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元祈太子怎么可能去跟一只母鸡拜堂?瞧你这玩笑开的,如果被皇上和皇后听到,不气得吐血才怪。”恒叔一边说,一边也跟着笑了起来。
“会的!”元漠毫不怀疑地道,“以皇兄对青秧的感情,什么事情是他做不出来的?别说是母鸡了,我看母猪都行啊,哈哈哈!”
见元漠说得高兴,笑得畅快,恒叔也舍不得去打断他,陪着元漠一起想象着元祈与母猪拜堂的场景,一起哈哈大笑着。
一顿畅快的放声大笑后——
“殿下,属下愚钝,实在猜不出殿下带青秧小姐来别院是什么目的,还请殿下直言相告。”元漠一脸疑惑地问道。
“之所以带青秧来别院,主要是为了证实一下我心中的想法。”元漠转身凝望着青秧的睡容,一字一顿地道,“我的目的,是想要确定一件事,那就是:她的脸上,到底有没有假面具?”
“什么?殿下的意思是,青秧小姐是假的?”恒叔一脸匪夷所思地道,“那真的青秧小姐去了哪里?我们为什么要抓个假的?元祈太子喜欢的那个青秧小姐是真的还是假的?……”
面对恒叔滔滔不绝的询问,元漠轻笑着道:“根据我的观察,皇兄他喜欢的应该就是这个假青秧,你看她精神力这么彪悍,错不了。”
元漠一边说,一边漫不经心地开始抚摸火绯月的下巴,摸啊摸的,终于,下巴的肌肤凝成了一条线,元漠见状大喜,小心翼翼地揭开了火绯月脸上的那张精致小巧的面皮。
当面皮揭开的那一瞬间,元漠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
虽然他猜想到了青秧的脸是假的,可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到,面皮下面,隐藏的是如此倾国倾城的一张脸。
花儿不足以形容她的媚,蝶儿不足以形容她的轻盈,露珠不足以形容她的通透,珍珠不足以形容她的光芒四射,就连他这张一直引以为傲的脸,在她的面前,也失去了骄傲的资本。
“天哪,这张脸……”恒叔不敢置信地睁大了眼。
“她的精神力,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强大。”元漠回过神来,深吸一口气,尽量不去看火绯月那张颠倒众生的脸,他怕自己再多看一眼,便要像元祈一样,彻底地沉沦了。
“若是让皇兄看到这张脸,不知道会作何反应?”元漠背对着火绯月,恶作剧地道。
“说不定元祈太子早就知道了呢?”恒叔若有所思地道。
“不管皇兄知道与否,大臣们是肯定不知道的,皇室中的其他成员也都是不知道的,北真国的百姓们更是不可能知道的,所以,皇兄的大婚,我也很是期待呀。”元漠如花瓣一般的丰唇弯起一抹迷人的弧度,“恒叔,快去传小昭进来,让她按照这个样品,抓紧时间为青秧小姐重新制作一张面皮。”
贴在火绯月脸上的面皮,很薄很软,要在刚刚炼制出来的那一刻贴在脸上才能与肌肤彻底贴合,此时面皮已经被元漠揭开了,若将那张面皮重新贴上去的话,那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估计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了,所以元漠才要再重新炼制一张面皮,为青秧贴上。
小昭是炼制面皮的高手,没过多少时间,一张与火绯月一模一样的面皮便炼制出来了,将面皮贴到火绯月的脸上,终于遮挡住了火绯月那张倾城绝艳的脸。
该证实的都已经证实了,元漠不敢再留在这个房间里了,他怕自己化身为狼,为所欲为。所谓坐怀不乱的柳下惠,那只是一个传说,若男人在面对如此惊艳的女子还能无动于衷的话,那只能说明他压根儿就不是一个男人。
抗拒诱惑的最佳方法不是要将自己修炼成无动于衷的木头人,而是远离诱惑。
元漠和恒叔悄悄地离开了,房间内只剩下火绯月一个人了。
当火绯月悠悠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床上,房间内空无一人,她努力地揉了揉略带昏沉的脑袋,想起昏迷前的一切,霍然从床上一跃而起。
“元漠你给我出来,你个缩头乌龟,有胆掳人却没胆承认吗?”火绯月大声叫喊着,一边吼一边走到房门边。
就在她伸手准备打开房门的一刹那,房门咯吱一声响了,元漠悠然自得地从门外走了进来。
“元漠,你什么意思?狩猎的时候,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你为我挡羽箭,而在林荫道上,四周没什么人了,你就把我拉向箭矢密集处?你不但沽名钓誉,你还丧心病狂。”火绯月美眸圆睁,厉声呵斥道,“说,将我掳来这里,意欲何为?”
“能有什么目的?不就是想请皇嫂来参观参观我的别院。怎么样?此处风景秀丽吧?如果你想留在这儿修炼,我举双手双脚欢迎。”元漠吊儿郎当地道。
“鬼才想要留在这里。”火绯月脱口而出。
虽然此处灵气确实非常浓郁,但是,元漠这个人,阴阳怪气的,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鸟,还是能避则避,不管怎么说,元祈都是这个身体名义上的未婚夫,他们处在对立面,虽然她对元祈没有什么儿女之情,但是,这些日子以来,没有爱情也有友情了,她不想给元祈添乱,和元漠走得太近,只会给元祈带来诸多麻烦。
“既然皇嫂不想留在这里,那我也不强求,我这就送皇嫂回去。”元漠闻言,一点也不生气,乐呵呵地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火绯月傻眼了,元漠千辛万苦将她掳来,难道真的只是为了请她来参观一下这座别院?横看竖看都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可是,人家大大方方准备送她出门,脸上还写满了诚意。
“元漠,你害得我被利箭射中,难道都不会愧疚的么?”火绯月冷哼一声道。
“那依皇嫂之见,应该如何补偿呢?”元漠一脸好脾气地道。
“黄金一千两!”火绯月毫不迟疑地道。
“什么?黄金一千两?你抢钱啊?”原本一脸悠闲的元漠,一听此言,顿时跳了起来。
在这片大陆上,一个丞相账面上的收入一年也就只有一千两银子,可她身上中了支箭,就向他索赔一千两金子,一千两的金子啊,就算是金子做的箭,也能铸造无数把了吧?她还敢不敢再夸张一点?
“给是不给?如果不给的话,我可要把白魅唤醒了哟?它睡了很久了,醒来后估计肚子会很饿很饿,要不试试看它到底有多饿?”火绯月一边说,一边作势想要将白魅唤醒。
“给,给,给!”一见火绯月要唤醒白魅,元漠那个激动啊,连说三个给,而且一个比一个大声。
“那就好,可以送我回去了。”火绯月满意地点点头,仿佛真的只是来参观元漠的别院一般,也不打算追根究底了,直截了当准备走人。
虽然被射了一箭吃了点皮肉苦,但是好歹有一千两黄金作为补偿,也值了,此事算是两清了,至于元漠为什么要将她掳来,她也懒得费神去研究了。
元漠还没送火绯月到达青府,便在半路上遇到了元祈。
原来,自从火绯月失去行踪后,元祈便到处寻找火绯月,深怕她有什么不测。
不过,千算万算,他没有想到元漠居然会将火绯月掳到别院中,所以一直没有上元漠的别院寻找。元祈之所以如此自信,是因为元漠的别院,全部都是自己的亲信,他从来不会带外人进入自己的别院,甚至连他,都从没踏进过元漠的别院。
当元祈在大街上遇到火绯月后,整个人激动得热泪盈眶。
“元祈,瞧你激动的,不就是去你二皇弟的别院逛一逛么,有必要紧张成那样么?”火绯月好笑地调侃道。
“秧儿,眼看着大婚一天一天逼近,我真的好怕你会突然消失不见,每一天我都感到很不真实,我总觉得苍天不会那么善待我,让我得偿所愿。”元祈一脸不放心地道。
眼看着幸福就要触手可及,他反而害怕了。
这几天,元祈每天都过得很忐忑,他总觉得事情不会那么顺利,可又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去防范。
“元祈,你变白了不少,看来这阵子你一定是每天都很用心地在服用我为你炼制的丹药。”见元祈越来越白净的肌肤,火绯月欣慰地道。
元祈点点头,漆黑的眸子中满是认真。
“秧儿,之前的事情,是我不对,我一定痛改全非,我一定用心服药,我只求你不要离开我。”元祈一脸深情地哀求道。
火绯月轻叹一声,没有再说什么。她相信,只要元祈的肌肤彻底变白后,当他被万众瞩目的时候,自然会忘了这份不该有的感情。
见元祈和火绯月在大街上你侬我侬的,元漠只觉得分外刺眼,心口还有一股酸味在涌动。他努力地告诫自己,要忍住,要控制住,千万不可以放任这种感情的成长,死都要将这份不该产生的感情掐死在萌芽状态。
打定主意后,元漠便强迫自己转过身,僵硬着身躯朝着自己的别院方向快步疾走。
当元漠回到别院后,发现,她的母妃,萧贵妃来了。
萧贵妃原名萧晴,长得娇媚可人却又不失贵气,虽然已经有元漠这么大一个儿子了,但是却保养得非常好,深得北真国皇帝的宠爱。
萧晴斜躺在太妃榻上,狭长的凤眸微眯着,见元漠进来,便红唇轻启地道:“据说你成功抓住了元祈的太子妃青秧,为何不杀了她一了百了?以元祈对青秧的感情,一时半会儿是不可能移情别恋爱上别的女子的,那样的话,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来开展我们的计划了。”
“母妃,青秧是无辜的。”元漠低声解释道。
“无辜?”萧贵妃闻言,脸上闪过一阵浓郁的哀伤,“在这个世界上,谁不无辜?你外祖外祖母不无辜吗?你舅舅表弟不无辜吗?不是一样都死了?”
“母妃,过去的事情,回忆越多越痛苦,时间不会倒流,死了的人也不会复活,我们能够做的,是向前看,而不是老揪着过去不放。”元漠拿起桌上的葡萄,为萧贵妃剥起葡萄皮来。
萧贵妃接过元漠剥好的葡萄,心中一阵轻叹。
这个道理,她又何尝不知道。可是,说说容易做做难,特别是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痛的人,更加不可能轻易忘记过去。因为那些痛已经深入骨髓,是那刺骨的痛让自己感到还活着,如果失去了那种痛,生命仿佛被抽干了一般,毫无意义。
犹记得那时候她还很小,是父母掌心里的宝,是金枝玉叶的公主,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快乐日子,然而,好景不长,在她七岁的时候,京城沦陷,元琅带着万千铁骑,颠覆了江山,一夜之间,她从一个千娇百贵的公主,沦为了亡国奴,父皇被逼吊死在万寿山上,母后在父皇的尸骨下面服下剧毒自杀,一夜之间,她从最幸福的云端坠落,跌入犹如十八层地狱一般的冰窖中,她,要如何忘记?
那段时间,她天天晚上从噩梦中惊醒,午夜梦回,没有父亲温暖的怀抱,也没有娘亲软绵的安慰,有的,只是无边的黑暗和冰冷的飞雪。
皇朝更替,新的皇朝建立起来,而旧的皇朝,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彻底清除干净的,世人管这类人叫做前朝余孽。而她,就是那个前朝余孽。
父皇母后死了,兄弟姐妹们也死了,她在母后的死士们的拼死相救下活了下来。
踏着无数人的生命,成就了她一个人的生命,这样的生命太过沉重。无数人对她寄予希望,前朝的太子皇子全部死绝了,其他公主们也都死绝了,前朝的皇室中,唯一幸免于难的就只有她了。
于是,她肩上的担子重了,家庭矛盾一下子上升到了国家矛盾。
复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经过无数鲜血的洗礼后,当看着身边从小看着她长大的人一个又一个地一去不返后,她的心痛得如同刀绞。
如果牺牲她一个人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话,她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爱情。
她有着自己深爱的男人,但是,她挥刀斩断情缘,毅然嫁给了元琅的儿子,也就是北真国的新皇帝元穹。
既然用暴力推翻不了北真帝国,那么,她就曲线救国,嫁入元家,生一个姓元的儿子,只要儿子能够顺利登基,那就等于复辟成功了。她是前朝的唯一血脉,一旦复辟成功,就是她的儿子登上帝位,他们流了那么多鲜血,为的,不就是这个吗?只要她嫁给元穹,这一切的一切不就都不是问题了么?
历朝历代,皇室兄弟之间总会因为皇位而争得你死我活的,这是名正言顺的争夺,无论皇位争夺有多艰难,总比复辟简单多了。
为了这一切,她牺牲掉自己的一生幸福,嫁给了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
为了这一切,她苦心经营,为儿子铺平道路。
只可惜,千算万算,她算漏了两点。
虽然儿子是她亲生的,但是,儿子的身上,除了流淌着他们萧氏皇室的血之外,还流有元氏的血,让他帮着娘亲对付父亲,这无异于是让一个人的左手与右手打架。在他们眼里看来,元祈就是一块拦路的石头,就该彻底除去,但是,在她儿子心中,那始终都是他的大哥。
还有一点就是,她的儿子,生长在太平盛世,没有经历过血淋淋亲人惨死在自己面前的场面,更没有什么国破家亡的愤恨。所以,要想让他有着与自己一样的感受,那根本就不可能。
她不是一个蛮横不讲理的母亲,她想要夺回属于他们萧家的一切,但是,她也不忍心太逼迫儿子,所以,她与儿子达成了协议,让儿子努力去争夺皇位,而她也跟儿子保证,不伤害无辜。
“母妃,你别难过,我已经计划好一切了,皇兄的大婚,一定无法进行的,我们会有足够时间来开展我们的计划的。”元漠一脸孝顺地为萧贵妃剥着葡萄皮,从小到大,从没见母妃真正开心过,虽然他不想做什么皇帝,但是,只要母妃能够让母妃开心,他一定会全力以赴去争夺这个位置的。
“难为你了。”萧贵妃自然知道自己儿子的脾气,无奈地轻叹着道。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宁可生长在普通人家。
由于元祈的全力配合,没过多久,火绯月便将元祈的皮肤治好了。
原本黑得像墨汁一般的肌肤,竟然变得犹如凝脂一般白净。就好比是将一个黑人漂白成了白人,这件事情,好像长了翅膀一般,一传十,十传百,到了最后,大街小巷,无论是闹市区还是偏远地带,都在盛传着这件事情。
京城的姑娘们则分成了两派,一派是专门关注元祈的,变白后的元祈,有着与元漠差不多的惊人容貌,却比元漠呀沉稳得多,而女子大多喜欢沉稳可靠的男子,一时之间,元祈的人气大大飙升,甚至盖过了元漠的粉丝,成为了北真国少女们最渴望嫁的男人。果然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只是没想到会转得这么快。
京城的少女们,一派迷恋元祈,简称花痴派。还有一派则迷恋火绯月,每天将火绯月堵在门口,要求重金购买美白丹丸的姑娘们数不胜数。
天下间的女子,有几个甘愿顶着一张平凡的脸庸庸碌碌地过一辈子啊?奈何容貌天注定,火绯月的美白丹丸,无异于是给了少女们一个梦,一个可以改变先天缺陷,让自己变得更美的好梦。
倾家荡产也要将美白进行到底!
这是当时北真国京城少女们的决心。
火绯月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赚得手都要发软了。
这一日,风和日丽,万里晴空,火绯月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拨弄着手中的金算盘,计算着这些日子以来赚到的金子,那痴迷的神情,足够令那些痴心不悔的男人们吃味了。
就在火绯月一脸欣喜地计算着金子的时候,连玉枫带着一股凉爽的秋风,飞速地跑了进来。
“枫弟,你来得正好,快帮姐一起来算算总共赚了多少金子……”火绯月一见连玉枫,便急忙拉着他一起帮她算账。
“姐,你怎么还有心思算这些金子啊?”连玉枫心急火燎地道,“你把那些黑不溜秋的女人一个个变得那么白干什么?你这是在给自己树立情敌!她们现在一个个都跑去勾引姐夫了!”
“啊?”火绯月闻言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道,“还有这样的事情?不错不错,不枉费我那么辛苦将她们变白,这下好了,一举双得啊,最好她们能够勾引成功,到时候元祈心生愧疚,就不好意思再娶我进门了,那颗金元珠,估计不用我开口他就会当作补偿送给我了……”
“秧儿,在你心中,我就那么不可靠么?”就在火绯月自我陶醉地幻想着未来的美好生活之际,一道闷笑声从门外传来,紧接着,元祈俊朗的身影便出现在了火绯月的面前。
“你怎么来了?不是正被沉浸在温柔乡中么?”火绯月白了元祈一眼,然后垂眸继续拨弄起金算盘来。
“秧儿吃醋了?”元祈闻言,心情大好地道。
“吃你个大头鬼!”火绯月金算盘一收,轻叹一声道,“元祈,现在,被你迷住的姑娘可以从东大街排到西大街了,你又何苦吊死在我这棵歪脖子树上呢?喜新厌旧是男儿本色,求求你,抛弃我吧,这才符合正常人的逻辑啊。”
“秧儿,嫁给我,有那么难吗?”元祈闻言,收起笑容,一脸正色地问道。
“元祈,这些日子以来,你的努力,我都看到了,不是你不好,而是我压根儿就没想过要成亲。”火绯月垂眸解释道,“我还没有做好为人妻子的准备……”
“秧儿,只要你答应给我机会,我会给你足够的时间去准备的,成亲后,我睡地铺你睡床,除非你同意,否则,我绝对不会做出令你不高兴的事情。”元祈低声哀求道,“我只要一个名分就好,有了这个名分,我的心就安了,不会再心浮气躁忐忑不安。我会等你,一直等到你准备好了之后……”
“你这又是何苦?”火绯月听得有点心疼,她白皙的手掌轻轻拂过元祈英姿勃发的脸,琉璃般的眸子凝望着元祈,重重地点了点头,下定决心道,“好,我答应你,我会努力去尝试着做一个好妻子的。”
因为曾经的阴影而放弃眼前的阳光,这是很多受过伤害的人的一种自我保护,一直以来,她都努力地保护着自己不受伤害,但是,她却发现,她身边的人,却因为她的这种过分保护而受到了伤害。从阴影走向阳光很难,但是如果不跨出这一步,那人生将永远活在阴影下,再也无法享受阳光的温馨。
走出去,给元祈一个机会,也给她自己一个机会。
元祈闻言,惊喜得连连掐自己的手臂,还以为自己又在做美梦了呢,当手臂传来剧烈的疼痛的时候,他才惊喜地发现,这一切都不是梦,秧儿真的答应嫁给他了。
“秧儿,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我一定会努力做个好丈夫的!”元祈一脸幸福地紧紧抱住火绯月,将脑袋埋入火绯月的脖颈之中。
好香啊,这,就是娘子的味道,他就要有娘子了!
这一次,火绯月没有挣扎,任由元祈紧紧地抱着她。
虽然她现在还没有爱上元祈,但是,那没有关系,元祈那么优秀,对她又那么痴情,只要时间久了,她相信自己自己肯敞开心扉试着去接受他,最终,她一定会爱上元祈的。
其实,火绯月之所以答应元祈,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等她嫁为人妇,那么,也便可以彻底绝了某些人的念。
她一直迟迟不嫁,耽误了不少人的婚姻大事,也惹了不少的麻烦,只要她成亲了,那么,那些等着她的人,应该就会放弃了吧?
不管嫁给谁,她都只能嫁一个,注定要让一些人失望了,早点让他们绝了念,也好让他们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大红色的地毯,从青府一直铺到了太子府,鼓乐齐鸣,吹吹打打,八人大轿从青府出发,踩着红地毯,伴随着震天的鞭炮声,各种敲锣打鼓声,一直朝着太子府方向抬去。
元祈浑身上下散发着由内而外的喜悦,白玉般的肌肤如月辉一般皎洁,在大红色喜袍的映衬下,红白分明,更显得俊逸不凡,犹如天上的谪仙下凡一般,俊朗得令人移不开眼。
今日的元祈,一改往日的风格,骑了一头白色骏马,其实,他原本是想用自己的爱马,也就是一直伴随在他身边的那匹黑色骏马来迎亲的。但是,李悦溪说,用黑色的马迎亲不吉利,于是他只好选了一匹白色骏马去迎娶火绯月。
京城的姑娘们早就看直了眼,后悔当初怎么那么笨,错将珍珠当鱼目,如果在元祈太子还没有变白的时候就去追求他的话,说不定现在坐在花轿中的人就是自己了。
然而,时间没有如果,而且即便那些姑娘们当初真的这么做了,也只会被元祈的冷言冷语还吓跑。即便他还是黑人的时候,他的温柔,也只会留给火绯月,天下间其他女子,不管对他多好,都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