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3章(1 / 1)

“李放在商陆承包的事情?”

李惠高被万庆山这一问给问住了,他除了在外甥乐凡那里知道李放是因为这件事情被牵连之外,至于李放是如何承包,以及承包之后又干了什么,他是一无所知。

虽说他不清楚李放在承包景点上的整体脉络,但面对万庆山的询问,他可以借外甥乐凡反映的情况来应付这个局面。

就在李惠高沉吟的这个时候,万庆山见李惠高在重复地念叨了一句后,没再出声,而且貌似在思考他所提的问题,万庆山随即眉头微微起皱地再次问李惠高,“惠高同志,你对李放承包的事情不了解吗?”。

对于万庆山地质疑,李惠高用乐凡告知的消息来搪塞说道:“万书记,李放承包景点也只有两个月不到,所以在经营方面,具体是什么样的状态?,这个我客观地讲,确实不太清楚,不过想必您也知道,乐凡是市长,那么他反映过来的事实不会作假。”

“而且李放与商陆之间达成合作协议,那么这承包经营景点的事情,就存在合理性,然而楚昊宇同志在这个问题上,反其道而行之,并让富阳市纪委出面对李放等人采用留置审查的措施,所以,我认为楚昊宇同志的这一做法,与保护合法经营的原则相违背,同时也间接地反映出,楚昊宇同志在处理问题时的专横态度”。

李惠高这时为了达到让省纪委出面的目的,他不仅将李放由承包景点被富阳市纪委带走的事情,往楚昊宇身上延伸,而且他要用李放是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来反射李放是被楚昊宇利用不当的手段,予以关押的这一事实,同时也是想以此来引起万庆山的警觉和重视。

李惠高在说完这些之后,他又补充说道:“万书记,说实话,楚昊宇同志虽说级别比我要低,但他毕竟还是一个地市级的市委书记,所以无论从组织原则,还是干部反映情况的渠道来讲,我不能对楚昊宇同志的这一行为进行行~政上的干涉。”

“所以我再次恳请万书记,以辨明事实,以严肃干部工作作风为出发点,派人去富阳对李放被无辜拘押,以及楚昊宇同志在这起事件中所做的一些不当行为,进行彻查”。

李惠高又用几句补充的话语,来显示他由原则方面所带来的被动,以及在调查楚昊宇不当行为上的个人弱势,他这一补充的目的,就是想引起万庆山的共鸣,从而促使万庆山答应派人的目的。

万庆山在听了李惠高的说明和请求后,他表情严肃地回应李惠高说道:“惠高同志,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会加以重视,不过,就像你刚才所讲的,楚昊宇同志毕竟是一个地市级的市委书记,那么在调查的这个问题上,我现在不能给你明确答复,按照程序,这个我必须要请示钟书记。”

“另外啊!,关于李放承包的事情所引发的事情,这个我倒是可以先派人了解了解,至于结果嘛!,那只能是看了解后的情况来定”。

万庆山这个表态只查李放被拘押,而不调查楚昊宇的说法,他这也是对一个副省长来他办公室反映情况的一个回应。另外,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仅凭李惠高的几句说词,就去查一个市委书记,这在他看来是不负责任,同时也是不严肃的一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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