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死对头他喜欢我!(27)(1 / 2)

直到最后一个闹钟响起

闹钟里传来沈序不怒自威,不用开空调都觉得冷的声音。

【你是废物吗?为什么这么小的问题都处理不好,我以为你只是没有没有上班不带脑子,没想到你是没脑子。】

一道语音结束后,紧接着是傻哔组长的语音。

【呵,你做点事情能不能用点脑子?】

【撒把米放键盘上鸡都比你聪明!】

几句话把睡觉的人气醒,林耀烦躁的将手机扔在地上,眉眼间都是盛怒。

“靠,傻哔沈序,傻哔组长。”

骂完这两个王八蛋后,林耀心口郁气难平,气愤的用被子捂住脑袋,理直气壮的用枕头砸了一下酒店浴室的门。

一道缝的门就这样被砸开,蹲着洗衣服的林欲满手都是浓密的泡沫,手上是林耀衣服。

林耀再次砸了一个枕头,微卷栗色的短发因为昨夜压着而炸了,但半点也不影响他身上的那股散漫不羁,骨子里自带的傲意,他熟练指挥林欲:

“去给我买吃的。”

林欲宽大的手掌快速的揉搓着手里的衣服,几分钟后,洗好的衣物晾晒在卫生间里,擦洗干净修长的手指后,不紧不慢走出卫生间。

而床上的人丝毫不担心林欲不会按照他所说的去做,就穿着贴身衣服跷着腿躺在床上玩手机,刷到好笑的视频嘎嘎乐,笑得前仰后翻。

林欲定定的盯着床上人看了几秒,随后一言不发的出去买吃的。

半小时后,吃饱喝足的林耀再次理直气壮的使唤林欲去买衣服。

在他的意识里,林欲是他的私有物,随意使唤都是理所应当。

这次林欲没有答应,高大的身影站在门口的位置居高临下的注视着床上的林耀。

“林耀,我不是你养的狗。”

林耀眼睛都没有从手机上移开,漫不经心的嗯了一声,随后催促道:

“快点去帮我买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