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爱管闲事(2 / 2)

她拿上钱进书的刮胡刀、剪刀、梳子。

又用报纸包了一些洗衣粉就出门了。

等程志明过来时,李秋美已经准备好了。

她让程志明坐在石凳上,用旧报纸给他围住脖子。

然后用刮胡刀和剪刀给他理发。

头一次弄,李秋美忙出一身大汗。

折腾了两个多小时,看起来还马马虎虎。

本来打算给他洗个头的,可时间不早了。

李秋美也精疲力尽懒得动了。

她擦了把汗:「程志明,你自己回去洗个头,把衣服裤子也洗了。

明天穿干净点去学校,知道了吗?

要是齐老师.....。」

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打断了李秋美的话。

「哟,这孩子是谁家的?」

李秋美不用回头都知道,是陈翠珍来了。

听见程志明保证会洗澡、换衣服。

李秋美把报纸包着的洗衣粉给了他。

程志明撒腿就跑了。

陈翠珍双手叉腰:「李秋美,我就说你拿进书的刮胡刀去做什么?

原来是又在这里管闲事呢。

合着你爱管闲事的毛病是改不掉了,是吗?

你也不看看,这都过了下班时间了,你还不回家!」

她拿起石凳上的刮胡刀,皱了皱眉头。

「啧啧啧,我们家进书的刮胡刀。

你竟然拿来给那个孩子剃头。

你也太不像话了,那个孩子头发脏兮兮的。

这刮过头发,进书还能用来刮胡子吗?

你简直就是败家子!」

「我不管!

李秋美,你得用你的私房钱给进书重新买一个新的。

否则,我跟你没完。」

陈翠珍说完,瞪了李秋美一眼,扔下刮胡刀就走。

陈翠珍都来公园里了,那就说明,他们已经吃过晚饭了。

以钱姣姣的德性,白天刚打的架。

这剩菜剩饭肯定也都被她倒了喂鸡了。

回去也没有吃的,李秋美索性去街上买点吃的再回去。

在一家小面馆,李秋美意外碰到了前世的好闺蜜“秦茹月”。

此时的秦茹月,还是这家小面馆老板的儿媳妇。

她和李秋美还不认识。

十多年后,在公交站台上。

李秋美救了低血糖晕倒的秦茹月,两个人成了好闺蜜。

见李秋美日子过得苦巴巴的,秦茹月就手把手的教她做卤面。

还拿出积蓄,帮她开了个餐馆。

靠着这门手艺,李秋美养活了婆家和娘家两家人。

可惜,秦茹月因为宫颈癌早早的就去世了。

死的时候,她的白眼狼女儿也没有来。

还是李秋美给她料理的后事。

这一世,上天既然让她们两个早早的相遇。

那李秋美就要带着好闺蜜一起改写命运。

秦茹月端着面条过来了。

「同志,你的面条好了。」

她轻轻的放下碗,转过身又手脚麻利的去收拾旁边的桌子。

一个穿着海魂衫的年轻男子,嘴里叼着一支烟进来了。

他对着厨房里的面馆老板喊了一嗓子。

「给我做一碗面,我肚子饿了。」

说完,找了张空桌子,一屁股坐下。

「秦茹月,过来把这张桌子再擦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