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丘深深了解,一些偏见是难以根除的,别的不说,他长得就和这里的人不一样,怎么样才能让这里的人相信他?
“除非是给人当狗,当奴仆当个几年十几年,才有可能得到他们的信任,而且这种方法现在也做不到了,我杀了他们那么多人,可以说和平解决这件事的可能已经没有了。”
“既然如此,我就抢了他们!反正也是他们先动手的,我只是被迫反击,城卫兵能追杀我,我就不能杀他们了?”
此时已经来到了霍格镇附近,孟丘把山地车藏到了一个干枯的凹地里,又用野草覆盖,拿起风语者长弓,朝着霍格镇的大门摸了过去。
“一弓在手,天下我有!”
“我有风语者长弓,只要他们摸不到我身边,我想怎么对付他们,就怎么对付他们!”
正面杀死了一个骑士侍从之后,孟丘感觉只要拉开距离,骑士侍从也不是不能杀,而骑士侍从更上一步就是骑士,也是这里的最高武力,他也未尝不能挑战一下。
换句话说,现在的孟丘,已经拥有了掀桌子的实力,不管所谓的领主有多么高贵,所谓的正式骑士有多么强大,只要在他的射程内,他就能教对方做人。
毫无疑问,以一人之力,对抗一个领地,这是一个疯狂的想法。
但现在是末日,孟丘也的确觉得自己的心态一直在发生变化,他经过仔细思考后,感觉这个方法有可行性,所以就放手去做。
就和孟丘突发奇想,要在黑夜中猎杀壁虎丧尸一样,当时的想法也有点疯狂,但他想去做,也成功了,这给了他极大的信心,支撑着他来完成这个疯狂的想法。
一边想着,孟丘接近了霍格镇的大门,终于引起来了城卫兵的注意。
“那边的人,你拿着武器,想做什么?”
大门右侧的城卫兵举起了长矛,他看见了孟丘手中的长弓,脸上满是贪婪之色,但他没有想到自己接下来会遭到攻击。
孟丘手一抬,搭箭就射,淡绿色的光芒闪过,右侧城卫兵的胸口出现一个大洞,他伸手捂住胸口,却止不住流淌的血液,最终倒了下去。
“啊!!”
“有人杀人了!”
“快跑!”
霍格镇的大门,不说人来人往,但总是有人通行的,看到这边出事,附近的人纷纷大叫着离开,还有的人连刚买的菜叶都扔掉了,一个个跑得比兔子太快。
“你好大的胆子!”
另外一个城卫兵睁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他没想到有人敢在霍格镇大门前杀死城卫兵,难道他不怕霍格城堡中的骑士大人吗?
孟丘根本懒得和他多话,直接一箭射死,然后找到大门附近的一个高处,四处张望了起来。
既然已经出手了,孟丘就没有打算轻飘飘地收手,之前城卫兵莫名其妙追杀他的事,他还一直记着,现在就是偿还债务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