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同性恋骗婚案(6)(2 / 2)

玫瑰法则 霏倾 1226 字 1个月前

陈毅自诉:“我与翁某为好朋友,照片是在喝醉后开玩笑拍的,与翁某并非恋人关系。我与原告婚后夫妻生活过少,是因为我身体不好,且年龄大了,性功能下降,担心原告嫌弃我,所以避免过夫妻生活。”

宁稚:“被告不仅拒绝与原告过正常的夫妻生活,还在原告产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将原告赶出家门,原告不从,他就打砸家中物品。请审判长看证据目录二。”

法官翻阅证据目录二的照片,那是当时陈毅打砸完,方兰用手机拍下的照片。

陈毅猜到了,辩解道:“当时原告生完孩子,情绪不稳定,我俩发生了矛盾,家里被砸成那样,是双方争执中打砸的,并非我为了逼迫原告离家而打砸。”

法官看着照片,摇了摇头。

宁稚:“原告带孩子离家后,被告对母子二人不闻不问,更未曾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也从未与原告联系过。可以说,被告从孩子出生到孩子一岁零六个月,从未尽过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如果真如他所言,他对原告还有感情,为何在长达十八个月的时间里,从未联系过原告?”

陈毅:“原告她手机、微信把我拉黑,我联系不上她。”

方兰再也忍不住了,激动道:“你胡说!我从来没有拉黑过你,甚至主动发孩子的照片给你!”

宁稚按住方兰的手,示意她不要激动。

宁稚:“请审判长看证据目录三。这是孩子的疾病证明。三个月前,孩子低烧不退,原告带孩子上医院检查,被确诊为急性白血病,原告因此通知了被告,可被告却趁原告为孩子办理入院手续时,将孩子带走,从此不让原告见孩子,也不让孩子进行治疗,只在家中简单服用退烧药物……”

方兰已是泪流满面。

……

早上的庭审,在法庭调查环节后结束。

下午继续法庭辩论。

庭审结束,方兰要扑上去撕打陈毅,被他狠狠推开,摔倒在地。

宁稚把方兰扶起来,压低声音:“晚上就能见着孩子了,没必要跟这种人起冲突!”

方兰哭着站起身。

今早的法庭调查,等于将她与陈毅不堪的婚姻重演一遍,她也被逼着重新走进那个千疮百孔的婚姻一次。

平日之所以坚不可摧,只因不去细想。

如今再经历一次,她痛苦万分!后悔!不甘!

但世上没有回头路,她只能勇敢走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孩子。

宁稚扶着方兰上车。

林恒看到方兰情绪崩溃,赶紧给她递来纸巾和矿泉水。

宁稚接过,连扯两张纸巾塞到方兰手里。

林恒小声问宁稚:“怎么样了?”

宁稚叹气:“男方突然改变主意不离婚了。”

“为什么会这样?”

“大概是知道方兰有办法给孩子筹医药费,想逼方兰给钱才离。但不会如他所愿的,晚上接到孩子,后续再慢慢跟他磨!这个人渣!”

宁稚话到这里,突然想起了什么,说:“对了,下午庭审结束后,你开车载我们去隆化接孩子可以吗?接到孩子,咱们马上回北京!”