道:“我出两千两黄金,也不需要你签订卖身契,怎么样?”

见钱二小姐那副势在必得的架势,火绯月有点仰天无语,她这是在做什么?当是在拍卖货物,价高者得么?

围观者一片哗然,各种抽气声此起彼伏,天哪,今天是什么日子,卖身葬父居然这么吃香,明天大伙什么活都别干了,跑这儿来卖身葬父得了。

黑鹰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一次不经意的举动,引发了北真国京城的卖身葬父的热潮,与此同时,所谓水涨船高,那些糟老头子的尸体也变得吃香起来了。

面对着两千两黄金这个天价数额,黑鹰面不改色地摇摇头,接过青威递过来的一千两银子的见面礼,扛起边上的尸体以及招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钱二小姐气得连脖子都要歪掉了,恶狠狠地瞪了火绯月一眼,怒气冲冲地也离开了。

青威见状,拍了拍火绯月的肩膀,轻声叮咛道:“以后见到这位钱二小姐当心点,她估计记恨上你了,你的内劲斗不过她的,千万别在荒郊野外单独遇到她,以后出门都要有贴身侍卫保护着……”

“爷爷!”火绯月打断青威的话道,“那边的苹果又红又大,我们买一些带回家好不好?”

青威闻言,终于闭上了嘴,宠溺地摇摇头,跟在火绯月的身后,朝着卖苹果的小贩走去。

太子府中,总管石井隆正忙得晕头转向,按照手中的清单,清点着各种奇珍异宝,而暗卫首领风破天则刚从外面回来,一看这些珍宝,当场傻眼了。

凝血玛瑙,黑珍珠,夜明珠,千年沉香木,帝王绿翡翠,甚至还有那一箱箱的金砖……太子殿下对这些俗物向来不怎么感兴趣,今天是怎么了?居然让总管在清点这些奇珍异宝。

“石总管,发生什么事情了?这些珍宝……”风破天一回到太子府,便好奇地问道。

石总管正想开口说话,却见元祈太子刚巧也走了进来,他便顾不得回答风破天的问话,起身朝着元祈太子行礼。

风破天一见,也连忙行礼。

“破天,你来得正好,我正打算上青府下聘去,你和石总管就随我一起去下聘吧。”元祈太子一见风破天,满面春风地道。

石破天闻言,眼珠子差点要掉下来了,他一脸震惊地道:“太子殿下,你不是说,死也不会任凭皇帝皇后随便塞个女人给你的么?你还说……”

“破天,难道你不觉得,将青秧那丫头娶进门来狠狠地蹂躏虐待,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么?本太子想过了,对付凶悍的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她娶进门,然后让她爱上自己,那到时候想怎么欺负她都行了。”元祈太子得意洋洋地道,这几天来,他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这个妙招,自认为非常了不起。

“可是太子殿下,就怕到时候青秧小姐没有爱上你,而你却爱上了青秧小姐,那怎么办?岂不是可以任凭青秧小姐欺负了么?”风破天虽然对感情一窍不通,但是逻辑思维能力向来很好,一听元祈太子的话,便觉得此举风险颇大。

“破天,你就放心吧,我是死也不可能爱上青秧的,就她那野蛮样,哪个男人会看上她?”元祈太子一脸自信地道。

见太子殿下如此自信,风破天便放心了。于是,主仆三人,外加十多个扛聘礼的家奴,浩浩荡荡地出发前往青府了。

元祈太子骑着高头大马,左边站着风破天,右边站着石井隆,后面跟着十多个扛着聘礼的奴才,一行十余人,穿过大街小巷,朝着既定目标前进着,这浩浩荡荡大张旗鼓的举动,明显得吸引了整个京城百姓的注意,百姓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纷纷着。

百里香二楼的临窗位置上,两个俊逸非凡的男子正在举杯共饮,当元祈太子的聘礼队伍从楼下经过的时候,两人刚巧瞥到。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与元祈太子其名的京城三大奇男子的另外二人,暗夜陌与云牧凡。

暗夜陌一见元祈太子的聘礼队伍,心中一个激灵,看元祈太子的方向,该不会是……

“陌,我一直以为,元祈太子绝对不可能听从皇帝的安排的,现在看来,我似乎猜错了。”就在暗夜陌心神不宁之际,云牧凡笑容满面地打断了暗夜陌的思绪,“看来,孤独三人行要变成孤独二人组了。”

“要孤独你自己一个人孤独去,我可没兴趣陪你孤独到老。”暗夜陌白了云牧凡一眼,起身道,“我还有事,先告辞了,你独自一人孤独个够,本少爷就不奉陪了。”

云牧凡望着楼下春风得意的元祈太子,突然很想搞破坏,他掸了掸黑色的锦袍,也跟着站起身来,一脸感兴趣地道:“我有点好奇,不知道他那传说中的未婚妻见到如此隆重的聘礼队伍,会是何等反应,不如我先到青府去瞧一瞧。”

暗夜陌闻言,惊得立马顿住脚步,一把拦住云牧凡,俊逸的脸上有难得一见的惊慌。

“牧凡,你别去!”暗夜陌一脸紧张地制止道。

“哦?”见状,云牧凡更好奇了,他扬起漂亮的黑眸,眸中透着邪魅,“陌,你从来都不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人,今天居然紧张起元祈太子的未婚妻来了,这,实在不得不令我怀疑……”

“牧凡,麻烦你离青秧远一点。你的情况,你自己明白,因为你的诅咒而死的女子已经太多太多了,我不希望青秧受此厄运。”暗夜陌毫不客气地打断云牧凡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