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想收养它(1 / 2)

王振华等五个人在长城脚下寻找猎物。

他追踪着某种有蹄类动物的脚印,大概率是野山羊,他的任务只是带着队伍找到猎物。

查尔斯和鲍里斯负责击杀猎物,两个保镖负责保护他们的安全,顺便帮他们补枪。

五人追踪一个小时,失去猎物踪迹,于是在一片碎石滩上休息。

瘦保镖打开背囊,拿出面包、煮鸡蛋和水壶分给大家。

面包里夹着糖和奶油,王振华咬一口,吃到浓郁的甜味,原来面包里加了蜂蜜。

烤得酥脆的外皮,?奶油香味在咀嚼时四溢开来,勾出了他的口水,嘴里面又酸又甜。

每人两个面包,王振华吃一个,把另一个装进背包。

“振华兄弟,你是饭量太小,这可不行。”鲍里斯说道。

“你可能误会了,我想让家人尝尝面包的味道。”王振华回道。?

奶油面包六毛钱一斤,价钱倒是不贵,但面包票很难出在平民手里。

老娘、弟弟和妹妹这辈子都没吃过奶油面包。

鲍里斯想起在西伯利亚挖土豆的兄弟姐妹,顿时没了食欲。

“羽绒服绝对在莫斯科大卖,鲍里斯兄弟,你可以相信我。”王振华笑着道。

“如果你再提羽绒服,那么一切都完了。”鲍里斯拍拍他的肩膀。

王振华果断闭嘴,推销羽绒服的愿望再次破灭。

现在买家是爷,卖家是孙子,国内和国外的国情截然相反。

两个保镖给他使眼色,鼓励他不要放弃,一定要继续推销羽绒服,功劳大家都有份。

“振华兄弟,鲍里斯只是想起了那条去世的小狼,请你原谅他的无礼。”查尔斯说道。

“没关系,我不介意。”王振华摇摇头,思考去世的小狼是什么鬼?

查尔斯道,“鲍里斯是犬科动物研究专家,曾经去北极研究北极狼,有只北极狐经常找它索要食物。”

“那条狐狸十分可爱,每次讨饭都会用前腿刨地,就像狗狗一样。”

“鲍里斯把面包分给白狐,跟它结下深厚友谊,只要鲍里斯离开营地,白狐就会找他讨食。”

“后来,他的队友脱掉了小狼的衣服,做成靴子穿在脚上。”

一口气说完,查尔斯搂住鲍里斯的肩膀,眼神里带着歉意。

这是个悲伤的故事,王振华看着鲍里斯,马上想起他的朋友小赤狐。

小赤狐找他讨食的时候,也是用两条前腿刨地,就像狗狗一样撒娇卖萌。

几个月没见,赤狐一家还好吗,小狐狸应该已经长大,应该被父母赶出了家。

它是那么亲近人类,但人类有好有坏。

所以它现在还活着吗,有没有变成狐皮靴子?

想到这,王振华心情不太好,抬头盯着对面的松树林。

等大家吃饱喝足,他收拾心情走向山林深处,很快又找到野山羊的踪迹。

穿过松树林,三只正在吃草的野山羊见到他们,没命似的向山坳狂奔。

砰砰砰三声枪响,两只野羊毙命,另外一只逃进山坳。

开枪的是保镖和查尔斯,王振华看着保镖的自信,确定查尔斯放了空枪。

“打中了,我们打中了!”查尔斯手舞足蹈。

众人端着枪走过去,发现打死两只母羊,它们的体型比家养的山羊小,加起来最多一百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