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还习惯吗?”秦峰问。
“挺好的。”洪月微微笑了笑。
“给你带了两样礼物。”
“什么?”
秦峰转身来到门口,拿起一把吉他和一个手鼓。
这是秦峰今天特意让周亮去给他买过来的。
“你怎么知道我会弹它的?”
“我在你在丽江的屋子里见过。但是我从来没听你弹过,能不能给我弹一曲?”秦峰把吉他递给了洪月。
“我是跟一个客人学的。他说自己是一个流浪歌手,整天在院子里自弹自唱,自己创作民谣。每天听,我觉得有意思,也喜欢上了音乐。”
“他见我每天都会听,有一天他问我想不想学,我也无聊,就答应了,然后就买了那把吉他跟他学了吉他,后面又学了手鼓。”洪月接过吉他说着。
“你虚构出来的那个男朋友的原型就是他吧?”秦峰笑着问。
洪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横抱着吉他,手指在弦上拨了几下,试了一下音。
“好久没谈了,手有些生疏了。你想听什么?我给你唱?”洪月问着秦峰。
秦峰有些惊讶,因为他看到了洪月的笑容,也看到了洪月脸上的自信,这是秦峰许久没有从洪月脸上见到的,就这一刹那,秦峰像是明白了什么。
“你知道的,我对这方面一窍不通,你弹你最拿手的。”
洪月点了点头,道:“唱首民谣吧,这也是我最常弹唱的。”
“让我再看你一遍,从南到北,像是被五环路蒙住的双眼……”
洪月一边弹着吉他一边拍着手鼓,自弹自唱。
“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你一样回不来,我已不会再对谁,满怀期待,我知道,这个世界,每天都有太多遗憾,所以,你好,再见……”
洪月是个很害羞的女人,但是拿上吉他的时候却忽然展现了很强大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