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选妹为妃(1 / 2)

当然,火绯月之所以不打算见元漠,倒不是因为想要刻意避开元漠,在她看来,她跟元漠,见了面能不吵架已经算是万幸了,怎么可能存在嫁娶问题呢,她之所以避开元漠,纯碎是因为元祈,她辜负了元祈,自然不敢面对他的家人,她害怕元漠骂她负心女,她更怕元祈还在为此事伤心,所以,眼不见为净,她不敢面对这些,只好做一只缩头乌龟。

风倾炎闻言,这才放心地点了点头。

有些事情,绯儿并不知情,其实,北柳国一直想要与北真国交好,早就有将公主嫁去北柳国和亲的打算,但是由于南宫家的公主实在是没有能够拿得出手的,所以,北柳国的皇帝也一直不好意思开这个口。这次元漠太子来北柳国访问,虽然纯粹只是政治上的往来,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以绯儿的美貌,万一不小心被元漠看中的话,那北柳国的皇帝,绝对不可能放弃这么一个大好的机会,到时候,绯儿将会面对很大的麻烦。而他,更是无论如何不可能让绯儿嫁给元漠的,到时候将要面对各种复杂的问题,倒不如一开始就别让元漠看到绯儿。

三人随意地闲聊着,眼看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火绯月自然是留下来一起用餐了,谁知道美食吃到一半,一位不速之客却闯了进来,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大公主南宫燕。

南宫燕一见火绯月,两眼顿时冒出火光,仿佛要将火绯月烧焦一般,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那火绯月不知道被杀了多少次了。

“三皇妹,原来你真的在这儿,我听外界传闻,说你迷上了风家的倾炎公子,我刚开始还不信呢,如今看来,这事似乎是真的了。”南宫燕一脸皮笑肉不笑地道。

“真也好假也罢,这似乎都与大皇姐无关吧?”火绯月毫不客气地反击道。

“怎么可能无关?”南宫燕冷哼一声道,“我北柳国的公主,一向洁身自爱,从未与男子有过什么绯闻,你倒好,这才刚回宫呢,就迫不及待地与男子勾三搭四了,按照我们北柳国的律法,未婚男女如若不干不净的话,那可是要沉塘的。”

“不干不净?”火绯月浅笑连连地道,“那大皇姐要不要检查一下绯儿的守宫砂呢?”

南宫燕闻言,一脸高高在上地道:“那就请风夫人和倾炎公子先回避一下,我得仔细检查一下,看绯儿的守宫砂是否完好无损。”

“且慢!”火绯月闻言,淡淡地阻止道,“长幼有序,绯儿岂可坏了规矩,守宫砂这么神圣的东西,自然得大皇姐先露出来给咱们见识见识咯。”

“南宫绯儿,你大胆,你居然敢怀疑本公主的清白!”南宫燕咬牙切齿地道。

“是你先怀疑我的!”火绯月冷哼一声道,“只管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就只准你南宫燕怀疑我,就不准我南宫绯儿怀疑你么?”

“你——”南宫燕气得浑身发抖,可却又说不出话来反驳。

倏地一声响,南宫燕拔出随身佩剑,二话不说便朝着火绯月劈去。

火绯月冷笑一声,看来,这南宫燕还真是健忘,前几天才刚刚败在她的手下,现在居然还好意思在她面前亮宝剑。既然她这么善忘,那她不介意替她长长记性。

就在火绯月准备出手之际,又一位不速之客找上门来,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二公主南宫琴。

南宫琴虽然长得不漂亮,但是言谈举止却满是优雅从容,这点,和她的母亲吕贤妃非常像。

南宫琴好说歹说,终于让南宫燕肯随她回宫了,只是,在回去的路上,南宫燕一路骂骂咧咧的,说南宫绯儿是狐狸精,败坏了南宫皇室的清白,还说南宫绯儿不肯让她检查守宫砂,肯定早已是不白之身……

火绯月的耳力非凡,这种莫须有的罪名,火绯月自然一字不差全听进去了,只不过,名誉这种东西,她向来不放在眼里,将她的名节败坏了也好,可以省去不少麻烦。

“炎哥哥,与绯儿在一起,害你的名声也要跟着一落千丈了,如果炎哥哥有心上人的话,绯儿可以帮忙去解释清楚的。”火绯月不在乎自己的名声,但她却是在乎风倾炎的名声的。反正她现在是顶着南宫绯儿的名字的,名声再坏也坏不到她头上,等她回到北轩国后做回火绯月后,南宫绯儿的名声再差也跟她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了。

风倾炎闻言,唇角扬起一抹浅笑。

“如果炎哥哥的心上人是绯儿的话,那绯儿是不是想要自己跟自己解释呀?不知道绯儿能否解释得清楚呢?”风倾炎长睫微垂,貌似漫不经心的一句话,实则心中却是一万分的紧张。

面对风倾炎炽热的目光,火绯月心中一惊,急忙岔开话题道:“炎哥哥,我最近新研究了一套剑法,绯儿这就舞给你看。”

风倾炎心中一暗,但却又不忍心逼火绯月太紧,于是便点点头,专心与火绯月研究起剑法来。

北柳国,二皇子府

“什么?还没有找到?”南宫烨一脸不敢置信地道。

“属下无能,请殿下降罪!”冷一刀单膝跪地,一脸的羞愧。

南宫烨一脸疲惫地揉了揉眉心,亲自将冷一刀扶起。

因为刚回京城,要处理的事情实在太多,这些天,他每天晚上都在忙着处理公务,已经连续好几个晚上没有休息了,根本就抽不出时间亲自寻找那位雪中精灵,如今,一些紧急的公务总算都处理完了,也是时候亲自出马了。

月光如水般倾泻,透过窗棂斜斜地笼罩在火绯月的身上,火绯月正盘腿专心修炼着。

一股浓郁的灵气涌入火绯月的奇经八脉之中,火绯月明显地感到内劲充盈了不少,心中一喜,将内劲沿着奇经八脉运转了几圈之后,存入丹田之中。

这些日子以来,火绯月每晚都在刻苦修炼,但是内劲却怎么存也存不起来,但她始终没有放弃,一直都在默默地努力着,事实证明,她的坚持是对的,虽然历经无数次的失败,但是今晚,她的内劲明显有了提升。

一夜苦修,转眼天已拂晓,一个晚上的努力没有白费,让火绯月的内劲有了很大的提升,火绯月心情大好,突然间灵光一闪,想着灵戒既然可以存放生命体,不知道里面的灵气怎么样,于是心中好奇心顿起,倏地一声钻进了灵戒之中。

出乎火绯月的想象,灵戒中的灵气非常浓郁,特别适合修炼,于是火绯月决定,以后就在这灵戒之中修炼吧。

在灵戒中御剑飞行,逛了一圈之后发现,这个灵戒似乎处在成长期,也就是说,尽管目前灵戒的空间已经很大了,但是,却还在扩散,将来的空间会有多大,火绯月也无法估量。

真没想到,从端木辰那里随便搜刮来的一个纳戒,不但是世间罕见的灵戒,而且还会成长,不知道端木辰是从哪里搜刮来的宝贝?

火绯月一边思索一边御剑飞行,突然想起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那便是她辛苦赚来的几万两黄金。当然,这几万两黄金里面有很多是她敲诈勒索来的。但那也是血汗钱,敲诈勒索也是很不容易的。

几万两黄金啊,怎么着也能推成一座小山了吧?可是谁来告诉她,为什么那几万两黄金的影儿都找不到了?还有,白魅去哪里了?

不行,几万两黄金啊,怎么着也得找到。

于是,火绯月继续御剑飞行,努力寻找那几万两黄金,顺便寻找白魅的踪迹。

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角落里,火绯月找到了白魅,以及,几百两的金子。

火绯月找到白魅的时候,白魅正抱着金子津津有味地咀嚼着,当火绯月看到这个画面的时候,大脑一阵轰鸣,差点没栽倒在地。

这个偷吃鬼,吃什么不好,却偏偏要偷吃金子,那几万两的黄金,不会全都进了它的肚子了吧?

望了眼白魅那个圆滚滚的肚子,火绯月恨不得剖开来仔细瞧瞧,看那里面有没有她的宝贝金子。可是,左看右看,这白魅的肚子虽然圆滚滚的,可是,怎么着也装不下几万两的金子呀。

白魅一见火绯月,手上一抖,那吃了一半的金子骨碌碌地滚落在地。

火绯月顺手捡起金子,收好后,一手揪住白魅那两只尖尖的耳朵,用尽生平最大的力气嘶吼道:“把你吃下去的金子全都给我吐出来!”

白魅疼得呱呱直叫,眼泪汪汪地望着火绯月:主子,这金子吞进肚子里了,早就消化吸收了,怎么能够吐得出来呢?”

“金子还会消化吸收,你骗谁呀?”火绯月一把揪住白魅的尾巴,大声吼道,“你拉也得给我拉出来!”

“拉出来?”白魅一脸不解地道,“主人你要便便干什么用?施肥吗?”

火绯月闻言,满脸黑线,再一次吼道:“你吃下去的是金子,当然得给我拉出金子来了,我要你的便便有什么用?”

“主子,照你这么说,那你们人类每天吃鱼啊鸡啊鸭啊什么的,难道拉出来的也是鱼啊鸡啊鸭啊的了?”白魅一脸委屈地抗议道。

“你还给我顶嘴?!”火绯月一揪白魅的尖耳朵,大声娇斥道,“我要你陪我的金子!陪我的金子!……”

“主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如果不吃金子的话,就会饿死了呀,我要是饿死了的话,那主人你也得陪着白魅一起死了呀,咱们签订的可是灵魂契约,一方死亡的话,另一方也会跟着消失的。”见火绯月发飙了,白魅挥舞着肥嘟嘟的小手,努力解释道。

火绯月闻言一愣,像看怪物一般直盯着白魅瞧。

白魅被盯得浑身发毛,战战兢兢地道:“主子,你看什么?”

火绯月盯着白魅瞧了很长时间,然后一脸失望地道,“你说你吃了那么多的金子,怎么浑身上下还都是白色的呢?身上连一点金子的味道都闻不到。”

白魅在心中嘀咕着:主人你还不是最爱吃鱼,可是身上香喷喷的,一点鱼腥味儿都闻不到呢,长得更是美若天仙,哪里有半点像鱼的地方。

当然,这些话,白魅只敢在心里嘀咕,根本就不敢说出口,毕竟,它吃掉主子几万两黄金是事实,主子会生气也是情有可原的。

骂过之后,火绯月也冷静下来了。金子不吃也吃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解决白魅的饮食问题,这吃金子。

“白魅,你说你不吃金子会饿死,那你有没有什么其他的替代食物?比如说小白菜啊,鸡肉啊,鱼啊什么的?”火绯月一边数着还剩下的金子,一边问道。

白魅摇摇头道:“那些东西都是人类才吃的,白魅吃了还是会饿死的。”

“那怎么办?总不能天天吃金子吧?”火绯月有气无力地道,感觉前途一片灰暗。

“不吃金子也行。”白魅思考了一会儿道。

火绯月闻言大喜:“只要不吃金子,其他的东西我一定帮你弄到。”

“黑晶矿,凤麟石,紫晶矿,墨龙石,夜明珠,金珊瑚……”白魅如数家珍地道。

火绯月听得满头黑线,那些个东西,一件比一件珍贵,一件比一件变态,与这些东西相比,金子算是最便宜的了。

火绯月一脸无奈地将剩余的金子全部给了白魅,没办法,灵魂契约呀,白魅真要饿死了,她的命也没了,火绯月虽然喜欢金子,但是,与生命比起来,金子神马的,那都成了浮云。然而,坐吃山空总不是办法,看来得想办法努力赚钱才行。

就在南宫烨掘地三尺,人仰马翻地寻找火绯月的时候,火绯月却在灵戒之中潜心修炼,一晃就过去了几天。直到她的传讯玉佩上传来消息,原来是皇后提醒她今晚之前赶回皇宫,因为明日便是举办盛宴的日子了。

几天时间,白魅又吃掉了不少的金子,火绯月警告白魅,必须控制最小食量,换句话说,只要不饿死,就不要再吃了。

白魅拼命点头,表示应允,毕竟,金子越来越少了,再大吃大喝的话,真会饿死的。

火绯月从灵戒中出来后,舒舒服服泡了个澡,想着今晚之前就得赶回皇宫了,明日还要应付那些无聊的宴会,不如今天就到街上逛逛去。

说逛就逛,火绯月带着薛玲珑,上街随意地闲逛去了。

街上人来人往非常热闹,由于火绯月和薛玲珑这对主仆长得实在太过惊艳了,所以,一路上遇到不少搭讪的,由于对方也没做出什么恶毒的事情来,火绯月自然也不可能一招将对方给秒杀了,为了省去这些不必要的麻烦,火绯月和薛玲珑一人带了一个面具,火绯月戴的是关羽的红脸面具,原本薛玲珑想戴西施面具的,但是火绯月觉得西施面具太过招摇,于是为薛玲珑戴了一个包拯的黑脸面具。

一红一黑两个面具,彻底将火绯月和薛玲珑两张绝美的脸给遮挡住了,确实为两人省去了不少的麻烦,不过,路上的行人见到她们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多望几眼,大伙心中很是纳闷,明明是两个姑娘家的打扮,为何戴了关羽和包拯的面具呢?这审美也太奇怪了点吧。

这样的眼光,火绯月自然是彻底我无视,而薛玲珑的眼里心中都只有火绯月,见火绯月一点都没有被那种眼光影响到,她自然也一律无视到底。

两人有说有笑地闲逛着,突然发现前面围了一大群人,火绯月正想找点热闹瞧瞧,于是便一脸感兴趣地钻了进去。

只见一个满脸横肉的男子,一脸淫邪地盯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嘴里还哼哼歪歪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