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眼里,出云重莲再美,也不及远徵回眸一笑。
我想我是真的疯了,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这句话说的就是我此刻真实的内心写照。
宫门在远徵面前算个屁,只要远徵想,我既可以夺了送给他,也可以炸了给他听响玩儿。
那细细的长针扎透耳垂的皮肉,发出轻轻的一声呢喃。
我突然后悔了,早知我会弄疼远徵,还不如让远徵自己动手呢,他学医,定知道如何才能避免疼痛。
远徵笑话我大惊小怪,他哪里懂得,爱一个人,就是会觉得时时亏欠。
便是让他疼一分,我都跟着疼十分。
这也就是我们私底下相处,若是叫外人看见了,定会说我是被恶鬼夺舍,如此色令智昏哪里还像原来杀伐果断的宫二先生。
不过,远徵在看到我身上刺青时的表情,我觉得付出什么都是值得的。
他爱昙花,爱那瞬间的绚烂夺目,我就要为他留住这份刹那永恒。
好叫他知道,我的爱很是拿得出手。
我们在雪夜交颈相拥,火盆边上烤栗子的香甜勾的他心痒痒,为了把他的注意力吸引过来,我故意只留一盏油灯,身体力行的让他明白什么叫做灯下看美人。
我自诩容貌不凡,不冷着脸的时候也是个美男子。
再加上今晚穿的是他的寝衣,腰身太瘦,胸口根本遮不住什么,大片的昙花刺青,和寝衣上的金绣昙花交相辉映,我自己看了都觉得心动,更何况他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
抵死缠绵之时,我发现远徵的耳朵格外敏感,轻轻吸吮,腰肢便软了下来。
碍于远徵还小,只能看不能吃,每次我们都是点到为止。
可今天我有些忍不住,沐浴的时候多教了点东西给他,远徵羞的好几天不敢与我对视。
在宫唤羽使出浑身解数急于从我手中收回宫权之时,我一边给宫唤羽制造麻烦,加快转移资产,一边致力于在角宫各处留下属于我和远徵的独家记忆。
我也是头一次知道,原来我的房间这样大,屏风,窗台,书桌,都很不错。
而且远徵不再佩戴的小铃铛,我也找到新的用处了,用红绳编成脚链。
热烈的红,和矜持的银,合二为一,密不可分,叮叮当当,破晓将歇,芙蓉暖帐,留下一室旖旎。
正午的阳光晃了我的眼,金复说午膳已经热过三遍,厨房准备重做,我方才切身体会到自此君王不早朝原来是这个意思。
哄着远徵用过午膳,送他去医馆做事,我才有时间去对付宫唤羽。
按说他一个弑父篡位的败类,我当为宫门除之以绝后患才是,可远徵一直在为宫唤羽说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