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是叶新夏煮的,菜是林筠初做的,三个人吃了一顿热热闹闹的晚餐,一顿饭吃下来,林筠初也算是初步了解到秦峰当前的状况。
秦峰穿过来的时候,身体的原主已经离开了,原主的身躯大概六七岁的样子。秦峰醒过来没多久就被秦家夫妇捡去当养子养着。
秦家夫妇当时没有孩子,把秦峰当成亲儿子培养,这么多年过去,秦家夫妇一直没有孩子,也不知道是不想生,还是身体条件不支持,反正秦家就秦峰一个小辈。偏偏家业还越做越大,就这样,现在秦峰成了秦家的少主,是个不努力就要回家继承家业的富二代。
不过相比在商场沉浮,秦峰更喜欢探案什么的,于是跑到自己哥们儿手下做个小官去了,天天往外跑案子。
不过魂穿那一段,面对叶新夏,秦峰也不知道林筠初有没有和叶新夏说过,所以说得隐晦,叶新夏听着虽然奇怪,但是也没多想。
林筠初觉得他这样子也挺好的,秦峰她了解,最不耐烦商场那一套,以前每次应付完饭局回来都要抱怨几句,现在有机会干别的,自然不会考虑去做自己最不喜欢的工作。
饭后,叶新夏收拾碗筷,林筠初给秦峰安排住宿。
“你就住这间屋子,夏夏老早就收拾好了,对了,你带衣服了吗?”
林筠初忽然想起来,刚刚搬的那堆东西里,好像没有看到秦峰的行李,也没看到秦峰带着单独的包裹。
“带了,好像丢外头了。”秦峰挠头,转身去门口看了一下,很快就拎了一个灰扑扑的包袱进来。
“嗐,我嫌车辕硬,拿来垫屁股了,刚刚卸车的时候顺手就将它当坐垫给扔了。”
林筠初:“……”
大哥这粗糙程度还真是不减当年。
“脏了吗?还能穿不?”林筠初问。
“应该吧?”秦峰也不确定,抖了一下包袱,抖出一阵灰来。
“……好像……是有点脏了。”秦峰又抖了一下,这下包袱里面的衣物直接啪一声掉到了地上。
林筠初:“……算了,我去给你借一身吧。”
这灰扑扑的衣服,就算秦峰不嫌弃,她也不想让他穿这个睡床上。
“其实,抖抖还是能穿的啦。”秦峰试图挽尊。
“你闭嘴吧!你敢穿这身,晚上就睡大门口去。省得你走了我还得洗席子。”林筠初翻了个白眼。
人家富二代,生活条件好了,对于生活质量啥的要求都挺高,至少在干净卫生方面都比较注重,也不知道她大哥是个什么奇葩,这么些年了还这么粗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